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判定及处置
5.4.1 外部校正的检测设备,根据认可机构颁发的校正合格证及本厂对该仪器使用精度的需要来判定是否合格。
5.4.2 校正合格的仪器贴合格标贴在检测设备上,交回使用。
5.4.3 校正结果为不合格的,须隔离,以免误用,由质量部负责安排修理或报废处理。
5.4.4 仪器应保存《监视和测量装置履历表》,以便一旦发现仪器有较大误差时,对由该仪器检测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和重新检查,并对该仪器进行校正。
5.4.5 当发现仪器设备校正失效时,应对其在相应期间所作测量的结果作出评价,视其影响对产品采取必要措施。
5.5 记录: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所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6 公司目前没有用于检验测量的软件,当因需要具备时,另行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
5.3 关键控制点中的监视系统
5.3.1 对每个关键控制点应建立监视系统,测量和观察其所有关键限值,以证明关键控制点处于受控状态。
5.3.2 监视系统包括监视对象、方法、频率、职责和记录等方面的要求,应能够及时识别是否**出关键限值,以便在产品使用或消费前对产品进行隔离。
5.3.3 监视对象:每个关键控制点的关键参数。
5.3.4 监视方法:
a) 监视方法应保证在适宜的时间框架内(在产品交付前)提供结果。通常选择化学或物理的可提供快速的结果的方法。
b) 监控方法使用监视装置时应标明,如监测温度计、钟表、PH计、水活度计、传感器及分析仪器。
c)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包括校准)按《过程及产品监视与测量程序》的要求进行。
5.3.5 监视频率:应根据危害分析工作表决定。监视可以是连续的或非连续的,如果可能应连续监控,如果不能连续监测,应确定监测周期。
5.3.6 监视职责:
a) 规定每个监视对象的监视和评价监视结果的职责和权限,应指明部门和岗位。执行这相关职责的岗位应能及时地进行监控活动,准确记录每次监控活动。
b) 监视职责应尽可能由关键控制点上的直接操作岗位承担,而相应的品管宜担当评价监视结果职责。
5.3.7 监视记录:应对所有的监视数据由监视人员进行实时记录,填写《关键控制点监视记录表》并由其主管进行当班审核,出现偏差时还应有评价监视结果人员的即时审核。
5.3.8 监视系统应以HACCP计划表中详细规定,必要时建立程序或指导书做进一步的规定。
5.4 监视结果**出关键限值时采取的措施
根据关键控制点监视系统的特性,预先策划监视结果**出关键限值时所采取的措施,并在《HACCP计划表》中明确规定。
1. 目的:
针对本公司QMS及ISO22000体系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确保体系的持续的符合性、有效性及充分性,确保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ISO9001-2000的内部审核及HACCP的验证适用本程序.。
3.权责:
管理者代表、总经理主导
4.作业内容:
4.1 内部审核作业流程
4.2 管理者代表拟定《年度审核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
4.3 审核小组:
4.3.1 审核小组由管理者代表及其它单位合格的审核人员组成。
4.3.2 审核小组成员资格。
4.3.2.1 工作年限:1年工作经验。
4.3.2.2曾受厂内外的审核员培训合格,且持有证书者。具体按<《特定人员资格审查办法》进行确认.
4.3.3 审核时,审核小组成员不能为被审核单位所属部门主管或人员。
4.3.4 每次审核时的审核小组组成管理者代表负责发起、联系及协调。
4.4 审核方式:
4.4.1 定期性审核:每年一次,由管理者代表召集审核小组依据《年度审核计划》对公
司QMS及ISO22000体系实施审核,与相关质量标准或适当的质量安全管理文件执行审核。
4.4.2 不定期审核:
4.4.2.1质量方针改变;
4.4.2.2QMS及ISO22000体系改变;
4.4.2.3公司组织结构改变;
4.4.2.4上次审核结果不佳(指每一项要有五个以上缺失)。
4.4.2.5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及客户投诉.
4.4.3 管理评审:于管理评审前完成定期性审核工作,由管理者代表将审核报告提供管理评审会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