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体系:
7.1 声明期或工序的规定
7.1.1 组织应为各产品组合规定声明期或一个单独FSC声明的工序。
注:声明期的短时间应为完成一个批次生产的时间长度,包括出货产品的接受、储存、加工、标签与/或销售。声明期:用于详述每个产品组FSC声明的时间周期,该时间段内所有产出都需以同样的FSC声明出售
7.2 贴相同FSC声明的进货
7.2.1对于属于一个材料类别,贴有相同的FSC声明进货的声明期或工序,组织应确定为与出货对应的FSC声明。
注:如进货由100%消费后回收材料组成,则出货FSC声明为“100%FSC再生”。
7.3 贴不同FSC声明的进货
7.3.1 对于不同材料类别或者相关百分比声明或信用声明混合进货的声明期或工序,组织应对出货使用有每批进货量FSC或消费后进货的FSC声明。
注:有“FSC Mix Credit”声明或“FSC Recycled Credit”声明的进货应视为比“FSC **”或“FSC Recycled **”声明具有更低地位的进货。
本手册在制定时,主要参考了《FSC-COC认证产品生产及供应企业监管标准》FSC-STD-40-004 3.0版、《FSC证书持有者使用商标的要求》FSC-STD-50-001 V1-2、和《FSC产品组代码》FSC-STD-40-004a V2.1,标准规定了FSC产销监管链中必须遵守的要素及商标使用的要求。
5.1 组成产品: 用1种或更多种FSC材料组合在一起形成另外一种产品。例如:纸袋\彩盒等。
5.2 声明期: 各组织为各种产品所规定的一段时间,用于制定一份特别的FSC声明。
5.3 成份: 一件组合产品的单独和可区分的部分。
5.4 转换因子: 在组织进行转换前后的材料量比值。转换因子的计算是用输出(体积或重量)除以输入(体积或重量),并且适用于各产品组的每个成份。
5.5 信用账户: 即由一个运作信用体系的认证组织所保持的档案,其中列明了信用额度的进入和撤出,目的是用于销售FSC声明的产品。
5.6 信用声明: FSC声明的一部分, 用于FSC混合或FSC再循环产品,其上规定了所有的数量均可用作FSC输入或消费后输入,用于后面计算输入百分比或FSC声明。适用的声明为“FSC混合信用”或“FSC再循环信用”。
5.7 信用体系: 产品组的监管链体系,其允许一部分输出的出售带有信用声明,其信用声明对应于FSC和消费后输入的数量。考虑到适用的转换因子,FSC和消费后输入可以累积视作一个信用账户上的FSC信用。
明确销售补充文件批准制:
如果FSC声明和/或证书号码不能在销售文件或交付文件中体现,组织应通过补充文件(例如,补充信件)将要求的信息提供给客户,这种情况下,组织应得到认证机构的许可,并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a) 应存在可以将补充文件和销售或交付文件连接的清楚的信息;
b) 不能够有使客户误解补充文件中哪些产品是FSC认证的,哪些不是FSC认证产品的风险;
c) 如果销售文件中包含带有不同F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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