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广东省内(深圳、广州、东莞、佛山、惠州、中山、汕头、珠海、湛江、江门、肇庆、揭阳、阳江)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BRC食品安全**标准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GRS**回收标志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体系认证等。

    深圳BRC认证申请申请流程

    更新时间:2025-05-23   浏览数:141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产品数量:9999.00单
    价格:¥48000.00 元/单 起
    BRC认证食品安全**标准认证 BRC认证培训BRC内审员培训 BRC认证辅导BRC食品安全**标准认证辅导 BRC认证申请BRC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申请 BRC认证多少钱食品安全**标准认证多少钱
    审核作业:
    4.5.1 审核小组由管理者代表指派合格的审核员担任。
    4.5.2 管理者代表依据年度审核计划于三天前以《QMS及ISO22000体系审核通知单》通知被审核单位审核时间及项目,受审单位对审核时间若有异议时由管理者代表更改。审核的范围应该包括: 品质及ISO22000体系及其记录、偏差和产品处置及确认CCP受到控制等的评审。
    4.5.3审核会议:本会议由审核小组视实际情况可召开或不召开,如需召开则由管理者代表于会议时介绍双方成员、审核项目及审核行程等事项。
    4.5.4现场审核:由审核小组依据《内部审核通知单》或审核前会议的工作分配执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记录于《内部审核查检表》,审核的缺点记录于《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现场审核时被审核单位可派员随同解说,若有缺失则每一缺失由审核人员开一张《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
    4.5.5 审核末次会议:本会议得由审核小组视实际情况召开或不召开,如需召开则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召集双方人员,由审核小组提报审核的缺失,被审核单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当场提出说明或证据资料,经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判定,如未召开本会议,则被审核单位于收到《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三天内,需提出对有异议内容的书面说明资料送管理者代表审核判定,如未提出则视为完全承认。
    4.5.6 审核记录撰写、汇整及审核:审核小组于审核完毕后应于当天填妥《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交管理者代表汇整审核,然后由管理者代表汇总为《内部审核总报告》提交总裁审核并在管理审核会议上报告,以达到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QMS及ISO22000体系运作状况的了解。
    4.5.7 缺点的判定:
    4.5.7.1主要缺点:
    A.导致体系功能性及系统性失败的缺点;
    B.相同的轻微不符合事项,在多个部门重复出现而导致QMS及ISO22000体系失效。
    C.违反国家强制性法规的.
    4.5.7.2次要缺点:除上述主要缺点的事项外,其余因执行不彻底或偶发的疏忽所造成的缺失则判为次要缺点。
    4.5.7.3观察事项:纠正措施实施中或所依据的公司QMS及ISO22000体系未能符合相关质量的标准,需长时间改进者(改进时间**过二个月)由审核员判定为观察事项,但仍需开立《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要求改进并列入跟催项目进行管制。
    4.5.7.4建议事项:公司QMS及ISO22000体系规定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但仍可透过建议须达到改进目的。
    4.5.8由审核小组发出的《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由管理者代表予以统一编号跟催,审核执行完毕后由管理者代表在《年度审核计划》中直接划记结案。4.5.9缺失改进及审核:被审核单位依《内部审核不符合报告》所规定期限及其内容提出改进计划,缺失改进后由管理者代表指派审核小组人员作效果的评价,如改进后仍有缺失,则应持续改进至有效为止。
    深圳BRC认证申请
    结果判定及处置
    5.4.1 外部校正的检测设备,根据认可机构颁发的校正合格证及本厂对该仪器使用精度的需要来判定是否合格。
    5.4.2 校正合格的仪器贴合格标贴在检测设备上,交回使用。
    5.4.3 校正结果为不合格的,须隔离,以免误用,由质量部负责安排修理或报废处理。
    5.4.4 仪器应保存《监视和测量装置履历表》,以便一旦发现仪器有较大误差时,对由该仪器检测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和重新检查,并对该仪器进行校正。
    5.4.5 当发现仪器设备校正失效时,应对其在相应期间所作测量的结果作出评价,视其影响对产品采取必要措施。
    5.5 记录: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所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6 公司目前没有用于检验测量的软件,当因需要具备时,另行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
    深圳BRC认证申请
    召回的程序
    4.3.1 召回产品溯源,以识别召回活动的相关方。必须考虑客户(包括分销商及其顾客)、合作单位、公司内部单位(包括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所有员工)、供应商、相关的主管部门和社会组织(包括媒体和消费者组织)。从食品销售、制作采购的全流程各步骤追溯,寻找所有可能的相关方。
    4.3.2 根据相关方,选择合适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召回信息应在作出决策后半个工作日内发布。合适方式可以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媒体公告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编制《召回信息发布记录》。召回信息应编制成文件,如《产品召回公告》,内容包括:
    a) 召回小组成员的信息,包括成员名单,24小时联系方式,代表的部门和所承担的职责。
    b) 召回产品的信息:召回产品名称,代号或批号,工厂名称,生产日期等;召回的原因,召回产品分销的区域(包括地区、分销商名称和地址)
    c) 产品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时间。
