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深圳汉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服务内容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培训辅导
服务电话
所在地深圳
食品安全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
ISO22000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HACCP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顾问
FSSC22000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发货地深圳或广州
FSSC22000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
FSSC22000认证培训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培训
5.1 CCP验证
5.1.1 验证责任人:食品安全小组成员。
5.1.2 验证频率:按照HACCP计划规定的频率。
5.1.3 验证内容:具体参见《HACCP计划》。
5.2 确认
5.2.1 确认责任人:食品安全小组成员,经过适当培训或经验丰富人员。
5.2.2 确认频率
5.2.2.1 体系正式运行之前,进行初次确认。
5.2.2.2 当原料、产品或加工、销售及消费方式发生改变时,需确认。
5.2.2.3 当复查时发现数据不符或相反时。
5.2.2.4 当重复出现同样的偏差、纠编措施效果不佳时。
5.2.2.5 出现有关危害或控制手段的新信息时。
5.2.2.6 生产中观察到异常情况。
5.2.2.7 客户投诉的内容涉及加工控制。
5.2.3 确认的内容
5.2.3.1 HACCP体系前提条件的有效性检查。
5.2.3.2 复查或重新进行危害分析。
5.2.3.3 评价当前CCP点的设置是否合理。
5.2.3.4 关键限值制定依据的审核。
5.2.3.5 监控方案合理性的审核。
5.2.3.6 纠偏措施可行性的审核。
5.2.3.7 验证方案合理性的审核。
5.2.3.8 记录保持程序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5.3 内部HACCP体系验证
5.3.1 制订年度内部HACCP体系验证计划。
5.3.2 验证频率
5.3.2.1 一般情况下为一年一次。
5.3.2.2 当产品或工艺有显著改变或系统发生故障时随时进行。
5.3.3 验证计划内容
5.3.3.1 验证涉及的项目及验证时间。
5.3.3.2 验证的目的、范围和验证依据的文件。
5.3.4 验证的内容
5.3.4.1 检查产品说明和生产流程图的准确性。
5.3.4.2 检查CCP是否按HACCP计划的要求被监控。
5.3.4.3 检查工艺过程是否符合关键限值的要求。
5.3.4.4 检查记录是否准确并按要求的时间完成。
5.3.4.5 监控活动的执行地点和频率是否符合HACCP计划的规定。
5.3.4.6 当监控表明发生了关键限值的偏离时,是否执行了纠偏行动。
5.3.4.7 是否按HACCP计划中规定的频率对监控设备进行校准。
5.3.5 验证前的准备工作
5.3.5.1 验证人员必须是食品安全小组成员,或经过内部培训或经验丰富的人员。
5.3.5.2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编写体系验证实施计划,交总经理审阅。其内容主要包括: 验证的项目、目的和方法; 验证的日期及时间安排; 验证组成员及分工; 验证所依据的文件。
确定验证涉及的项目及验证的时间后,HACCP组长提**周,通知相关负责人准备所要的文件和资料。HACCP组长组织编写HACCP验证审查表,详细列出验证项目、依据及方法。验证时使用此表作为验证过程的依据。

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实施
1 实施培训
为了使每一个操作性前提方案得到落实,让相关人员了解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重要性和操作要求,在实施之前应对各部门人员进行操作性前提方案中相关操作点的培训。
2 现场操作
实施现场要保证效果,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如合格原料、测试仪器、张挂文件、记录)以体现工作内容是操作性前提方案要求的,并且现场工作按操作性前提方案的要求展开,并将工作中的控制活动作好记录。

4.5 设备清洁
4.5.1 制订公司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时应考虑原物质的去除,清洗工艺应能彻底清洗祛除生产线上残留的原物质。
4.5.2 公司清洁工艺验证项目应包含原残留的验证。应制定验证程序文件,包含生产线原残留分析、关键控制点、取样方法、清洁验收标准、原检测标准等内容。
4.5.3 含原产品的生产转换,应做好设备特别是共用设备的清洁工作,做好相应清洗记录和检查记录,防止原残留导致交叉污染。
4.5.4 生产开机前,应检查是否符合产品排序与清洁要求、设备检查标牌上清洁记录是否完整进行监测。确敏原不会带入下一批原料或产品中。
4.5.5查看设备检查记录发现存在不符合清洁程序情况,应在开始生产前按程序规定重新清洁,应对所有受影响的原料或产品实施“隔离”。运营部应评估受影响批次产品的原含量,采取加注原成分声称措施处理。
4.5.6 清洁记录应实行月检制度,并根据半成品或终产品原检测结果、清洁监测结果进行清洁工艺有效性和符合性评估。对清洁工艺实行持续改进以及再验证。

1.目的
对质量和食品安全活动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的不合格的原因,对出现的不合格采取纠正措施,控制其再度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对已发生的不合格采取的纠正措施。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具体活动中的已发生不合格进行分析并采取纠正措施。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纠正措施的决定,组织对重大纠正措施的评价和评审。
3.3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对一般纠正措施的评价和评审。
4.0定义
4.1 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注1:纠正可连同纠正措施一起实施。
注2:返工或降级可作为纠正的示例。
4.2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
注3:纠正和纠正措施是有区别的。
5.0作业内容
5.1 纠正措施:
5.1.1不合格产品的纠正:当原/辅料、产品在生产、运输、验收、储存、交付、成品入库过程中因泄漏、破损、过期、潮湿、性能不符卫生质量要求或达不到检验标准等的不合格品,由QA人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按照《潜在不安全产品和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5.1.2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不合格的处理:对体系审核、管理评审中出现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
5.1.3 因生产过程造成公司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品或不合格现象时,由品控部收集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必要时召集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研讨会议,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措施。
5.1.4 当关键限值发生偏离和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s)时,应采取纠正措施。采用适当的措施以识别和消除已查明的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并在不合格发生后,可使相应的过程或体系恢复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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