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HACCP认证顾问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顾问
HACCP认证培训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内审员培训
HACCP认证辅导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建立辅导
HACCP认证申请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申请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V1.0
周期40天左右
申请材料顾问协助
所需资料整套备齐
办理流程按辅导要求进行推进
食品企业HACCP实施指南
1危害分析(Hazard ysis):指收集和评估有关的危害以及导致这些危害存在的资 料,以确定哪些危害对食品安全有重要影响因而需要在HACCP计划中予以解决的过程。
2关键控制点(Critical Control Point, CCP):指能够实施控制措施的步骤。 该步骤对于预防和消除一个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减少到可接受水平非常关键。
3 *程序(Prerequisite Programs):为实施HACCP体系提供基础的操作规范,包括 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等。
4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简称GMP):是为**食品安全、质量而 制定的贯穿食品生产全过程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技术要求。它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终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
5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anitation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简称SSOP): 食品企业为**食品卫生质量,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的操作规范。具体可包括以下范围:水质安全;食品接触面的条件和清洁;防止交叉污染;洗手和卫生间设施的维护;防止掺杂品;有化学物的标记、储存和使用;雇员的健康情况;昆虫和鼠类的消灭与控制。
6 HACCP小组(HACCP team) :负责制定HACCP计划的工作小组。
7 流程图(Flow Diagram): 指对某个具体食品加工或生产过程的所有步骤进行的连续性 描述。
8 危害(Hazard): 指对健康有潜在不利影响的生物、化学或物理性因素或条件。
9显著危害(Significant Hazard):有可能发生并且可能对消费者导致不可接受的危害;有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
10 HACCP计划(HACCP Plan):依据HACCP原则制定的一套文件,用于确保在食品 生产、加工、销售等食物链各阶段与食品安全有重要关系的危害得到控制。
11 步骤(Step):指从产品初加工到终消费的食物链中(包括原料在内)的一个点、 一个程序、一个操作或一个阶段。
12 控制(Control, 动词):为保证和保持HACCP计划中所建立的控制标准而采取的所有 必要措施。
13 控制(Control, 名词):指执行了正确的操作程序并符合控制标准的状况。
14 控制点(Control Point, ):能控制生物、化学或物理因素的任何点、步骤 或过程。
15 关键控制点判定树(CCP Decision Tree):通过一系列问题来判断一个控制点是否 是关键控制点的组图。
16 控制措施(Control Measure):指能够预防或消除一个食品安全危害,或将其降低到 可接受水平的任何措施和行动。
17 关键限值(Critical Limits):区分可接受和不可接受水平的标准值。
18 操作限值(Operating Limits):比关键限值更严格的,由操作者用来减少偏离 风险 的标准。
19 偏差(Deviation): 指未能符合关键限值。
20 纠偏措施(Corrective Action):当针对关键控制点(CCP)的监测显示该关键控制 点失去控制时所采取的措施。
21 监测(Monitor):为评估关键控制点(CCP)是否得到控制,而对控制指标进行有计 划地连续观察或检测。
22 确认(Validation):证实HACCP计划中各要素是有效的。
23 验证(Verification):指为了确定HACCP计划是否正确实施所采用的除监测以外的 其他方法、程序、试验和评价。
工作中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1 仓管员对与食品接触材料应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变质的材料;生产人员取用与食品接触材料应与仓管员共同对其进行检查,防止使用过期变质的材料。这种检查包括:包装、标识、外观、气味、质感等。
2自检和互检:各工序的操作人员对其工作负责,对自己工作的结果要进行检查。后工序员工对前工序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原料加工时,应对挑选效果进行检查;使用器具时,应对其清洁和消毒效果进行检查。
3 质量技术部质检员对过程产品的感官等进行检验。
产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
1 在监视和测量记录中应清楚地表明产品已按规定标准通过了测量和,并指明记录的批准人。
2监视和测量记录由质量技术部保管,当顾客或主管部门需要时,由食品安全小组负责沟通和提供。
3 质量技术部按《产品检测规范》的要求对成品实施检验。
让步、特例和不合格品处理
发生让步放行或让步使用时,应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对于让步和特例,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且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满足顾客的要求。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不符合时,包括潜在不安全产品,不得有让步和特例。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食品配送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危害,在产品出现有碍消费者健康的问题时能够有效召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运、出售的不安全食品。
3职责
3.1管理者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审批。
3.2采购部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进出手续的处理工作。
3.3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召回程序