    d) 受召回产品的不合格影响的其他信息,如已使用待召回产品的后果和对策,与召回有关的和赔偿。
    c) 给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召回计划范本,或作为召回信息的附件,以便他们通知和协助召回。
    4.3.3 产品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时间:
    a) 应尽可能利用销售网络作为召回网络,由消费者将召回产品交加零售商,再由零售商交回批发商。应明确向公司或批发商报告的方式如电话或传真等
    d) 应保持从公司到批发商的接受召回产品的通道,并在召回信息予以明确。
    c) 每一批(或件)召回产品均应编制《产品召回登记表》予以记录。
    4.3.4 召回产品的处理
    a) 召回产品在处理前应进行标识和隔离。
    b) 召回产品应作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应建立《不合格(潜在不安全)品处理单》,并注明为召回产品处理。
    c) 当召回产品的处置方法为报废时,可由批发商在公司的监督下进行。
    4.3.4 产品召回的结束和报告:
    a) 召回计划要求的产品全部回收并妥善处理完毕,表示该次召回活动结束。
    b) 召回活动结束后,召回小组应编制召回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召回报告应包括召回的原因、范围和结果。
    深圳BRC认证申请
    1、目的
    确保所有实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的保持和更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的收集、保持和更新,包括产品描述、流程图(含布置图)和工艺步骤的编制、确认。
    3、职责
    3.1 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实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审核、确认,保持和更新。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的批准。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危害分析预备步骤,并报告相关信息不适合情况。
    4、程序
    4.1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包括产品描述、布置图和流程图的绘制、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的描述,以收集、分析、确定和验证危害分析的相关信息。
    4.2 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进行验证,确保其与实际生产和管理运行完全一致。
    a) 在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开始和进行当中,质量、食品安全小组应与相关信息涉及的职能部门或岗位进行充分沟通,保证信息的可信性和充分性。
    b) 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终确定前,质量、食品安全小组应与这些输出涉及的职能部门或岗位共同进行现场验证。可通过现场核对验证其是否符合现状。验证应有记录。
    c) 生产管理情况有变,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不适合时,相关部门应将不适合情况报告质量、食品安全小组,由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d) 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与现状不一致时,应修订相关的输出或纠正运作,以达到二者一致。修订相关输出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纠正运作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
    4.3 实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是公司受控文件,其编审、发放、标识、使用、更改等控制按《文件控制程序》和《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
    4.4 产品描述
    4.4.1 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管理体系覆盖的每一种终产品、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产品特性进行描述,编制产品描述表,作为工作文件。
    4.4.2 产品描述应识别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定的要求,并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
    4.4.3 终产品描述表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信息,详略程度应足以进行危害分析。
    a) 产品名称或类似标识,以及加工场所;
    b) 成份,包括使用的原料;
    c) 加工方式:如热处理、冷冻、盐渍、烟熏等;
    d)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特性:如温度,PH值,水分活度等;
    e) 预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
    f) 预期用途:识别各种产品和(或)过程类型的使用者和消费者如公众、特定群体(老人、婴儿等)、再加工的食品企业,并应考虑消费群体中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易感人群;识别预期的处理如直接食用、加热后食用,作为其他食品的原料再加工使用,并应识别非预期但可能会出现的产品的误处理和误用。
    g) 包装形式、方法和材料;
    h)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识,和(或)处理、制备和使用说明书;
    i) 分销方式:包括运输和销售。
    4.4.4 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描述表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信息,其详略程度应足以识别和评价食品安全危害。
    a) 化学、生物和物理特性;
    b) 配制辅料的组成,包括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c) 产地;
    d) 生产方法;
    e) 交付方式,包装和贮存条件;
    h) 使用或加工前的预处理;
    i) 与采购原料和辅料预期用途相适宜的食品安全接收准则或规范。
    -/gbafcjj/-

    http://iso9001fsc1.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