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认证费用面议,根据年销售额
发货地深圳或广州
价格或费用面议
办理流程顺畅
机构名称汉墨咨询
服务项目FSC森林认证
区域全国
注册方式咨询客服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COC森林产销监管链体系标准
周期1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申请材料协助整理
所需资料顾问整理
体系文件编写
1、依据收集的企业信息编制体系文件资料;
2、进行疑解惑,跟进企业的进度;
模拟单复核
1、复核各部门依据虚拟订单做出的记录资料并在必要时现场;
2、在应用中加深对天讲解的内容的理解;
3、审核时注意事项分享;
4、企业现场布置跟踪。
陪同审核(如需要时)
1、协调审核员与企业以利于审核的推进;
2、FSC审核跟踪。
产品标识防护
生产部各车间保证采购产品、半成品、生产成品在各流转过程中(包括贮存、搬运、交付、入库等)针对产品的不同标识采取适宜的存放区域,并保证FSC认证产品的标识牢固不能脱落。
不合格品、废品控制
生产部各车间负责确保FSC不合格原料、半成品、成品、废品得到识别和控制,确保生产单位不能使用后,经质检部检验,标识清晰,存放在FSC物料区域,由质检部进行管理,并填写《FSC原料处理单》。
相关文件
销售过程控制程序
标识及隔离控制程序
原料采购控制程序
原料接受及储存控制程序
相关记录
生产计划
生产进度日报表
工序生产记录
FSC森林认证正是由环境非组织和民间组织在认识到一些国家在改善森林经营中出现政策失误,国际间组织解决森林问题效果有限,以及林产品贸易不能其产品源自何种森林以后,作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种市场机制,在20世纪90年代初发起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它力图通过对森林经营活动进行立的评估,将"绿色消费者"与寻求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扩大市场份额,以求获得更高收益的生产商联系在一起。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传统方法(如发展援助、软、技术援助和海外培训等)大多忽视了商业部门,特别是忽视了木材产品的国际贸易。在世界范围内,仅20%的林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但贸易对森林的直接影响是很明显的。人们认识到,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基础的林产品贸易也能促进环境保护。FSC森林认证的特之处在于它以市场为基础,并依靠贸易和国际市场来运作。
1. 目的
为了正确使用FSC标志,达到顾客所需要FSC产品的目的。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FSC订单的产品上和产品外。
3. 职责
3.1质检部负责FSC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3.2质检部根据公司顾客的需要,将FSC标志使用在公司的产品外和产品上。
3.3各相关部门将根据顾客的产品要求、包装要求,将FSC标志用在产品上。
4. 程序
4.1 FSC标签审批
4.1.1 FSC标签在使用之前必须经过申请审核的认证机构进行审批,经认证机构通过后才可以使用,同时审批的记录材料要保持五年以上;审批通过后的标签如果又进行了修改,那么必须再次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才可以使用修改过后的标签。
4.1.2 标签的申请方法:公司在通过审核获得证书后,预留给审核机构的邮箱中会收到标签申请所需的账户和密码,登陆
标签生成器的网站按照规定步骤操作即可。
4.1.3标签申请包括认证产品使用标签和宣传用标签。
4.1.4FSC标签常识:
a)产品的标签表示含有来自于FSC认证的森林的原料。标志文本是“[产品品种]来自良好管理的森林”。
b)产品的混合标志表示来自于FSC认证的森林的原料,FSC控制的木头或合格的再生纤维都含有。标志文本是“[产品品种]来自可靠来源”。
c)产品的再生标签表示只含有再生纤维。标志文本是“[产品品种]由再生材料制成”。
1.目的
确保FSC订单是由认证的物料生产的。
2.范围
适用于顾客要求的FSC产品的评审及与顾客的沟通。
3.职责
3.1销售部负责对FSC订单要求的确定,组织有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同时向顾客提供带有FSC的证书编号和认证物料的百分率。
3.2采购部负责采购FSC认证的原料。
3.3储运部负责检验FSC原料的数量。
