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的程序
4.3.1 召回产品溯源,以识别召回活动的相关方。必须考虑客户(包括分销商及其顾客)、合作单位、公司内部单位(包括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所有员工)、供应商、相关的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包括媒体和消费者组织)。从食品销售、制作采购的全流程各步骤追溯,寻找所有可能的相关方。
4.3.2 根据相关方,选择合适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召回信息应在作出决策后半个工作日内发布。合适方式可以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媒体公告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编制《召回信息发布记录》。召回信息应编制成文件,如《产品召回公告》,内容包括:
a) 召回小组成员的信息,包括成员名单,24小时联系方式,代表的部门和所承担的职责。
b) 召回产品的信息:召回产品名称,代号或批号,工厂名称,生产日期等;召回的原因,召回产品分销的区域(包括地区、分销商名称和地址)
c) 产品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时间。
d) 受召回产品的不合格影响的其他信息,如已使用待召回产品的后果和对策,与召回有关的和赔偿。
c) 给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召回计划范本,或作为召回信息的附件,以便他们通知和协助召回。
4.3.3 产品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时间:
a) 应尽可能利用销售网络作为召回网络,由消费者将召回产品交加零售商,再由零售商交回批发商。应明确向公司或批发商报告的方式如电话或传真等
d) 应保持从公司到批发商的接受召回产品的通道,并在召回信息予以明确。
c) 每一批(或件)召回产品均应编制《产品召回登记表》予以记录。
4.3.4 召回产品的处理
a) 召回产品在处理前应进行标识和隔离。
b) 召回产品应作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应建立《不合格(潜在不安全)品处理单》,并注明为召回产品处理。
c) 当召回产品的处置方法为报废时,可由批发商在公司的监督下进行。
4.3.4 产品召回的结束和报告:
a) 召回计划要求的产品全部回收并妥善处理完毕,表示该次召回活动结束。
b) 召回活动结束后,召回小组应编制召回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召回报告应包括召回的原因、范围和结果。
1、目的
规定前提方案的编制步骤和实施方法,确保前提方案与组织有关食品安全的需求相适应,并能满足如下目的。
a) 控制食品安全危害通过工作环境进入产品的可能性;
b) 控制产品的生物、化学和物理污染,包括产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c) 控制产品和产品加工环境的食品安全危害水平。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前提方案的策划和实施管理。
3、职责
3.1 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前提方案的策划,包括编制组织、审核,以及实施的监视。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前提方案的批准。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前提方案的策划,编制、执行和落实本部门负责的前提方案。
4、定义
前提方案:针对运行的性质和规模,而规定的程序或指导书;用以改善和保持运行条件,从而更有效地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和(或)为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引入产品和产品加工环境、及控制危害在产品和产品加工环境中污染或扩散的可能性。
操作性前提方案:为控制食品安全危害 引入的可能性和(或)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或加工环境中污染或扩散的可能性,通过危害分析确定的、必需的前提方案PRP(s)。
控制措施:能够用于防止或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的活动。
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不属于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前提方案。
5、程序
5.1 前提方案策划时机
a) 设计并实施前提方案,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策划、建立、实施的起点。
b) 当一个食堂分店开始运作前,应策划前提方案。
c) 根据危害分析的结果,重新评审已经确定的操作性前提方案,当操作性前提方案不能满足危害分析确定的控制措施要求时,应重新策划操作性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重新策划引致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的变化要求应得到识别和实施。
d) 按文件控制的要求,应定期评审前提方案,进行必要的更改,以保证其适宜性。
e) 当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变更时,应重新进行前提方案的策划。
5.2 前提方案的输入
a) 顾客的产品要求;
b) 法律法规的要求;
c) 相关的食品安全指南和国际法典原则;
d) 行业规范;
e) 食品安全研究的技术成果;
f) 经验和同类产品、场所、技术、企业的相同案例;
g) 组织的可控制力和可影响力;
h) 危害分析和HACCP计划的结果。
5.3 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
5.3.1 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的内容,应在如下方面规定要求:
a) 建筑物和设施(包括厨房、专间、库房、就餐场所、厕所和更衣室)的布局、环境、设计和建设;
b) 空气、水、能源和其他条件的供应;
c) 设备和工具要求,包括其预防性维护、卫生设计和每个单元维护和清洁的可达性;
