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防止食品安全的危害,使所识别危害的过程得到有效地控制,对生产的每个工序进行分析,从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学性三方面评估产品潜在的危害因素及其可能风险。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与食品安全体系中的产品危害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等所有活动。
3. 定义
危害:是指有导致食品不安全消费的生物、化学或物理特性的危害。
危害分析:根据各种危害发生的可能风险(可能性和严重性),来确定一种维护食品安全的危险信息。
预防措施:用来控制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它方面的措施。
4. 职责
4.1 总经理:任命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4.2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任命食品安全小组,组织小组人员进行危害分析。
4.3 食品安全小组:收集危害分析所需文献资料,危害分析和评估。
4.4 物控部:供方产品资料的收集。
4.5 品控部: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不合格历史资料、客户投诉资料的收集及产品相关内部技术标准、文献的收集汇总。
4.6 行政部:储存情况和区域划分资料的收集、公司平面和水路管图的提供。
4.7 生产部:生产过程中区域划分、工艺条件的改进或异常情况收集。
5. 程序
5.1 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任命。
5.1.1 总经理任命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其职责为:
1) 体系的建立与维持;
2) 向管理层汇报业绩;
3) 同外部进行体系事宜的沟通联络;
4) 在体系内宣传食品安全意识。
5.1.2 危害分析、评估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根据食品安全体系的工作内容和资格要求任命食品安全小组人员。
5.1.2.1人员资格要求:
1) 由生产、品质、仓管、销售、行政及采购等部门人员组成;
2) 具有一定的食品专业知识,有从事生产、品质、技术、仓储或采购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 具有一定食品安全知识。
5.1.2.2 食品安全小组具体工作内容:
(1) 食品危害分析、评估;
(2) 关键控制点的识别、确定、调整;
(3) CCP计划的编制;
(4) 监督措施制定和执行中的监督;
(5) 参与内部的审核;
(6) 其他和食品安全有关的活动。

1.目的
确定如何评定已分析出之危害的风险性评估,作为建立和判定显著危害之指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产品加工过程中所有危害程度的确定.
3.职责
食品安全小组: 负责依据此文件的要求,对分析出来的危害之程度进行评定,从而判定其是否为显著危害。
4.程序
4.1 本公司危害分析,按《危害分析控制措施程序》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中的要求操作。
4.2 一旦确认了潜在的危害,就必须对该危害进行风险分析,评估该危害是否会对特定的制程造成威胁。食品安全小组应从如下几点考虑:
4.2.1 过程中可能引入危害的机会;
4.2.2 该危害对列入面对大众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4.2.3 若无采用特定或恰当的方法处理时,产品或半成品是否会增加危险;
4.2.4 现有危害之负面影响升高的可能性;
4.2.5 危害存在所造成的后续严重结果;
4.2.6会被危害所影响的人有哪些;
4.3 以上几点可转化成数值,籍以评估产品危害发生的机率和严重性,一般可用以下图表进行。在评分时,食品安全小组 可根据其组员的经验,有关食品微生物、FSMS、食品生产和食品加工方面的参考文献,科学研究文献,生产资料,互联网,品控部的研究结果,供应商提供的信息,以往产品回收的情况,顾客投诉的统计分析等,综合讨论并确定其相关分数、总发生机率。
4.3.1下图中之机率是指此危害发生的频率,分为很低、低、中等、高四个等级,四个等级之含义即为左方框所述。严重性是指此危害如不控制,对消费者健康产生的影响的严重程度,分为非常有限、一般、严重和非常严重四个等级,四个等级之含义即下方框所述。
4.3.2 危害程度横纵坐标之总交即为危害程度之综合分,当综合分≥4时,即可判定此危害为显著危害,即上述图表之阴影部分。确定为显著危害后,食品安全小组还需再根据《关键控制点确定程序》之要求,确定其是否为CCP点。如综合分<4时,即为非显著危害,不需再确定其是否为CCP点。
4.3.3不管确定的危害程度是显著还是非显著,对分析出来的所有危害,食品安全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以将此危害对消费者健康的影响减至甚至消除。
4.3.4以上之确定的结果,登记在各产品之《危害分析表》内。
4.3.5当确定物料或加工过程中,不存在危害时,此图表评分法不适用。

4.8 原计划的评估改进
4.8.1 评估原管理执行情况应该包含在公司FSSC周期性评估范围内。食品安全小组应根据公司产品原含量检测报告、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反馈情况和公司内外反应信息对原管理执行效果进行正确评估,并转化为书面记录。
4.8.2 食品安全小组根据之前原控制计划执行效果信息,结合公司产品和工厂变化情况,适时对监控体系进行更新,并给予记录。

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制定
对已识别的控制点,必须按操作限值的要求进行监控,监控活动以《操作性前提方案》的文件形式提供给实施现场。操作性前提方案由食品安全小组制定,其内容包括:
(1) 每个操作性前提方案的所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
(2) 控制措施;
(3) 监控对象;
(4) 监控方法;
(5) 监控频率;
(6) 监控人员;
(7) 纠正和纠正措施;
(8) 监控记录;
(9) 监控验证记录。
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审核
食品安全小组应在确定操作限值的同时,考虑运用的监控对象、方法,制定操作性前提方案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包括上述9项内容的监控计划。
每一个操作性前提方案由现场及部门食品安全小组成员提出,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分析讨论其可行性和操作性。
讨论完成后操作性前提方案由管理者代表审核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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