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
4.4.1 来料不合格,由销售部与供方联络,按不合格情况分作退货或让步接收处理,让步接收的物资必须对产品主要质量特性影响不大的情况。
4.4.2 生产过程中一般不合格半成品的处置:
a. 一般不合格半成品由质检员对不能返工或返工不经济判为废品
b. 对能返工可达到标准的一般不合格半成品由质检员及时安排返工,返工品在工位器具上注明,并对返工后的半成品要重新检验。
c. 当未能遵循公司的SSOP,GMP等规范时,应对产品受到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影响进行评估。当不符合情况危害到食品安全时,应将受影响的产品作为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和处置。
4.4.3 顾客退货及不合格成品的处置。
顾客退货原则上由销售部保修、包退、包换。
顾客退货和不合格成品,由质量部部长确定处置方案, 对无法实施返工的成品或返工不经济的判为废品。
对不影响使用的缺陷、可由销售部负责与顾客协商让步接收,但必须向顾客说明不合格的实际情况,并以不影响使用为前提。
对可返工产品由生产部制定返工处置方案、方案应包括:
a) 负责返工的工序
b) 所用技术方法及配备工具、设施、物料
c) 质量要求
d) 完成时间
4.5 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理
4.5. 1 在**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4.5. 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将其标识和隔离。通知品管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对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a)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7.4.2);
c) 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4.5. 3 对潜在不安全产品由品管人员从如下方面获得证据可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否则应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5.1)
a) 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b) 证据显示,特定产品的控制措施的整体作用达到预期效果(即达到7.4.2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 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5.4 操作性前提方案
5.4.1根据前提方案的输入要求,应在如下方面分别建立操作性前提方案:
a) 与食品接触或与食品接触表面接触的水和冰的安全;
b) 防止交叉污染;
c) 有毒化学物质的标记、储存和使用;
d) 人员卫生;
e) 清洁和消毒:包括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包括设备、手套、工作服)的清洁度,手的清洗与消毒,厕所设施的维护与卫生的保持;
f) 虫害控制;
g) 交叉污染的预防措施;
h) 包装程序;
i) 对采购材料(如原料、辅料、化学品)、供给(水、空气、蒸汽、冰等)、清理(如废弃物和排水系统)和产品处理(如贮存和运输)的管理;
j) 生产加工和检验的作业过程。
5.4.2 每个操作性前提方案均应包括控制措施,明确如下内容:
a) 目的和范围:说明该操作性前提方案对哪些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进行控制(包括适用的终产品、场所、工艺和危害类型)。
b) 职责和运行:说明该操作性前提方案及其控制措施的过程是如何进行的,应过程职责和权限的细节。
c) 监视:规定能够证实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s))有效的相关监视程序(参数、频率和记录要求)。
d) 纠正和纠正措施:当监视显示控制措施不适用时应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5.4.3 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验证:
a) 目的:验证操作性前提方案的有效性。
b) 方法:检查监视记录,验证方案是否得到实施;运行操作性前提方案,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规范,设备是否运转正常,仪器是否得到校准,以确定其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水平是否在预期范围内。
c) 频率:运行或变更后重新运行时和不**过六个月的时间间隔进行。进行。
d) 职责:由HACCP小组负责。
e) 记录:参加人员应填写验证签到表(会议签到表),编写操作性前提方案验证报告记录验证过程和结果。对验证不合格开立文件更改申请表或不合格处理单以对其进行纠正。
5.4.4 操作性PRP(s)应与组织的经营规模和类型,以及生产和(或)处理的产品性质相适应;无论是整体应用,还是用于特定产品或生产线,操作性PRP(s)应在整个生产体系中实施。

1、目的
确保所有实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的保持和更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的收集、保持和更新,包括产品描述、流程图(含布置图)和工艺步骤的编制、确认。
3、职责
3.1 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实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的收集、审核、确认,保持和更新。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的批准。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危害分析预备步骤,并报告相关信息不适合情况。
4、程序
4.1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包括产品描述、布置图和流程图的绘制、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的描述,以收集、分析、确定和验证危害分析的相关信息。
4.2 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进行验证,确保其与实际生产和管理运行完全一致。
a) 在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开始和进行当中,质量、食品安全小组应与相关信息涉及的职能部门或岗位进行充分沟通,保证信息的可信性和充分性。
b) 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终确定前,质量、食品安全小组应与这些输出涉及的职能部门或岗位共同进行现场验证。可通过现场核对验证其是否符合现状。验证应有记录。
c) 生产管理情况有变,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不适合时,相关部门应将不适合情况报告质量、食品安全小组,由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d) 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与现状不一致时,应修订相关的输出或纠正运作,以达到二者一致。修订相关输出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纠正运作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
4.3 实施危害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是公司受控文件,其编审、发放、标识、使用、更改等控制按《文件控制程序》和《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
4.4 产品描述
4.4.1 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管理体系覆盖的每一种终产品、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产品特性进行描述,编制产品描述表,作为工作文件。
4.4.2 产品描述应识别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定的要求,并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
4.4.3 终产品描述表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信息,详略程度应足以进行危害分析。
a) 产品名称或类似标识,以及加工场所;
b) 成份,包括使用的原料;
c) 加工方式:如热处理、冷冻、盐渍、烟熏等;
d)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特性:如温度,PH值,水分活度等;
e) 预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
f) 预期用途:识别各种产品和(或)过程类型的使用者和消费者如公众、特定群体(老人、婴儿等)、再加工的食品企业,并应考虑消费群体中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易感人群;识别预期的处理如直接食用、加热后食用,作为其他食品的原料再加工使用,并应识别非预期但可能会出现的产品的误处理和误用。
g) 包装形式、方法和材料;
h)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识,和(或)处理、制备和使用说明书;
i) 分销方式:包括运输和销售。
4.4.4 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描述表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信息,其详略程度应足以识别和评价食品安全危害。
a) 化学、生物和物理特性;
b) 配制辅料的组成,包括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c) 产地;
d) 生产方法;
e) 交付方式,包装和贮存条件;
h) 使用或加工前的预处理;
i) 与采购原料和辅料预期用途相适宜的食品安全接收准则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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