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分析工作单
危害分析的总结,包括已确定的危害、危害评价的结果、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的结果,应由食品质量和安全小组编列入《危害分析工作单》中。
5.5 危害分析记录的控制
危害分析记录控制包括《食品安全危害识别清单》、《危害评估清单》、《控制措施识别和评价表》和《危害分析工作单》是应按《文件控制程序》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
5.6 危害分析的验证和更新
5.6.1 验证的目的:识别导致危害变化的需求,必要时进行危害分析更新,确保危害分析结果的持续适宜和有效。
5.6.2 验证的职责和方法:食品安全小组评审如下方面的信息:
a) 通过沟通获得的信息;包括危害识别输入(见4.1.1)的变化;
b) 单项验证结果的评价结果;
c) 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结果;
d)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的结果。

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建立
食品安全小组根据危害分析,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控制措施中需用操作性前提方案进行控制的食品危害,制订相应的操作性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s))应形成文件,针对每个方案应包括如下信息:
a)由方案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见7.4.4);
b)控制措施(见7.4.4);
c)有监视程序,以证实实施了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s));
d)当监视显示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时,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分别见7.10.1和7.10.2);
e)职责和权限;
f)监视的记录。
操作性前提方案见本手册。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其检测能力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产品检测、化验设备及等测量器具或仪器。
3.职责
3.1质控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综合管理。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4.1.1监视和测量设备采购前,质控部根据测量要求确定所购设备,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产品中心实施采购;
4.1.2购入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市场营销中心组织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
4.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
4.2.1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或使用前按有关的校准规程或校准文件进行校准,并做好标识。
4.2.2质控部对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予以识别确定,并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明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购入时间、用途、检定周期。
4.2.3质控部制定并实施《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检定计划》。属于强检或公司无能力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公司委托计量检定所进行检定,质控部保留计量检定证书。属于非强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质控部采取比对的方法,使用计量检定所检定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对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比对校准。质控部制定相应的比对方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同时质控部保留比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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