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采取有效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实现QMS及ISO22000体系的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组织对体系、产品持续改进的策划,当出现存在和潜在的质量问题时发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3.2人事行政部负责在出现环境问题时发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3.3各部门负责实施相应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3.4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协调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3.5销售部负责有效地处理顾客意见。
4.程序
4.1持续改进策划:
4.1.1组织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就必须不断提高质量、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在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的活动过程中,持续追求对QMS及ISO22000体系各过程的改进。
4.1.2日常的改进活动:
对日常改进活动的策划和管理参见4.2,4.3条款执行。
4.1.3较重大的改进项目:
涉及对现有过程和产品的更改及资源需求变化,在策划和管理时应考虑:
a) 改进项目的目标和总体要求;
b) 分析现有过程的状况确定改进方案;
c) 实施改进并评价改进的结果;
4.1.4质量部通过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贯彻过程、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管理评审的结果,积极寻找体系持续改进机会,确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技术改善、工艺优化、资源配置及环境质量的改善等),组织各部门进行策划,制定“改进计划”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1、目的
确保每类产品和(或)过程合理预期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得到全面识别和适当评估,并确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或控制措施组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产品危害分析过程,包括食品安全危害的识别、评价和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过程。
3、职责
3.1 质量、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实施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输出的批准。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
4、程序
4.1危害的识别
4.1.1 危害识别的输入:
a) 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产品描述表、布置图和流程图、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的描述等;
b) 经验;
c)外部信息,尽可能包括与所论该类产品有关的流行病学和其他历史数据;
d) 来自食品链中,与终产品、半成品和食品链终端(消费阶段)食品的安全可能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
4.1.2 危害识别的步骤:
a)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部门都应参加食品安全危害的识别,并提交初步的《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初稿),明确每一个产品或过程流程图上的每一个步骤的所有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b) 食品质量、安全小组将各部门识别的安全危害初步清单(初稿)进行汇总形成《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讨论稿)。
c) 必要时,食品质量、安全小组组织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讨论稿)进行会审,并食品针对会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后经理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定稿。
4.1.3 危害识别的规范:
a) 应明确危害的种类和产生的原因。危害应当以适当的术语表达,如生物种类(例如大肠埃希氏菌)、物体种类(例如玻璃、骨头渣、毛发)、化学构成(例如铅,或通常化学分类如杀虫剂)。
b) 在识别危害时,应考虑特定操作的前后步骤、生产设备、生产服务和周围环境、以及食品链的前后联系。
c) 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应列出了在所有产品类型(如家禽、奶、鱼)、过程类型(如挤奶、屠宰、发酵、烘干、贮藏、运输等)和加工设备类型(如关闭/打开的电路、干燥/潮湿的环境等)潜在可能(即理论上的)发生的危害;
d) 当下一环节是实际消费时,只要可能,应针对每个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终产品中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并将确定的结果和依据记录入《食品安全危害初步清单》。
4.1.4 终产品的可接受水平应通过以下一个或多个来源获得的信息进行确定:
a)法律法规要求:由销售国*部门制定的目标、指标或终产品准则;
b)顾客食品安全要求:与食品链下一环节组织(经常是顾客)沟通的规范,特别是针对用于进一步加工或非直接消费的终产品;
c) 产品的预期用途要求:考虑与顾客达成一致的可接受水平和/或法律规定的标准,食品安全小组制定的可接受的水平;
d) 经验:缺乏法律规定的标准时,通过科学文献和专业经验获得。
4.1.5 如下方面的信息有助于危害的识别:
a)原料、配料或与食物接触材料中危害的流行状况;
b)来自设备、加工环境和生产人员的污染;
c)来自设备、加工环境和生产人员的间接污染;
d)残留的微生物或物理药剂;
e)微生物代谢物的增长或化学药剂的累积/形成;
f)厂区出现的危害(危害的未知传播途径)。

5.5 建立HACCP计划表
食品质量、安全小组根据以上步骤的输出,编制《HACCP计划表》,包括如下内容:
a) HACCP计划所要控制的危害;
b) 已确定危害将被控制的关键控制点(CCPs);
c) 针对每个危害,在每个关键控制点(CCP)上的关键限值;
d) 对每个关键控制点(CCP)中每种危害的监视程序;
e) 关键限值**出时应采取的措施;
f) 负责执行每个监视程序的人员;
g) 监视结果的记录。
5.6 HACCP计划的验证
a) 目的:验证HACCP计划的要素得以实施且有效。
b) 方法:检查监视记录,验证方案是否得到实施;运行HACCP计划,检查其控制的关键参数是否在预期范围内;现场检查设备、仪器、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c) 频率:运行或变更后重新运行时和不**过六个月的时间间隔进行。进行。
d) 职责:由HACCP小组负责。
e) 记录:参加人员应填写验证签到表(会议签到表),编写操作性前提方案验证报告记录验证过程和结果。对验证不合格开立文件更改申请表或不合格处理单以对其进行纠正。
5.7 HACCP的执行
a) 建立《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清单》规定每个监视对象的监视人员和评价监视结果的人员,这些人员负责关键控制点监视系统的执行。他们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并理解其重要性。
b) 监视人员发现监视对象(关键参数)的单方向趋势逼近关键限值(或操作限值),在记录的同时,与其主管理沟通并采取《HACCP计划表》规定的措施,使用监视对象恢复正常。
c) 监视人员或其主管应立即将监视记录和采取措施的情况报告评价监视结果的人员。评价监视结果人员审核监视记录,进行分析和评价,并视实际情况采取进行一步的行动。
d) 当监视记录表明关键参数已经**出关键限值时,对该批次产品应作为潜在不安全产品,按《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处理。
e) 当监视记录不能确定关键参数**出关键限值是偶然因素时,应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处理,查明原因并防止再次发生。
5.7 HACCP计划的控制
a) 当HACCP计划的输入信息,包括危害分析、危害分析的预备步骤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评审HACCP计划,以进行必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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