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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面议
流程顺畅
机构正规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周期2个月左右
适用标准GRS回收标准认证
材料协助整理
资料顾问完成
a) 公司各部门和综合部收集的法律、法规,应包括国家、地方或相关部门颁布的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行政文件、制度等。其它要求应包括行政规范、与机构协定、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规定、通知、标准和相关方要求等。
b) 公司各部门和综合部保存使用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文件,并将其要求传达给全体员工和相关方。
c) 为适应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综合部负责在每年年初发布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一、 信息公开
1 依照适用法规和主要的行业惯例,公司定期公开财务状况、收益利润、商业贸易活动、组织结构等信息;
2 公开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接受公众、相关机构合理合法的审查与监督,如发现信息弄虚作假者,将严厉处理。
二、 知识产权
1 尊重知识产权,对相关方的技术和生产经验的转让要妥善保护;未经得产权拥有者的授权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出售(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不允许);
2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设计**、商标、著作权等;
三、 公平交易、广告和竞争
公平交易,反对任何采用欺诈、混淆等经营手段排挤或破坏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禁止以下行为:仿冒行为、虚假广告宣传、引诱性广告宣传行为、诋毁性广告宣传行为、变相广告(不实推荐及不实担保广告)行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不正当促销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不正当低价销售行为等;
四、 身份保密
对有关客户、渠道伙伴、供应商、员工和其他业务伙伴的敏感或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员工检举者身份的机密性;
严禁对检举如歧视、违反道德的行为、粗暴待遇行为进行打击、变相处罚

1.0 目的
通过内部对各部门 SA 体系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审核与价,作为确保 SA 体系能持续改善的一种手段,以满足 SA8000 标准或其他约定文件的要求。
0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对社会责任系统运行的内部审核工作。
0 3.0 定义( ( 无) )
0 4.0 权责
4.1 管理者代表
4.1.1 负责 SA 体系审核年度方案的制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4.1.2 负责安排审核小组成员,人员跟踪受审核部门的纠正和补救行动的实施。
4.2 审核小组
负责对 SA 体系实际运行状况的审核价工作。
0 5.0 作业内容
5.1 策划与准备
5.1.1 每年初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制定本年度 SA 体系审核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执行。情况时由总经理决定是否需增加内审次数。
5.1.2 本公司 SA 体系内审每年实施一次。
5.2 内审员的选择和培训
5.2.1 内部审核员不于 SA 推行小组,各部门熟悉本公司运作的管理人员均可进行内审工作。
5.2.2 内部审核员必须接受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内审书。
5.3 审核实施
5.3.1 于正式审核前,由管理者代表筹组内审小组人员,说明本次审核之有关事项,选定审核组长负责本次审核作业。
5.3.2 由审核组长发出“内部审核计划”,要保证审核的范围和要素有关。
5.3.3 审核开始前,有审核组长负责召开起始会议,以利于审核员与被审核部门相关人员双方沟通了解。
5.3.4 内审人员可根据“内审检查表”作为审核索引,请被审核部门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如程序书、工作书、相关的记录等进行现场观察、询问,检查 SA 系统运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5.3.5 上一次的审核报告也应列入文件中,若有未结案之纠正措施通知,亦应于审核时予以追踪。
5.3.6 对于审核结果必须加以说明,如“符合、不符合、不适用或列入观察项”。
5.3.7 内审员发现有不合格事项,填写“不合格项纠正与补救行动表”描述不符合事项之状况,定期跟进改善。
5.3.8 内审活动完成后,管理者代表需同受审核部门主管及相关人员举行结束会议,通报审核结果。
5.4 审核报告
5.4.1 内审组长应根据审核实施具体过程中的发现,编制一份内部审核报告,主要需阐明具体审核实施情况、审核结果,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发放。
5.4.2 各责任部门接到审核报告后,在一周内依相关规定开始实施补救和纠正,当填写完整“不合格项纠正与补救行动表”内相关栏目,交管理者代表备案。
5.4.3 管理者代表负责内部审核结果提交管理审会议讨论。
5.4.4 管理者代表负责结果跟踪。

