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
7.10.3.1 总则
仓库作业、分解作业及相关设施区域应采取措施处置所有不合格产品,以防止不合格产品入库或出厂进入食品链。
当产品在公司的控制之外,且被确定为不安全时,由办公室负责处置,采取撤回(见7.10.4)/召回措施。
7.10.3.2 放行的评价
受不符合影响的每批产品应在仓库作业员或实验室抽样、分析和(或)其它验证活动证实受影响批次的产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才可在销售前作为安全产品放行。
7.10.3.3 不合格品处置
经质检员和实验室评价后,当产品不能放行时,产品应按如下之一处理:
a)在仓库*的区域进必要的外观去除作业,以确保食品安全危害消除或降至可接受水平;
b)销毁和(或)按废物处理。

分析并确定潜在危害:从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方面进行危害分析并确定与产品、工艺、包装类型、贮存有关的潜在危害,并填入危害分析表内。
4.1.4分析并确定显著危害:显著危害是指必须予以控制的、有理由可能发生的、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险的危害,当某一潜在危害被确定是显著危害时,必须在危害分析表中相应列出判定依据、预防措施和是否CCP相关内容。
4.1.5关键点的确定可采用按照CAC(食品法典会)推荐的判断树法进行判定。
4.1.6当发生下列变化(但不限于下列变化)时:必须考虑重新进行危害分析,这些变化包括但不于:原料和辅料、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加工、产量、包装、人员、销售方式、预期用途和消费者等。
4.1.7公司必须规定预防措施以把危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a) 产品说明(标签、预期用途等);
b) 作业控制;
c) 贮存和销售控制;
d) 卫生控制;
e) 设备维护;
f) 培训等

采购商品的检查和验收
4.4.1采购员和仓库主管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要求共同对采购产品进行验收。合格的,由仓库按《仓库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请购单记载事项验收入库并出具入库单,仓管和质量检验人员同时在入库单上签名。入库单应记录
a) 产品的名称;
b) 规格/型号/颜;色
c) 数量;
d) 批号和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信息。
4.4.2 对于验收发现的不合格,应标识并隔离后,通知产品中心门与供方沟通处理,并记录处理方式。处理方式包括退货必要时进行应急采购和让步接收。让步接收应由总经理批准。
4.4.3当物料、工具、设备需在供方货源处进行验收时,由人事部组织相关人员按采购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
4.4.4即使经过顾客验证或在供方进行验证,不能免除上述验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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