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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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认证培训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内审员培训
HACCP认证辅导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建立辅导
HACCP认证申请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申请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V1.0
周期40天左右
申请材料顾问协助
所需资料整套备齐
办理流程按辅导要求进行推进
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费用有哪些:
要通过HACCP认证审核取得认证证书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注册费、审核费、培训辅导费、硬件整改费、人员资质费等。
1 目的
在配送服务实现的全过程中对产品进行适当的标识,确保产品具有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产品从原料验收到成品销售过程的标识和质量追踪。
3 职责
3.1 采购部负责对购进物进行标识,负责采购部中的标识维护。
3.2 采购部配送人员负责产品全过程标识的有效性的监督。当发生危害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控制。
3.3 采购部配送人员负责配送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原材料、材料的标识。
4.1.1 采购部负责原材料、材料进仓后的标识。
原材料的标识内容 :A批次,以及自编号 B检验结果
4.2 配送过程的标识
4.2.1 预包装食品采用原产品出厂批次号进行标识。
4.2.2 蔬菜、肉制品类新鲜食材按照当日的批次进行标识 如20190902
4.3产品标识管理
4.3.1 采购部做好各类标识。以防止不同类别、状态的物品混淆。
4.3.2 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区内各类标识的维护,如发现标识有损坏遗失的情况,需报原标识部门处理。
4.3.3 在盛装产品的容器,包装袋(盒)上,有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标识。
4.4 产品的追溯性管理
4.4.1 原材料的可追溯性是按供应商和进料日期自编号以追溯。供应商名称及进料日期在采购部收货记录中予以登记。
4.4.2 成品以批号作为可追溯性的标识,该批号在生产,检验相关表格中予以登记。
4.4.3 批号编号方法如下: 2015 02 21
表示生产的日期
表示生产月份
表示生产年份
4.4.4 通过“配送单客户批次号进货检验单原辅料、包装材料”这一逆向追溯条实现可追溯。

1. 目的
建立相应的体系,以限度的减少欺诈或参假食品原材的采购风险,而且确保所有的产品描述和承诺合法,准确且属实。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食品安全所涉及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采购部:对于所有供应商原材料索取相关资料。
采购部:对供应商原材料提供的检验报告进行核实验证。
4. 程序
4.1信息来源于:行业学会,来源,私有资源中心。
4.2对所有食品原材料或原材料组进行成文的脆弱评估,以评定或冒牌的潜在风险,考虑以下因素:
4.2.1掺假或冒牌的以往证据(主要参照《151种非法食品添加物》)
4.2.2掺假或冒牌更具吸引力的经济因素。
4.2.3通过供应商接触到原材料的难易程度。
4.2.4识别参加常规测试的复杂性。
4.2.5原材料的性质。应保持对薄弱性评估的审核,以反映潜在的风险对经济情况和市场情报的变化。应每年进行一次正式的审核。
薄弱性评估表如下:
评估规则:
a原物料特性:原物料本身特性是否*被掺假和替代。风险等级:高----*被掺假和替代;中----不易被掺假和替代;低----很难被掺假和替代。
b过往历史引用:在过去的历史中,在公司内外部,原物料有被掺假和替代的情况记录,风险等级:高----多次被掺假和替代的记录;中----数次被掺假和替代的纪录;低----几乎没有被掺假和替代的记录。
c经济驱动因素:掺假或替代能达成经济利益。风险等级:高----掺假或替代能达成很高的经济利益;中----掺假或替代能达成较高的经济利益;低----掺假或替代能达成较低的经济。
d供应链掌控度。通过供应链接触到原物料的难易程度:风险等级:高----较*接触到原物料中,在供应链中较难接触到原物料。
e识别程度:识别掺假常规测试的复杂性。
风险等级:高----无法通过常规测试方法鉴别出原物料的掺假和替代。中----鉴别出原物料的掺假和替代需要较复杂的测试方法,无法鉴别出低含量的参加和替代;低----较*和快速的鉴别出原物料的掺假和替代,检测精度高。
注:危害性:根据发生的可能性判定分值为1-6分,其中高风险划分有(*产生6分,较*产生5分);中风险划分有(一般产生4分,轻微产生3分);低风险划分有(基本不产生2分,不产生1分)
等级分数评判结果判定:
5-10分为低风险,可忽略不计的原料,不必采取下述行动,11-16分为中风险,不大可能掺原料有新的信息时要再评估,17-30分为高风险,有可能掺原料,需要采取下述行动控制。
4.3在原材料被看作是掺假或冒牌的高风险的情况下,应制定相应的**措施或测试流程。
4.3.1采购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担保书。
4.3.2每年提供一份第三方检测报。
4.3.3要求成品包装上贴有或取决于包括以下各项在原材料状态的标签或承诺声明包含以下内容:
4.3.3.1具体来源或原产地
4.3.3.2种植/变种承诺
4.3.3.3保证状态(如**良好农业规范)
4.3.3.4生物状态
4.3.3.5身份保持
4.3.3.6特定商标命名成分
5、对供应商生产方法作业承诺声明的情况下,我司有必要向供应商索取。
5.1销售配送记录,作业承诺声明的配送服务流程,并识别污染或身份丢失的区域,应建立适当的控制,以确保承诺声明的完整性。
5.2,部门近公布的易掺原料,应立即采取相应行动控制。

1 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技术依据:各项原辅料验收标准和产品标准
2 采购品的监视和测量
2.1采购员与质量技术部对采购商品按相关的检测规程进行验收,合格的,由仓库负责查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情况等与原料采购合同符合后放行入库,否则应标识为不合格。
2.2采购品的验收应填写原料检验记录。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应要求供方提供生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检疫合格证等,作为记录的一部分。
