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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2个月左右
适用标准GRS回收标准认证
材料协助整理
资料顾问完成
公司建立并保持《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更新控制程序》通过对各项作业活动的分析,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及控制,获取足够的信息,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为制定或更新环境方针,确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及运行控制提供依据。其职责如下:
a)公司管理者代表负责公司重要环境因素的终确认。
b) 综合部负责本程序归口管理. 综合部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更新;新项目或新工程要求;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及相关方要求,负责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和更新。
c) 公司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及控制工作,并报公司综合部汇总分析。
d) 综合部负责公司环境因素的汇总、分析。初步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提请管理者代表确认。
一、 信息公开
1 依照适用法规和主要的行业惯例,公司定期公开财务状况、收益利润、商业贸易活动、组织结构等信息;
2 公开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接受公众、相关机构合理合法的审查与监督,如发现信息弄虚作假者,将严厉处理。
二、 知识产权
1 尊重知识产权,对相关方的技术和生产经验的转让要妥善保护;未经得产权拥有者的授权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出售(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不允许);
2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设计**、商标、著作权等;
三、 公平交易、广告和竞争
公平交易,反对任何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禁止以下行为:仿冒行为、虚假广告宣传、引诱性广告宣传行为、诋毁性广告宣传行为、变相广告(不实推荐及不实担保广告)行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不正当促销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等;
四、 身份保密
对有关客户、渠道伙伴、供应商、员工和其他业务伙伴的敏感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员工检举者身份的机密性;
严禁对检举如歧视、违反道德的行为、粗暴待遇行为进行打击、变相处罚
1.0 目的
为确公司工作过程符合 SA8000 标准要求,特制定此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涉及 SA8000 系统要求的各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工作惩罚、工作安排等。
3.0 定义:( ( 无) )
4.0 权责
4.1 行政部:根据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制定合适作业管理制度。
4.2 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0 作业内容
5.1 工作时间的规定
5.1.1 根据《劳动法》,本公司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不多于 8 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是 40 小时,其余时间均为加班加点作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内上班时间及加班时间不**过国家规定。
5.1.2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提供员工合理适当的休息时间,员工每周至少休息.
5.1.3 员工加班(平时、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同时执行当地工资标准制度。
5.1.4 员工实际工作时间以考勤卡为准。
5.1.5 凡有关公司制定或更改之作业作息时间,须形成制度化加以记录,并以文件化系统保存归档。
5.2 工作惩罚的规定
5.2.1 员工出现工作失误,不得**出公司规定的处罚范围,不得安排员工从事各种惩罚性的作业,更不得对员工身心、精神、信仰实施打击。
5.3 工作安排
5.3.1 对工作安排不当引起的投诉,部门主管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5.4 员工考勤卡、每日作业统计表等有能反映员工工作时间、数量的记录均应当存档保存备查。
5.5 作业记录按照 SA 记录的规定保存。
5.6 工作的安排不得有任何歧视及强迫性劳动的行为。对加班加点应符合劳动法要求,在征得员工的同意方可执行。
1.0 目的
通过定期和适时地对本公司社会责任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和价,保证本公司的 SA 体系持续有效地满足 SA8000 标准和相关利益团体的要求,确保体系的适应性。
0 2.0 范围
本公司涉及 SA8000 的所有组织要素。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总经理:对社会责任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负直接责任,主持管理审活动。
4.2 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审活动,并将有关资料供管理审讨论和决议。
4.3 行政部及文控中心:负责审资料的准备。
0 5.0 作业内容
5.1 审前的准备
5.2.1SA 管理者代表发布召开管理审会议的通知,并经总经理批准。
5.2.2 相关人员负责准备所需的文件资料记录。
5.2.3 由总经理或经理主持管理审会议。
5.3 审会议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议程:
5.3.1SA8000 政策宣传贯彻情况。
5.3.2 社会责任体系的守法状况和绩效估。
5.3.3 内部审核、外部(顾客)审核状况。
5.3.4 纠正及补救行动的完成状况。
5.3.5SA 体系的资源状况价。
5.3.6 对 SA 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及充分性的价。
5.3.7 对 SA 体系进行改善的建议或意见。
5.3.8 上一次管理审的结果跟踪。
5.3.9可能引起管理体系的变更和有关修改情况。
5.4 审会议至少要对以下事项做决议结果:
5.4.1SA 体系重大问题讨论的结果。
5.4.2 对 SA 体系的适应性、有效性、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完善的内容(工资、工时、健康卫生)。
5.4.3 社会责任体系的有效性方面的改进。
5.4.4 与员工有关部门的体系要求的变更。
5.4.5 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体系实施审、判别达成公司政策及本标准要求的规定。
5.5 审记录及审报告
5.5.1 由 SA 代表人员编制“管理审报告”,其中必须包含审结论及审要求等相关内容,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分发至相关人员,受控由文控中心存档。
5.6 审结果的实施
5.6.1 需要时,文控中心根据“管理审报告”编制“不合格项纠正与补救行动表”,经 SA 管理者代表审核,下达各有关部门按《事故调查不符合及纠正、补救行动控制程序》的规定实施纠正和补救行动。SA 管理者代表负责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追踪验证。
