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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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的评价
1危害评价的输入:通过危害识别产生的《危害分析及评估工作单》(讨论稿);
2危害评价的输出:《危害分析及评估工作单》,该清单明确有哪些由公司进行控制的危害,并记录了危害评价的过程。
3危害评价应考虑的因素包括如下内容:
a)危害的来源(如危害可能从“哪里”和“如何”引入到产品和/或其环境中):
b)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定性和/或定量的流行状况,例如发生频次和典型水平、的可能水平、和/或水平的统计分布)。评价危害发生的可能性时,应当考虑同一体系中该特定运作前后的环节、加工设备、加工服务、周边环境,以及食品链前后的关联。
c)危害的性质(如增加、恶化和产生的能力):
d)危害可能产生的不利健康影响的严重程度(如大致的分类,象“严重”、“重大”、“轻微”和“可忽略”)。只有其严重程度可忽略的危害,才可不对其进行控制。
e)除上述已经规定不需进行控制的危害外,都应列为由公司控制的危害。
4食品安全小组组内进行危害评定所需的信息不充分时,可通过科学文献、数据库、公众和咨询获得额外的信息。
5危害评价准则和危害分级
按危害的可能性和危害的严重性评估,将危害分为,如下表:
危害的
风险评价 危害的可能性
频繁 可能 偶尔 很少 不可能
危害的严重性 灾难性 A
A A B B C
严重 B B C C
中度 B B C C D
轻微 C C C C D
可忽略 C C D D D
注:1)危害发生的概率(可能性):
频繁---经常发生,消费者持续暴露;
经常---发生几次,消费者经常暴露;
偶尔---将会发生或零星发生;
很少---可能发生,很少发生在消费者身上;
不可能---较少发生在消费者身上。
2)危害发生的后果(严重性):灾难性---导致;严重---导致严病或伤害;中度---导致轻微性疾病;可忽略—导致不适,但不会导致疾病或伤害。
3)危害的风险评价:按不同颜色分别表示较高风险(A),高风险(B),中等(C),低风险(D)。
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
1已经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通过适宜地选择和实施控制措施或其组合来控制,将预防、消除或减少危害的产生以满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针对每一危害均应识别其相对应的控制措施,否则,应建立这样的控制措施。
2应用逻辑方法对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以确定某一控制措施是否关键的控制措施。关键控制措施应满足如下准则:
a)根据应用的强度,控制措施对已确定食品安全危害的效果是有效的;
b)对该控制措施进行监视的可行的(具有及时监视以便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能力);
c)相对其他控制措施,该控制措施在体系中的位置是处于后的,即在其后再无其他控制措施对其控制的危害进行有效控制;
d)一旦该控制措施作用失效,后果的严重程度将是中等风险以上(见3)。
3通过评审,确定为关键控制措施的列入HACCP计划按《HACCP计划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他的控制措施作为操作性前提方案按《前提方案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
4对控制措施的评审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绘制《控制措施识别和评价表》。
危害分析及评估工作单形成:
危害分析的总结,包括已确定的危害、危害评价的结果、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的结果,应由食品安全小组编列入《危害分析及评估工作单》(终)。
危害分析记录的控制
《危害分析及评估工作单》应按《文件控制程序》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
危害分析的验证和更新:
1验证的目的:识别导致危害变化的需求,必要时进行危害分析更新,确保危害分析结果的持续适宜和有效。
2验证的职责和方法:食品安全小组评审如下方面的信息:
a)通过沟通获得的信息;包括危害识别输入(见411)的变化;
b)单项验证结果的评价结果;
c)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结果;
d)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的结果。
3验证的频率:运行或变更后重新运行时和不**过六个月的时间间隔进行。进行。
4验证记录:参加人员应填写验证签到表(会议签到表),编写危害分析验证报告记录验证过程和结果。对验证不合格开立文件更改申请表或不合格处理单以对其进行纠正。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食品配送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危害,在产品出现有碍消费者健康的问题时能够有效召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运、出售的不安全食品。
3职责
3.1管理者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审批。
3.2采购部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进出手续的处理工作。
3.3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召回程序
4.1先建立并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2采购部要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的记录,保存期限应**过产品的保质期。
4.3当已销售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质量标准问题时,采购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并要求其出具不符合,不合格现象和已产生的后果。
4.4采购部要将不符合送管理者审批,管理者召开企业会议进行讨论,并根据产品不符合的性质决定是否进行召回。
4.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的,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4.6当会议决定需要召回时,管理者要负责成立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并一名成员为小组组长,总管不安全产品召回工作。
4.7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人员应当包括(但不于以下人员):
1)技术人员;
2)销售人员;
3)财务人员;
4)公众关系人员;
5)法律人员。
4.8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要制定《产品召回计划》,产品召回计划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范围区域;
3)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4)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
5)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6)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7)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承担情况;
8)召回的预期效果。
4.9《产品召回计划》经管理者批准,交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后实施、并且发布召回公告。
4.10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
3)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时间、区域范围;
4)公司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流程。
4.11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发布。
4.12对已经召回的不安全产品和存放于库存中尚未发出的不安全产品,要单存放,醒目标识,并由食品安全小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外聘有关进行评估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如销毁、无害化处理等)。
4.13在食品安全小组未出具结果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4.14食品安全小组要查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4.15召回工作的完成:
a)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b)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c)实施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4.17当实施不安全产品召回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将召回情况记录在《不安全产品召回结果及处理记录》上。
4.18适当时公司应进行模拟召回,以演练、评估和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不断地满足顾客或相关方的要求,根据信息反馈和数据分析的真实结果,作进一步改进,并维持这一活动,达到持续改进的终目的。本程序对持续改进的各项活动实施规范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发现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的改进过程。
三、职责权限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组织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产品持续改进的策划,对出现或潜在的安全问题发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3.2各部门负责实施相应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3.3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监督、协调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四、程序