4.1先建立并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2采购部要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的记录,保存期限应**过产品的保质期。
4.3当已销售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质量标准问题时,采购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并要求其出具不符合,不合格现象和已产生的后果。
4.4采购部要将不符合送管理者审批,管理者召开企业会议进行讨论,并根据产品不符合的性质决定是否进行召回。
4.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的,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4.6当会议决定需要召回时,管理者要负责成立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并一名成员为小组组长,总管不安全产品召回工作。
4.7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人员应当包括(但不于以下人员):
1)技术人员;
2)销售人员;
3)财务人员;
4)公众关系人员;
5)法律人员。
4.8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要制定《产品召回计划》,产品召回计划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范围区域;
3)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4)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
5)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6)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7)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承担情况;
8)召回的预期效果。
4.9《产品召回计划》经管理者批准,交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后实施、并且发布召回公告。
4.10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
3)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时间、区域范围;
4)公司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流程。
4.11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发布。
4.12对已经召回的不安全产品和存放于库存中尚未发出的不安全产品,要单存放,醒目标识,并由食品安全小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外聘有关进行评估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如销毁、无害化处理等)。
4.13在食品安全小组未出具结果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4.14食品安全小组要查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4.15召回工作的完成:
a)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b)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c)实施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4.17当实施不安全产品召回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将召回情况记录在《不安全产品召回结果及处理记录》上。
4.18适当时公司应进行模拟召回,以演练、评估和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不断地满足顾客或相关方的要求,根据信息反馈和数据分析的真实结果,作进一步改进,并维持这一活动,达到持续改进的终目的。本程序对持续改进的各项活动实施规范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发现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的改进过程。
三、职责权限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组织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产品持续改进的策划,对出现或潜在的安全问题发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3.2各部门负责实施相应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3.3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监督、协调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四、程序
4.1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发现与识别:
a)内审、外审发现不合格时;
b)顾客对产品安全性有重大投诉时;
c)过程、产品安全、CCP点出现重大问题时
d)培训效果的评价;
e)相关人员/部门的改进建议或合理化建议;
f)管理评审发现不合格时;
g)纠正/预防措施实施及统计分析结果;
h) 供方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i) 其他不符合安全方针、目标或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j)其他情况,如安全专项检查等。
4.2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处理
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一经发现,由发现人/部门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经食品安全
小组组长审批(审核中发现的由审核组长审批)后,由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部门主管确认并负责分析原因、制订和执行纠正或预防措施,直到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被消除。后由《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验证通过后,资料由食品安全小组保存。
4.3原因分析、制订措施并执行