5.6.2 管理审发现的重大问题,应通过修改、补充、完善体系文件来加以改进和巩固,以不断提高体系的适应性。
1.0 目的
实行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台风、水灾、失事件、侵犯员工人身安全事件、火警事故、员工打斗事件、员工、突发生病事件等。)的预防工作,确保减少事故发生的频度和事故所造成的影响。
0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行政部:接报突发事件发生消息后,紧张有序的组织抢救和报警。
4.2 各部门:出现或突发性危险应立即报告行政部。
4.3 安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工作,对突发事件要*组织排除。
0 5.0 作业内容
5.1 或突发性危险的预防
5.1.1 行政部安排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厂人员遵守消防法规和搞好安全及健康工作的自觉性。
5.1.2 安全要积极开展消防检查,排除消防,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建议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1.3 行政部应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电工、锅炉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5.1.4 所有消防器材必须尽心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5.1.5 本公司在各部门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5.2 或突发性危险的疏散与救护
5.2.1 当相关人员发现有险情时应时间报告行政部或公司相关负责人,同时就近用灭火器灭火,并敲碎报警按钮报警。
5.2.2 行政部接警后立即用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须说明险情单位地点、险情部位、险情物资,险情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2.3 接警后公司安全应以快的速度通知各负责人,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
5.2.4 救灾指挥部可应用公司广播,向需要疏散的人员发出通报。通报应根据火情而定,首先是火层,其次是火层以上楼层,再次是可能蔓延的火层以下楼层。
5.2.5 通报时要做到语气温和沉着,稳定员工情绪,避免造成惊慌混乱场面。
5.2.6 疏散工作由各车间主管负责在短的时间内将全部员工疏散到安全地带。
5.2.7 疏散到安全地带以后,行政部应携带职工花名册清点人数,健康安全代表负责伤员的护理工作。
5.3 安全警戒
5.3.1 在疏散的同时,各重要部门必须坚守岗位。如电话总机、水、电负责人。
5.3.2 保安人员一定要协助维持现场秩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看管好疏散物品,引导消防队进入现场与救灾指挥部组成联合指挥部。
5.3.3 警戒人员应密切监视控制区,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救灾指挥部。
5.4 日常管理
5.4.1 安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现场所有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及时处理有关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行动。
公司应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通过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应用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并根据管理体系各作业岗位、管理岗位、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及规定的职责对人员的要求选择能够胜任的人员从事此项活动,根据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长远目标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以保证过程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符合规定的标准,工程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满足顾客和相关方要求。
a) 公司综合部负责制定《能力、培训和意识教育管理程序》并实施归口管理;
b) 公司对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工作场所内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经历能力要求,执行《岗位任职要求》文件。
c) 公司综合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对公司所有与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工作场所内有关的各类人员分层次进行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和技术业务知识培训,该计划报公司分管审批;
d) 由综合部负责新进场的、外来工、作业人员的教育、相关培训,学习公司基本法规,了解管理体系一般要求,结合具体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予以上岗;
d) 项目经理、施工质量检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接受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并应进行定期考核,发给书,确认合格后才可上岗;同时,应建立岗位关键岗位和作业人员台帐.
e) 公司分管集公司综合部、各部门负责人对每年培训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审核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并对员工通过培训和考核所具备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定期评价,必要时修订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f) 通过培训使工作场所内人员意识到:
①遵循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与程序及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②明确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结果,及个人工作改进所带来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③在执行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程序,实现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方面和作用和职责;
④偏离体系要求所带来的后果,明确自己在体系中的作用与职责。
g) 培训程序应考虑:对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外来作业人员按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及不同文化程度和风险,进行相应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考核其具备完成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工作能力。
h) 公司综合部应妥善保存培训的资料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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