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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依据新版标准建立体系
1.针对供应商提出的工程更改,采购部收到供应商《工程更改申请单ECR》后,SQE负责组织工程更改可行性评估,完成后,将供应商《工程更改申请单ECR》及附带的工程更改可行性评估提请项目责任部门批准。
2.针对顾客提出的工程更改,采购部负责反馈顾客提出的工程更改,并向项目责任部门发出客户《工程变更单》,项目责任部门组织工程更改可行性评估,并负责客户更改的批准确认。
3.针对公司内部提出的更改,提出人应依据内部《工程变更单》 提出,并得到本部门的批准后,提交APQP小组,APQP小组组织工程更改可行性评估,完成后,将内部《工程变更单》及附带的工程更改可行性评估提请项目责任部门批准。
4.生产部负责设计产品规范和相关设计文件如:产品规格书、DFMEA、物料清单、包装规范等更改,并组织设计评审,设计评审由本部门经理或授权人负责批准。
1 临时更改申请
当公司内部因设备故障、紧急出货等应急状况发生,需要启动《应急计划》,提出如生产场所转移、新线生产、生产设备更换、使用替代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对产品功能/性能无影响)、作业方法、检测方法或防错措施发生临时变更时,应由发生应急状况部门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ECR》,提出临时变更申请,同时明确替代控制方法,报部门主管。必要时,部门主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工程师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通过时,报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应急相关部门执行。
2 生产工艺发生了临时变更的,应按批准的替代控制方法制定作业书,并在《生产控制计划》上标明。
3 检测、试验方法发生了临时变更的,应按批准的替代控制方法制定检测、试验书。如果客户有要求,应在发运产品前,取得客户的发运批准。
4 在临时变更执行时,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准备验证,密切监视每一班的生产情况,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班组长通过生产日报、检验记录每天向部门主管汇报替代控制方法执行情况及产品质量状况。一旦发生异常,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工程师重新进行评估,并采取合理的处置措施。
5 生产日报及检验记录应临时变更实施的具体日期及涉及的产品批号、数量,以便后期追溯。临时更改相关生产及检验记录应保存至少3年。
6 临时变更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并非标准作业状态,应加快生产恢复工作,尽早回归正常的标准作业状态。
7 临时变更解除,恢复正常生产时,必须重新进行作业准备验证。

内审员必须使用过程方法,根据《内审检查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顾客导向过程(CQP)、支持过程(SP)和管理过程(MP)中的每一过程的六个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审核:
1)该过程的输入是否充分?
2)该过程输出是否适宜和有效?
3)该过程主管部门的责任是否明确和清楚,其岗位人员是否胜任?
4)该过程的资源是否适宜和充分?
5)该过程的运行程序/方法是否正确并得到实施?
6)该过程的业绩表示什么?是否达到了策划的预期目标?

不合格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
计量器具管理人员应在《监视测量设备一览表》上登记量具使用位置。
当操作工在任何情况下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失效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交品质部进行处置,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同时,生产单位应对原采用该测量设备检测的产品进行隔离和标识,并重新测量评价;对其所测已交付或发给下道的产品应*通知顾客或下道。
对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装置,由品质部通知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并保持记录:
a) 对不合格的测量装置进行标识和撤离现场。
b) 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采取后续措施。
c) 对已发运的可疑产品通知顾客,并采取后续措施。
对本公司能修理的自制量具,由品质部组织按《基础设施控制程序》要求进行修理。对本公司不能修理的量具,由品质部联系外送修理。修理后的量具应按4.2要求再次检定。

成品检验
需确认所有规定的进货验证、半成品监视和测量均已完成并合格后,才能进行成品的监视和测量。交验的成品,须放置于“待检区”或加待检标识,由品质部检验员根据成品检验作业书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检验合格的产品,由品质部 检验员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要求对产品进行合格标识,检验员加盖,通知车间该批产品进入包装。
包装检验
a) 品质部 检验员按包装检验作业书要求进行包装检验,填写《过程检验记录》。
b) 包装合格后的产品由检验员在入库单上签章,由车间办理入库手续。
c) 包装检验不合格由包装工位返工后,再提交包装检验。
成品检验不合格,由检验员加以隔离,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除非得到总经理批准,适宜时得到顾客批准,否则在所有规定检验活动均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这种批准而放行的特例应考虑:
1) 这类放行产品和交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这种特例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满足顾客的要求。
在产品出厂前,必要时品质部 应将出厂产品放置于规定区域,通知品质部 现场检验人员。经授权检验员按出厂检验作业书对产品进行复查,填写抽查情况报告,合格品允许发送,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置。品质部 的终产品审核员对交付前的产品,按适当的频次根据发货单进行审核,填写出货《成品电机检验报告》,审核合格才能交付发运。
当顾客需要检验报告时,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检验报告、试验报告。所有检、试验报告应全面、准确、真实、清晰,并整理归档,予以保存。
生产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件检验
a)在规定要进行件检查的工序,每班次开始或生产过程中因换人、换料、换品种以及换工装、设备调整等改变工序条件后生产的1~3件产品,操作者自检后,必要时还必须送检验员做件检查。件检查结果记录于《过程检验记录》中。
b)件检查合格时,由检验员在件上做标记,并通知操作者继续作业。件检查不合格时,检验员向操作者指出不合格部位,要求其改进,操作者返工,或重新加工件,直至检验合格,方可继续生产。
过程检验
a) 自检:车间操作者要在生产中进行自检。自检中操作者如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应及时停止作业,并向组长报告,寻求改善对策。
b) 互检: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c) 巡回检验:
(1)检验员或工艺人员在车间零件生产、加工、装配现场或生产线进行巡查,观察车间员工是否按规定的作业方法操作,使用的生产物料是否符合要求,设备、工装、量具是否处于受控状态等。并根据需要(或对有疑点的工位)进行随机抽检,每次不少于5个零件。巡检人员应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知生产组长或车间主管,以便调整生产。必要时,巡检结果应填写在《过程检验记录》中。
(2)如巡检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巡检人员应立即向其主管报告,主管视问题的严重性,做出停止生产的决定,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并适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要求有关部门整改。
d)过程能力指数:
对关键特性及重要特性,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产量大,依靠抽检进行的特性,应即时进行Cpk管制图。
检验工序的检查/完工检验
a) 对设置检验点的工序,工序检验员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写于各相关检验记录单。产品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b)半成品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率接近公司规定值时,检验员根据情况及时通知操作者注意加强控制;当不合格品率**过公司规定值时,品质部应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执行《持续改进控制程序》。
在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完成或必须的报告收到前,不得将产品放行。如确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例外放行,应参照4.3.3.7“紧急放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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