d) 包括废弃物和排水处理的支持。
e) 基础设施的修缮、改造等维护,并保持记录。
5.3.2有必要时,各食堂根据需要,并考虑危害分析的结果和选定控制措施对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控制能力,应据此编制其适用的《分店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和对基础设施进行、环境进行必要的修缮和改造。
5.3.3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的验证:
a) 目的:验证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满足输入的要求,并得到实施。
b) 方法:对照前提方案的策划要求进行文件评审,对照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现场进行确认。
c) 频率:运行或变更后重新运行时和不**过六个月的时间间隔进行。进行。
d) 职责:由HACCP小组负责。
e) 记录:参加人员应填写验证签到表(会议签到表),编写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验证报告记录验证过程和结果。对验证不合格开立文件更改申请表或不合格处理单以对其进行纠正。
1、目的
确保HACCP计划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更新适应危害分析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HACCP计划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更新过程,包括确定关键控制点及其上的关键限值,建立关键控制点的监视系统及其实施。
3、职责
3.1 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HACCP计划的建立、保持、更新和确认。
3.2 管理者代表HACCP计划的批准。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实施HACCP包括监视和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4、定义
关键控制点:能够施加控制,并且该控制对防止或消除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是必需的某一步骤。
5、程序
5.1 关键控制点(CCPs)的识别
a) 根据危害分析的结果(危害分析工作表),由HACCP计划管理的控制措施所在的产品和/或过程步骤即为关键控制点。
b) 如果危害分析的结果不能确定关键控制点,潜在的危害须由操作性前提方案控制。
c) 同一危害可能由不止一个关键控制点实施控制;而在某些产品加工中可能识别不出关键控制点。
5.2 关键控制点中关键限值(CL)的确定
5.2.1 设定关键参数
a) 有某一个关键控制点上的食品安全危害都应设立对应的关键参数,关键参数应能严格反映危害水平。
b) 关键参数应符合有效、直观、简捷快速和经济的原则。可考虑使用温度、时间、厚度、纯度、PH值、水分活度、体积等;
c) 从危害及其可接受水平、相应的控制措施来确定关键参数。只符合上述原则,应**考虑直接依据危害来设立关键参数。
5.2.2 确定关键限值
a) 针对每个关键参数,确定关键限值。在关键限值内,应可确保食品安全危害在可接受水平内。
b) 确定关键限值要基于科学依据,如法规、科学文献、工业标准、验证和确认的结果、试验结论、客户和*意见、公认惯例等。
c) 当一个关键参数控制多个危害水平时,其关键限值应由对其不敏感的危害来决定。
5.2.3 应保持文件化的确定关键限值全理性的证据,必要时,编制《关键限值技术报告》,阐述设立关键参数和确定关键参数的科学依据。
5.2.4 基于主观信息的关键限值,如对产品、过程、处理等的感官检验,应有指导书、规范和(或)教育和培训的支持。
5.2.5 建立操作限值
必要时,针对每个关键限值,适当选取更严格的数值作为操作限值。如果监控说明CCP有失控的趋势,**过操作限值,但没有**过关键限值及时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以减少**出关键限值的可能。
1、目的
规定验证的活动及其方法,确保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单独要素和整体绩效进行验证,以对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信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要素和管理体系整体绩效的验证活动的策划、执行和对结果的分析、利用。
3、职责
3.1 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的验证和结果的分析利用。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食品安全验证的组织和结果的审核,结果利用的批准。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食品安全的验证。
4、程序
4.1 单项验证的策划
a) 危害分析的验证见《危害分析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b) 基础设施和维护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验证见《前提方案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c) HACCP计划的验证见《HACCP计划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d) 危害水平低于确定的可接受水平的验证见4.2
e) 食品安全管理的其他程序和文件得以实施且有效的验证通过内部审核进行,具体按《内部审核控制程序》规定进行。
4.2 危害水平低于确定的可接受水平的验证
a) 目的:验证终产品的危害水泄不通低于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b) 方法:抽样进行实验室检验,抽样检验时应另行编制抽样检验计划。
c) 频率:运行或变更后重新运行、其他各单项验证存在不确定因素或出现潜在不安全食品时和不**过六个月的时间间隔进行。当连续三次验证均确认危害水平显著**可接受水平的要求时,且其他的验证没有显示变化时,验证频率可减少到每年一次。
d) 职责:由HACCP小组负责。
e) 记录:编写验证抽样检验计划,填写抽样记录表,获得检验报告和验证分析报告。对验证不合格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