4.1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发现与识别:
a)内审、外审发现不合格时;
b)顾客对产品安全性有重大投诉时;
c)过程、产品安全、CCP点出现重大问题时
d)培训效果的评价;
e)相关人员/部门的改进建议或合理化建议;
f)管理评审发现不合格时;
g)纠正/预防措施实施及统计分析结果;
h) 供方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i) 其他不符合安全方针、目标或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j)其他情况,如安全专项检查等。
4.2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处理
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一经发现,由发现人/部门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经食品安全
小组组长审批(审核中发现的由审核组长审批)后,由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部门主管确认并负责分析原因、制订和执行纠正或预防措施,直到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被消除。后由《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验证通过后,资料由食品安全小组保存。
4.3原因分析、制订措施并执行
a.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收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针对不符合/潜在不符合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必要时组织相关一起讨论确定原因,分析结果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原因栏;
b.责任部门针对上述确定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防止不符合的再次发生或潜在不符合的发生,并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措施栏;
c.责任部门根据确定的措施,确定完成日期,并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实施完成,实施完毕后,反馈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编发部门进行验证;
d.对于措施的实施引起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更改的情况,依据《文件控制程序》规定实施。
4.4措施的验证与跟踪:
a.《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发出部门对纠正部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实施情况;
b.《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发出部门员收到责任部门反馈实施改进完毕的信息后,及时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评价,评价结果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效果验证栏;
c.对于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措施无效或未全面实施,由验证部门要求责任部门重新按照5.3的要求处理;
d.对于连续两次验证发现同一不符合/潜在不符合的措施无效时,由验证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依据4.2规定进行处理。
4.5《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记录的管理:
a.《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关闭后,,其复印件由责任部门保存,原件交食品安全小组存档。
b.为消除实际或潜在不合格原因所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按问题的重要性及本公司所承受的风险程度相适应,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公司内外的需要;
c.重要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相关记录应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

所有评价合格的供方都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在有采购需求时使用。
供销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供方队伍,为采购提供更大选择空间。
已有的供方应在适当时机保持再评价,填写《供方评定记录》(复评),确保其持续合格的供应能力:
a) 每年应进行一次再评价;
b) 当出现严重的质量不合格时进行。
c) 如果连续二次出现供应不合格,应取消其合格供方。
C类采购品的供方根据了解样品或实物,以及单、效应在采购前对其进行能力、质量和价格方面评价比较,不做评价。
顾客供料或由顾客的采购不作供方评价,但应将供方表现及时反馈给顾客。
采购计划和实施
采购部每月根据物资需求情况编制《月度采购计划》,
原料采购: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订单信息,制定原辅料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实施采购。
包装物料采购:由采购部根据顾客订单的需要,编制《采购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包装物料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要求和图示要求,顾客提出的包装物料要求应进行存档。
《采购合同》须充分表述采购对象的信息,如产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方式、质量要求。
A、B类采购品只能选用《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方提供,如果不能从《合格供方名单》选择合格供方,应执行4.2条的规定,或由总经理批准选用其他供方。
A、B类采购品的采购,应与供方正式签订《采购合同》编制订购单由供方确认并出具送货清单。适用时,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期、产品或服务标准、检验规程或规范、交货方式和地点。
实施采购前,应向多个供方进行产品调查才能决定采购。
每次采购活动结束,供方均要出具和相应报销凭证和质量保证书。

采购产品的质量要求、分类及供方的分类
1质量技术部根据采购产品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对采购产品进行分类,并制定《采购物资技术标准》。产品和供方的分类如下:
A类供方—— 原辅料的供方。
B类供方—— 工器具、清洁剂、消毒剂等的供方。
C类供方—— 采购量小的其他产品(服装、鞋帽及其他用品)。
2供方的选择与评价
2.1 A类、B类供方由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对供方进行调查,填写《供方调查表》。
A类和B类供方要调查及收集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如卫生证等;
b) 主要产品类型以及产能、;
c) 人员、技术、设备设施的现状;经营历史和市场信誉、企业形象等。
d) 综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要时或顾客有需求时);
e) 其他能力;
f) 样品。
2.2 供方资料收集齐全后,由采购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如采购部、质量技术部)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填入《供方评定记录》,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成为合格供方。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
a)对供方的相关经验进行评价;
b)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情况及品质处理情况进行评审;
c)对供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验证其按要求提供所需产品的能力;
d)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度;
e)调查供方的财务状况、服务和支持能力。
2.3选择供方的基本原则
a) 供方须是所供应产品的生产商户(基地)或其的代理商。
b) 供方须提供一定时限的合理的保持服务,并有能力提供保证。
c) 对长期一直品质良好,交货期稳定准时,信誉良好,服务优良的供方,**选择。
d) 在相同条件下,**选择获得ISO9001、HACCP、ISO14000认证的供方。
e) 选择3家以上的相同采购对象的供方,对其物资的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综合比较。
f) 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大型系统解决方案应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否则应有相关的等价补偿包括退换货等。
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办理申请需要哪些流程:
1、向咨询公司了解HACCP认证的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2、与咨询公司签订认证咨询协议,由咨询公司咨询给予企业培训辅导以建立HACCP管理体系;
3、与认证公司签订认证合同,向认证公司提交认证申请;
4、确定审核排期,审核员前往贵公司进行一二阶段审核;
5、通过审核,等待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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