1.0 目的
为确公司工作过程符合 SA8000 标准要求,特制定此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涉及 SA8000 系统要求的各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工作惩罚、工作安排等。
3.0 定义:( ( 无) )
4.0 权责
4.1 行政部:根据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制定合适作业管理制度。
4.2 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0 作业内容
5.1 工作时间的规定
5.1.1 根据《劳动法》,本公司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不多于 8 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是 40 小时,其余时间均为加班加点作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内上班时间及加班时间不**过国家规定。
5.1.2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提供员工合理适当的休息时间,员工每周至少休息.
5.1.3 员工加班(平时、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同时执行当地工资标准制度。
5.1.4 员工实际工作时间以考勤卡为准。
5.1.5 凡有关公司制定或更改之作业作息时间,须形成制度化加以记录,并以文件化系统保存归档。
5.2 工作惩罚的规定
5.2.1 员工出现工作失误,不得**出公司规定的处罚范围,不得安排员工从事各种惩罚性的作业,更不得对员工身心、精神、信仰实施打击。
5.3 工作安排
5.3.1 对工作安排不当引起的投诉,部门主管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5.4 员工考勤卡、每日作业统计表等有能反映员工工作时间、数量的记录均应当存档保存备查。
5.5 作业记录按照 SA 记录的规定保存。
5.6 工作的安排不得有任何歧视及强迫性劳动的行为。对加班加点应符合劳动法要求,在征得员工的同意方可执行。

1.0 目的
为保证员工能及时饮用干净、卫生之水,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
0 2.0 范围
适用全体员工.
0 3.0 术语与定义: :
饮用水:提供给公司员工且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可饮用之水.包括灌装纯净水、电热自来水.
0 4.0 职责范围: :
4.1 行政部负责饮用水之相关事项与外部机构的联络.
4.2 行政部负责日常饮水机的维护、饮用水的购买.
4.3 各饮用水之车间组长负责饮水设备的日常维护.
4.4 行政部负责个人饮用设备之维护及清洁.
0 5.0 内容: :
5.1 饮用水卫生保证:
行政部负责与外部机构联络,幷联系环保相关部门定期进行水质测试,工厂需保留相关水质测试报告.为水质符合要求提供合格.
5.2 饮用水设备/设施的维护:
5.2.1 行政部负责饮水机的定期维护与维修,定期维护周期为每月,维护内容为对饮水机及过滤器进行清洁及检查以保证饮用水的卫生.
5.2.2 各部门员工应保证通电的情况下时刻有水,任何人不准关上水闸,以避免通电情况下容器内无水引发安全事故.
5.2.3 组长负责对饮水机进行日常维护,如上班时看水闸有无关上,指示灯是否正常,电源是否正常接上,且无其它安全隐患.如遇不良情况发生,应通知电工进行修理.
5.2.4 员工自行购买干净卫生饮用水杯,且水杯不可随意放置,应放于车间位置的货架上,避免与其它化学物品如天那水、白电油、喷枪水混置,且需用干净防护罩遮好。
5.3 饮水自由
各生产车间员工可自由饮用工厂提供的干净饮用水,公司各部门主管不可强行干涉其饮水自由,如遇强行干涉的,应对该部门主管进行相关行政处罚。
外部交流渠道应畅通,了解并**考虑相关方要求,使员工参与体系的重要活动和事务,使公众理解和认可公司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决心。
a)公司综合部应建立管理程序确保公司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信息进行沟通。
b)公司综合部负责接收、处理公司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c)公司综合部负责接收、处理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管理者代表组织公司各级部门、各层次之间及时的协商与交流,使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d)职业健康安全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员工表所关心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
e)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信息,要及时传达到公司内部的全体员工,通过协商与交流,使员工参与。
f)公司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信息沟通与交流管理程序》,用于:
(1)工作人员:
——适当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适当参与事件调查;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和评审;
——对相应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更进行协商;
——对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发表意见
——参与公司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参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等活动;
——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职业健康安全代表或的管理者代表的权力。
应告知工作人员关于他们的参与安排,包括谁是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代表。
(2)与承包方就影响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变更进行协商。
适当时,公司应确保与相关的外部相关方就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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