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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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涉及到的企业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如采购与销售、仓储运输、生产、质量检验等等,为的是在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各个环节**食品的安全。另外HACCP还要求企业有一套召回机制,由企业的管理层组成一个小组,必须要有相关人员担任总协调员(HACCPCoordinator)对可能的问题产品实施紧急召回,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HACCP体系认证的特点
1、HACCP体系不是一个孤立的体系,而是建立在企业良好的食品卫生管理传统的基础上的管理体系。如GMP、职工培训、设备维护保养、产品标识、批次管理等都是HACCP体系实施的基础。如果企业的卫生条件很差,那么便不适应实施HACCP管理体系,而需要企业建立良好的卫生管理规范。
2、HACCP体系是预防性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要对所有潜在的生物的、物理的、化学的危害进行分析,确定预防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3、HACCP体系是根据不同食品加工过程来确定的,要反映出某一种食品从原材料到成品、从加工场到加工设施、从加工人员到消费者方式等到各方面的特性,其原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
4、HACCP体系强调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在对所有潜在的生物的、物理的、化学的危害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来确定哪些是显著危害,找出关键控制点,在食品生产中将精力集中在解决关键问题上,而不是面面俱到。
5、HACCP体系是一个基于科学分析建立的体系,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当然也可以寻找外援,吸收和利用他人的科学研究成果,但重要的还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所作的实验和数据分析。
6、HACCP体系并不是没有风险,只是能减少或者降低食品安全中的风险。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光有HACCP体系是不够的,还要有具备相关的检验、卫生管理等手段来配合共同控制食品生产安全。
7、HACCP体系不是一种僵硬的、一成不变的、理论教条的、一劳永逸的模式,而是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发展变化和不断完善的体系。
8、HACCP体系是一个应进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而不是搞,走过场。企业在制定HACCP体系计划后,要积极推行,认真实施,不断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在实践中加以完善和提高。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食品配送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危害,在产品出现有碍消费者健康的问题时能够有效召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运、出售的不安全食品。
3职责
3.1管理者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审批。
3.2采购部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进出手续的处理工作。
3.3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召回程序
4.1先建立并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2采购部要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的记录,保存期限应**过产品的保质期。
4.3当已销售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质量标准问题时,采购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并要求其出具不符合,不合格现象和已产生的后果。
4.4采购部要将不符合送管理者审批,管理者召开企业会议进行讨论,并根据产品不符合的性质决定是否进行召回。
4.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的,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4.6当会议决定需要召回时,管理者要负责成立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并一名成员为小组组长,总管不安全产品召回工作。
4.7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人员应当包括(但不于以下人员):
1)技术人员;
2)销售人员;
3)财务人员;
4)公众关系人员;
5)法律人员。
4.8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要制定《产品召回计划》,产品召回计划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范围区域;
3)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4)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
5)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6)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7)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承担情况;
8)召回的预期效果。
4.9《产品召回计划》经管理者批准,交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后实施、并且发布召回公告。
4.10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
3)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时间、区域范围;
4)公司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流程。
4.11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发布。
4.12对已经召回的不安全产品和存放于库存中尚未发出的不安全产品,要单存放,醒目标识,并由食品安全小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外聘有关进行评估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如销毁、无害化处理等)。
4.13在食品安全小组未出具结果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4.14食品安全小组要查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4.15召回工作的完成:
a)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b)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c)实施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4.17当实施不安全产品召回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将召回情况记录在《不安全产品召回结果及处理记录》上。
4.18适当时公司应进行模拟召回,以演练、评估和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内审策划: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内部审核,且二次内部审核时间间隔应在十二个月内,并配合第三方审核的时间安排,在第三方审核前完成。内审采用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以考虑追加临时内审:
a 公司组织架构发生重大变化
b 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发生变化时
c 公司综合管理体系范围变更包括覆盖的要素和产品时
d 进行第二方、第三方审核前
e 市场需求发生变化
f 客户严重投诉时

所有评价合格的供方都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在有采购需求时使用。
供销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供方队伍,为采购提供更大选择空间。
已有的供方应在适当时机保持再评价,填写《供方评定记录》(复评),确保其持续合格的供应能力:
a) 每年应进行一次再评价;
b) 当出现严重的质量不合格时进行。
c) 如果连续二次出现供应不合格,应取消其合格供方。
C类采购品的供方根据了解样品或实物,以及单、效应在采购前对其进行能力、质量和价格方面评价比较,不做评价。
顾客供料或由顾客的采购不作供方评价,但应将供方表现及时反馈给顾客。
采购计划和实施
采购部每月根据物资需求情况编制《月度采购计划》,
原料采购: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和市场需求、订单信息,制定原辅料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实施采购。
包装物料采购:由采购部根据顾客订单的需要,编制《采购合同》,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包装物料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要求和图示要求,顾客提出的包装物料要求应进行存档。
《采购合同》须充分表述采购对象的信息,如产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方式、质量要求。
A、B类采购品只能选用《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方提供,如果不能从《合格供方名单》选择合格供方,应执行4.2条的规定,或由总经理批准选用其他供方。
A、B类采购品的采购,应与供方正式签订《采购合同》编制订购单由供方确认并出具送货清单。适用时,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期、产品或服务标准、检验规程或规范、交货方式和地点。
实施采购前,应向多个供方进行产品调查才能决定采购。
每次采购活动结束,供方均要出具和相应报销凭证和质量保证书。

采购产品的质量要求、分类及供方的分类
1质量技术部根据采购产品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对采购产品进行分类,并制定《采购物资技术标准》。产品和供方的分类如下:
A类供方—— 原辅料的供方。
B类供方—— 工器具、清洁剂、消毒剂等的供方。
C类供方—— 采购量小的其他产品(服装、鞋帽及其他用品)。
2供方的选择与评价
2.1 A类、B类供方由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对供方进行调查,填写《供方调查表》。
A类和B类供方要调查及收集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如卫生证等;
b) 主要产品类型以及产能、;
c) 人员、技术、设备设施的现状;经营历史和市场信誉、企业形象等。
d) 综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要时或顾客有需求时);
e) 其他能力;
f) 样品。
2.2 供方资料收集齐全后,由采购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如采购部、质量技术部)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填入《供方评定记录》,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成为合格供方。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
a)对供方的相关经验进行评价;
b)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情况及品质处理情况进行评审;
c)对供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验证其按要求提供所需产品的能力;
d)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度;
e)调查供方的财务状况、服务和支持能力。
2.3选择供方的基本原则
a) 供方须是所供应产品的生产商户(基地)或其的代理商。
b) 供方须提供一定时限的合理的保持服务,并有能力提供保证。
c) 对长期一直品质良好,交货期稳定准时,信誉良好,服务优良的供方,**选择。
d) 在相同条件下,**选择获得ISO9001、HACCP、ISO14000认证的供方。
e) 选择3家以上的相同采购对象的供方,对其物资的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综合比较。
f) 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大型系统解决方案应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否则应有相关的等价补偿包括退换货等。
HACCP认证需要哪些条件:
1、需要有合法资质,比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2、后期需具备的条件,比如:依据产品国标或企标产品检验合格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带CNAS标),水、冰或汽检测报告,第三方测量仪器校准报告、人员、人员资质;
3、运行满3个月的HACCP体系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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