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出货的FSC声明
8.4.1 组织可销售贴有与计算的进货百分比相同或低于该数值百分比声明的FSC混合产品组合中一个声明期或工序的全部出货。
8.4.2 组织可销售贴有与计算的进货百分比相同或低于该数值百分比声明的FSC再生产品组合中一个声明期或工序的全部出货。
8.4.3 组织可作为FSC受控木材销售一个声明期没有粘贴FSC百分比声明销售的出货的部分产品。
8.5 产品的宣传推广
8.5.1 组织应确保FSC商标没有用于不符合本标准*三部分规定的标签起点要求产品的宣传推广。
可持续森林管理的重要性
证明林产品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Ø 回应利益相关方获得独立可靠保证的期望。
Ø 新的法律要求正陆续进入欧洲和美国市场(欧盟FLEGT和美国雷斯法案)
Ø 气候变化的挑战
Ø 新的国家森林认证计划CFCC带来中国国内市场的未来需求
哪些企业开展森林认证
所有产销监管链经营企业买卖、加工或生产原始材料与/或回收材料制成的木制品与非木质林产品的活动,包括产业部门(采伐、预加工),如为回收材料,则包括回收场地、*二产业(初级与二次生产)与*三产业(贸易、批发、零售、印刷服务)。
主要包括:
锯木厂
木材加工厂
家具厂
造纸厂
印刷厂
贸易商
代理商
……
5.1.3FSC的使用。
A)FSC标签不能和其它的森林管理符合性评估体系的标志,名字或其它识别符号一起使用。
B)FSC标示可以和认证机构的标志一起使用在产品上。如果2个标志出现在一个产品上,FSC标志应该足够清楚,以避免与其他认证机构的程序混淆。
C) 携带FSC标签的产品不应该携带额外的产品上木材来自森林的可持续性的声明。
D) 标签应该以标牌,标示,贴纸等直接使用在认证的产品或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或两者上。在所有的情况下,经过认证的公司都应该确保FSC标签在产品上是清楚地可读的。
E) 无论什么时候FSC标签使用在产品上,在FSC认证产品和非认证产品之间可能混淆时,要求使用一个额外的可视的声明清楚地描述认证的产品是哪一部分。FSC标签不应该用于非认证产品的部件上。这些情况下要求FSC认可的认证机构提前批准。
5.1.4FSC标签管理
A)品质部负责对FSC标签进行管理、控制和监督,FSC管理者代表给予协助。
B)公司经过认证以后,从认证机构网站下载有关标签使用的工具包。对于公司所有(产品上或产品外)FSC标签设计,根据FSC的标志使用标准及设计组件,按照工具包提供的模板文件其模式设计图纸,其内容包括FSC标签样式、FSC的公司证书号码、标签的大小长宽、颜色、字体等。
C)新的标签设计完成后,用E-mail形式将标签图样发送给认证机构确认,在得到其确认、允许和授权后,方可在产品上张贴标签,同时必须完整保存联络过程中的申请标签确认和得到确认的书面信函或E-mail。
控制体系变更:
1 特定条件下( “跨地点方法”),允许在多地点水平上使用百分比体系和信用体系:FSC会监测这些要求的实施情况并在两年后进行再评估。
2 细化信用体系要求,包括明确组合林木产品的信用账户,并将信用账户期限从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
控制体系适用范围变更:
特定条件下( “跨地点方法”),允许在多地点水平上使用百分比体系和信用体系:
FSC会监测这些要求的实施情况并在两年后进行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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