2.3采购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按《产品检测规范》要求执行
2.4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不得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其他采购品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时,应:
a) 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仓库及品检负责人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但必须抽取样品封存或送检。
b) 任何紧急放行的产品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效地追回。应在放行的产品上或后续的记录上加上“紧急放行”标识。
c) 在紧急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应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处理。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食品配送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危害,在产品出现有碍消费者健康的问题时能够有效召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运、出售的不安全食品。
3职责
3.1管理者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审批。
3.2采购部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进出手续的处理工作。
3.3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召回程序
4.1先建立并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2采购部要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的记录,保存期限应**过产品的保质期。
4.3当已销售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质量标准问题时,采购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并要求其出具不符合,不合格现象和已产生的后果。
4.4采购部要将不符合送管理者审批,管理者召开企业会议进行讨论,并根据产品不符合的性质决定是否进行召回。
4.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的,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4.6当会议决定需要召回时,管理者要负责成立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并一名成员为小组组长,总管不安全产品召回工作。
4.7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人员应当包括(但不于以下人员):
1)技术人员;
2)销售人员;
3)财务人员;
4)公众关系人员;
5)法律人员。
4.8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要制定《产品召回计划》,产品召回计划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范围区域;
3)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4)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
5)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6)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7)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承担情况;
8)召回的预期效果。
4.9《产品召回计划》经管理者批准,交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后实施、并且发布召回公告。
4.10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
3)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时间、区域范围;
4)公司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流程。
4.11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发布。
4.12对已经召回的不安全产品和存放于库存中尚未发出的不安全产品,要单存放,醒目标识,并由食品安全小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外聘有关进行评估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如销毁、无害化处理等)。
4.13在食品安全小组未出具结果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4.14食品安全小组要查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4.15召回工作的完成:
a)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b)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c)实施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4.17当实施不安全产品召回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将召回情况记录在《不安全产品召回结果及处理记录》上。
4.18适当时公司应进行模拟召回,以演练、评估和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办理申请需要哪些流程:
1、向咨询公司了解HACCP认证的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2、与咨询公司签订认证咨询协议,由咨询公司咨询给予企业培训辅导以建立HACCP管理体系;
3、与认证公司签订认证合同,向认证公司提交认证申请;
4、确定审核排期,审核员前往贵公司进行一二阶段审核;
5、通过审核,等待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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