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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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HACCP实施指南
1危害分析(Hazard ysis):指收集和评估有关的危害以及导致这些危害存在的资 料,以确定哪些危害对食品安全有重要影响因而需要在HACCP计划中予以解决的过程。
2关键控制点(Critical Control Point, CCP):指能够实施控制措施的步骤。 该步骤对于预防和消除一个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减少到可接受水平非常关键。
3 *程序(Prerequisite Programs):为实施HACCP体系提供基础的操作规范,包括 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等。
4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简称GMP):是为**食品安全、质量而 制定的贯穿食品生产全过程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技术要求。它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终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5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anitation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简称SSOP): 食品企业为**食品卫生质量,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的操作规范。具体可包括以下范围:水质安全;食品接触面的条件和清洁;防止交叉污染;洗手和卫生间设施的维护;防止掺杂品;有化学物的标记、储存和使用;雇员的健康情况;昆虫和鼠类的消灭与控制。
6 HACCP小组(HACCP team) :负责制定HACCP计划的工作小组。
7 流程图(Flow Diagram): 指对某个具体食品加工或生产过程的所有步骤进行的连续性 描述。
8 危害(Hazard): 指对健康有潜在不利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性因素或条件。
9显著危害(Significant Hazard):有可能发生并且可能对消费者导致不可接受的危害;有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10 HACCP计划(HACCP Plan):依据HACCP原则制定的一套文件,用于确保在食品 生产、加工、销售等食物链各阶段与食品安全有重要关系的危害得到控制。
11 步骤(Step):指从产品初加工到终消费的食物链中(包括原料在内)的一个点、 一个程序、一个操作或一个阶段。
12 控制(Control, 动词):为保证和保持HACCP计划中所建立的控制标准而采取的所有 必要措施。
13 控制(Control, 名词):指执行了正确的操作程序并符合控制标准的状况。
14 控制点(Control Point, ):能控制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的任何点、步骤 或过程。
15 关键控制点判定树(CCP Decision Tree):通过一系列问题来判断一个控制点是否 是关键控制点的组图。
16 控制措施(Control Measure):指能够预防或消除一个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 可接受水平的任何措施和行动。
17 关键限值(Critical Limits):区分可接受和不可接受水平的标准值。
18 操作限值(Operating Limits):比关键限值更严格的,由操作者用来减少偏离 风险 的标准。
19 偏差(Deviation): 指未能符合关键限值。
20 纠偏措施(Corrective Action):当针对关键控制点(CCP)的监测显示该关键控制 点失去控制时所采取的措施。
21 监测(Monitor):为评估关键控制点(CCP)是否得到控制,而对控制指标进行有计 划地连续观察或检测。
22 确认(Validation):证实HACCP计划中各要素是有效的。
23 验证(Verification):指为了确定HACCP计划是否正确实施所采用的除监测以外的 其他方法、程序、试验和评价。
1 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技术依据:各项原辅料验收标准和产品标准
2 采购品的监视和测量
2.1采购员与质量技术部对采购商品按相关的检测规程进行验收,合格的,由仓库负责查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情况等与原料采购合同符合后放行入库,否则应标识为不合格。
2.2采购品的验收应填写原料检验记录。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应要求供方提供生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检疫合格证等,作为记录的一部分。
2.3采购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按《产品检测规范》要求执行
2.4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不得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其他采购品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时,应:
a) 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仓库及品检负责人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但必须抽取样品封存或送检。
b) 任何紧急放行的产品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效地追回。应在放行的产品上或后续的记录上加上“紧急放行”标识。
c) 在紧急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应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处理。

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本公司内部培训:
a)对入职员工,办公室根据任职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不合格处理意见。个别因急需招进的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规章制度及公司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但新员工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须统一进行岗位技能要求的培训和考核。
b)所有员工转岗、调岗,须按新岗位操作规范及要求进行培训、考核。
c)办公室根据各的培训需求,进行组织和协调,临时培训一般在培训计划实施**周通知组织实施部门和参加人员;
d)培训实施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方法,确定培训教师,按照培训计划安排时间组织实施培训;
e)培训实施部门负责做好《员工培训记录》 ,培训结束后,如果需要进行考核时,实施部门负责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
f)各培训实施部门每月将培训记录交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收集和归档。

关键过程、过程、特种工作人员的培训:
a)特种工作人员(汽车驾驶员、财务人员、电工、检验员、内审员等)培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办公室验证并登记其上岗;
b)专职负责消毒的人员、采购物品验证人员、专职质量检验员、内部审核人员、工序、关键控制点的人员、实施纠正的人员等作为本组织关键过程,对这些过程人员进行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并具有相关经验;
关键过程、过程、特种工作人员认可:
a)特种工作人员其经国家和行业规定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明后,办公室负责登记,保存明复印件,同时编制《岗位能力评价和确认记录》,附其所取得的资料,交管代/食品安全小组长签字认可并备案;
b)关键/过程人员的认也可在其能力确认后进行,由办公室编制《岗位能力评价和确认记录》,管代/食品安全小组长签字认可并备案;
4.6.1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6.2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或情况变化增加、取消或调整年度培训计划,须报质量技术部审批,在培训实施计划中进行调整。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食品配送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危害,在产品出现有碍消费者健康的问题时能够有效召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运、出售的不安全食品。
3职责
3.1管理者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审批。
3.2采购部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进出手续的处理工作。
3.3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召回程序
4.1先建立并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2采购部要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的记录,保存期限应**过产品的保质期。
4.3当已销售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质量标准问题时,采购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并要求其出具不符合,不合格现象和已产生的后果。
4.4采购部要将不符合送管理者审批,管理者召开企业会议进行讨论,并根据产品不符合的性质决定是否进行召回。
4.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的,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4.6当会议决定需要召回时,管理者要负责成立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并一名成员为小组组长,总管不安全产品召回工作。
4.7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人员应当包括(但不于以下人员):
1)技术人员;
2)销售人员;
3)财务人员;
4)公众关系人员;
5)法律人员。
4.8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要制定《产品召回计划》,产品召回计划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范围区域;
3)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4)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
5)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6)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7)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承担情况;
8)召回的预期效果。
4.9《产品召回计划》经管理者批准,交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后实施、并且发布召回公告。
4.10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
3)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时间、区域范围;
4)公司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流程。
4.11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发布。
4.12对已经召回的不安全产品和存放于库存中尚未发出的不安全产品,要单存放,醒目标识,并由食品安全小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外聘有关进行评估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如销毁、无害化处理等)。
4.13在食品安全小组未出具结果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4.14食品安全小组要查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4.15召回工作的完成:
a)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b)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c)实施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4.17当实施不安全产品召回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将召回情况记录在《不安全产品召回结果及处理记录》上。
4.18适当时公司应进行模拟召回,以演练、评估和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HACCP认证周期3个月,审核阶段分一阶段二阶段,体系建立的首先要确定企业认证范围,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型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生产许可证,餐饮企业需要提供餐饮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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