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响应的**
4.3.1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和各食品主管应与当地**(食品和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中心、消防机关、抢险救灾中心、医院等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抢险救灾途径。
4.3.2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突发事件与本部门有关的项目,有计划地对岗位责任人进行应急措施教育和模拟训练,并作好相关记录。
4.3.3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认为可行并有必要时,可组织训练或演习。
4.3.4 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等,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4.3.5 保持应急预案所需的标识,包括对应急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标识、应急电话的标识等。
4.5培训
4.5.1办公室根据下列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当年度《年度培训计划》:
①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要求;
② 公司发展所隐含的明示的知识;
③ 作用和管理艺术;
④ 团队的建设;
⑤ 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沟通的技巧;
⑥ 市场方面的知识以及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⑦ 创造和革新技术;
⑧ 公司的方针和目标,公司的变化和发展前景;
⑨ 安全操作;
⑩ 公司新规章制度。
4.5.3各责任部门、车间必须严格执行《年度培训计划》,每项培训活动结束后,要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培训记录表》,并报办公室归档保存。
4.4 人员解聘
4.4.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对其解聘,
①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经考核不安全的人员;
③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④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⑥ 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⑦ 连续不能完成岗位工作目标的;
⑧ 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4.2 人员解聘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存解聘理由和其他相关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