a.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收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针对不符合/潜在不符合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必要时组织相关一起讨论确定原因,分析结果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原因栏;
b.责任部门针对上述确定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防止不符合的再次发生或潜在不符合的发生,并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措施栏;
c.责任部门根据确定的措施,确定完成日期,并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实施完成,实施完毕后,反馈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编发部门进行验证;
d.对于措施的实施引起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更改的情况,依据《文件控制程序》规定实施。
4.4措施的验证与跟踪:
a.《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发出部门对纠正部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实施情况;
b.《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发出部门员收到责任部门反馈实施改进完毕的信息后,及时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评价,评价结果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效果验证栏;
c.对于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措施无效或未全面实施,由验证部门要求责任部门重新按照5.3的要求处理;
d.对于连续两次验证发现同一不符合/潜在不符合的措施无效时,由验证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依据4.2规定进行处理。
4.5《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记录的管理:
a.《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关闭后,,其复印件由责任部门保存,原件交食品安全小组存档。
b.为消除实际或潜在不合格原因所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按问题的重要性及本公司所承受的风险程度相适应,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公司内外的需要;
c.重要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相关记录应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
a. 内审、外审的结果
b. 数据分析和验证分析结果
c. 对质量安全目标的测量分析
d. 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中发现的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外协商的重大不合格
e. 培训效果的评价
f. 相关人员/部门的改进建议或合理化建议
g. 管理评审的结果
h. 纠正/预防措施实施及统计分析结果
i. 客户投诉/客户满意度调查分析结果
j. 其他情况,如安全专项检查等
当代人们惯用的食品安全控制手段是:监测生产设施运行与人员操作的情况,并对成品进行抽样检验(理化、微生物、感官等),然而,这种传统的方式往往有不足:
1.我们常用的抽样规则本身就是有误判风险的。很多食品是来自单个的易变质的生物体,如水产品其样本个体的不均匀性要比机电、化工等工业产品更**。误判风险更难预料。
2.大量的成品检验的高、周期长。等检验结果的信息反馈到管理层再决定产品质量控制措施时,往往为时已晚。
3.检验技术的开发已到很高水平,但这不等于可“洞察一切”。对于危害物质检查的可靠性仍是相对的。人们的心理是希望无污染的自然状态的食品厂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规定的危害物质的并不能消除人们对产品安全的疑虑。当传统的质量控制显然不能消除质量问题时,一种基于全面分析普遍情况的预防就应运而生,它完全可以提供满足质量控制预定目标的保证;使食品生产限度的趋近于“零缺陷”。这种新的方法就是: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三、国外发展、应用HACCP概况
1977年,美国水产界的Lee将HACCP概念用于新鲜和冻结的水产品。
1986年,美国国会授权的海洋大气(NOAA)根据HACCP概念设计改善水产品的监督体制。以后,许多机构合作,以HACCP为基础制定对水产品监督检验方案。
20世纪80年代美国在水产品的安全性方面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进一步推动HACCP的推广应用。
1991年,美国推出FDA/NOA新的推荐性海产品检验规范(草案),并在北美、欧洲、分别举办区域性研讨会介绍推行新草案。
1992年至1993年,FDA起草以HACCP为基础的“水产品的危害与控制导则(FishandFisheryProductsHaz?ards&ControlsGuide)1994年发出初稿,征求意见,1996年9月公布版。
1995年12月,美国发布联邦法规“水产与水产加工品生产与进口的安全与卫生的规范”(21 CFR Part 123 and 1240 Procedures for the safe and sanitary Processing and Importing of Fish and Fishery Products; Final Rule)该法规又简称为:海产品HACCP法规,它规定自1997年12月18日开始在美国水产品加工业及水产品进口时强制推行HACCP,这不仅对美国国内水产业,而且对于进入美国的外国水产品及其生产者都产生了巨大影响。1997年12月18日该法规正式实行。至此,美国基本完善了在水产界推广应用HACCP的法规体制。
HACCP是20世纪60年代由皮尔斯伯公司联合美国局(NASA)和美国一家军方实验室(Natick地区)共同制定的,体系建立的初衷是为太空作业的宇航员提供食品安全方面的**。
随着全世界人们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日益关注,食品工业和其消费者已经成为企业申请HACCP体系认证的主要推动力。世界范围内食物中事件的显著增加激发了经济秩序和食品卫生意识的提高,在美国、欧洲、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越来越多的法规和消费者要求将HACCP体系的要求变为市场的准入要求。
一些组织,例如美国科学院、微生物食品标准顾问会、以及WHO/FAO营养,一致认为HACCP是**食品安全有效的管理体系。
http://iso9001fsc1.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