3.4生产部负责FSC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交货能力。
3.5质检部负责FSC或合同要求的检测能力。
3.6总经理负责合同、新增订单的审批。
4.程序
4.1对顾客FSC订单要求的识别。
销售部负责对顾客FSC订单要求与期望的识别,根据顾客规定的订货要求填写《合同评审表》中。
5. 顾客明示的产品要求,包括产品质量要求及设计可用性,交付、支持服务,价格等方面的要求。
b.顾客明示要求,但期望或根据其用途所必需的产品要求,这是一类习惯上隐含的潜在要求,公司为满足要求应做出承诺。
4.2对FSC产品订单要求的评审确认:销售部在投标合同签订之前应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签字予以确认。
4.3销售部负责保存《合同评审表》,合同及其他相关结果的实现等跟踪措施的记录。
4.4合同的签定和实施对FSC产品要求评审后,主管销售经理代表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订单。合同签订后,销售部将合同的有关内安排在《合同领料计划单》上。储运部原料采购人员、生产部根据其要求分别进行对FSC认证物料的采购,对生产车间进行,生产部以《生产计划》与生产车间沟通。生产部填写生产进度表负责合同执行的监督,根据需要及时将信息与顾客沟通。
4.5产品的变更。当产品要求由于某种原因需要变更时,相应的文件(如合同,订单等)应得到并记录,做为合同或订单附件上或重新《合同评审表》进行评审,同时以通知相关部门。
4.5销售数量由销售部对FSC认证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作好详细记录。销售数量登记由专人负责,登记的内容包括:FSC认证号码、销售产品名称、定单号码、定单数量、生产数量、实际发货数量、发货日期、号。见《FSC销售数量登记表》。
1.目的
确保产品符合我国及进口国相关法律法规,来自于合法来源。
2.范围
适用于生产FSC产品的物料采购和销售。
3.职责
公司采购部负责确认所采购的FSC产品的合法性,销售部向顾客提供FSC产品合法性的信息。
4.程序
4.1法律法规的获取途径(工具)
由采购部每季度到书店查阅/国际﹑所属省市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或在网上下载、从认证机构、咨询机构和机构获得。
4.2可从下列主要机构获取法律法规
a.国际森林管理局和林业局以及其它相关的国际公约组织。
b.客户和其它利益相关方制定的要求公司执行的守则和公约。
c.**和职业健康与安全法
d.客户及其它利益相关方。
4.3 近期应关注的欧盟欧盟木材(EUYC)The European Union Timber Regulation 法规。
EUYC法规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木材及木制产品的企业承担一种义务,即木材不是来自非法采伐的森林。它还对欧盟内部的从事这些产品贸易的机构提出了要求,这些产品包括的门类十分广泛,只有一些明显是循环利用项目及其材料的情况例外。
EUYC法规的基本要求为,对进入欧盟市场的木材制品的个订(供)货人(定义为“运营人”)实行“尽责调查”程序,以限度地减少来源于“非法采伐”木材制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风险。但是,在欧盟内部采购的贸易商并不要求进行“尽责调查”,不过必须保存从其它机构运输过来的记录。为了符合欧盟木材法规,要求每一个运营者执行记录制度,进行“尽责调查”。这可以是他们自己已经建立的制度,或者是由第三方制定的制度。所有相关的记录必须保存5年,如果需要的话还必须提供合格的证据。但是向一般公共部门和终消费者的销售记录不属于该项法规规定的范围。
欧盟木材规则制定的“尽责调查”制度包含3个要素:
(1)资料
(2)风险评估程序
(3)风险减轻程序
在风险评估程序中,应用认证很有意义,经过认证FSC认证的产品和材料可能是低风险的。
4.4 此外,还应关注the US Lacey Act, FLEGT, the AusYCalian Illegal Logging Prohibition Act.
4.5销售部应FSC产品和受控木材及时向顾客提供如下信息:
a.树种的常用名称和/或学名。
b.木材的来源(采伐,适用时地区),注意采伐地区的信息应提供采伐特许或地区差异的非法采伐的风险。
c.符合相关的贸易和习俗的法律法规的。
4.6 提供4.5所述信息的形式和频率销售部应与顾客达成一致。确保信息准确,与FSC产品或受控木材的材料正确的相关联。
4.7 当销售部提供4.5所述信息有困难时,采购部应向上游供应商索取,直到获得这些信息。
5.相关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
http://iso9001fsc1.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