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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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技术依据:各项原辅料验收标准和产品标准
2 采购品的监视和测量
2.1采购员与质量技术部对采购商品按相关的检测规程进行验收,合格的,由仓库负责查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情况等与原料采购合同符合后放行入库,否则应标识为不合格。
2.2采购品的验收应填写原料检验记录。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应要求供方提供生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检疫合格证等,作为记录的一部分。
2.3采购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按《产品检测规范》要求执行
2.4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不得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其他采购品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时,应:
a) 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仓库及品检负责人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但必须抽取样品封存或送检。
b) 任何紧急放行的产品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效地追回。应在放行的产品上或后续的记录上加上“紧急放行”标识。
c) 在紧急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应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处理。
培训有效性评价
1 对培训的有效性需进行评价,评价的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
2培训结束后的有效性评价均形成培训记录,由办公室保存。
3参加评价人员有培训实施部门的经理或培训教师,对评价结论由参加评价人员签字认可。
被培训人员的能力确认
1 经培训考核和评价后,对其岗位能力进行确认,由办公室负责。
2根据被培训人员掌握的相应的知识(技能),结合其工作经历或经验,对其是否具备相应岗位的能力要求进行确认。
3能力确认一般在岗位相关知识或技能综合(本年度)培训完成后进行。
4 对培训后达不到所需要求的人员应重新进行培训或进行试用,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5关键过程人员每年由办公室组织对其能力进行确认,确认记录在个人培训档案的相关栏目中。
1目的
确保公司使用的原料、辅料、等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得以控制;防止不合格原辅料的投入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HACCP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原辅料验收控制
3.职责
3.1管代/食安组长负责制定控制程序。
3.2质量技术部负责对原辅料的卫生进行验证和控制
3.3采购部负责对供方进行评定评估。
4.工作程序
4.1供方的选择和评定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2质量技术部负责制定各项原辅料食品卫生指标方面的验收标准;并严格执行验证法
4.2.1选择供应商和核查食品原料来源地情况
4.2.2选择具有生产或销售相应种类食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良好的食品安全信誉的供应商。
4.2.3、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
4.2.4、不定期到实地检查供应商的食品库房、运输车辆、管理体系等,对于生产单位还要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4.2.5大量使用的食品原料,还应确定备选的供应商。
工作中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3.1 仓管员对与食品接触材料应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变质的材料;生产人员取用与食品接触材料应与仓管员共同对其进行检查,防止使用过期变质的材料。这种检查包括:包装、标识、外观、气味、质感等。
4.3.2自检和互检:各工序的操作人员对其工作负责,对自己工作的结果要进行检查。后工序员工对前工序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原料加工时,应对挑选效果进行检查;使用器具时,应对其清洁和消毒效果进行检查。
4.3.3 质量技术部质检员对过程产品的感官等进行检验。
4.5 产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记录
4.5.1 在监视和测量记录中应清楚地表明产品已按规定标准通过了测量和监控,并指明记录的批准人。
4.5.2监视和测量记录由质量技术部保管,当顾客或主管部门需要时,由食品安全小组负责沟通和提供。
4.5.3 质量技术部按《产品检测规范》的要求对成品实施检验。
4.6 让步、特例和不合格品处理
4.6.1发生让步放行或让步使用时,应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对于让步和特例,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且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满足顾客的要求。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不符合时,包括潜在不安全产品,不得有让步和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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