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
7.10.3.1 总则
仓库作业、分解作业及相关设施区域应采取措施处置所有不合格产品,以防止不合格产品入库或出厂进入食品链。
当产品在公司的控制之外,且被确定为不安全时,由办公室负责处置,采取撤回(见7.10.4)/召回措施。
7.10.3.2 放行的评价
受不符合影响的每批产品应在仓库作业员或实验室抽样、分析和(或)其它验证活动证实受影响批次的产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才可在销售前作为安全产品放行。
7.10.3.3 不合格品处置
经质检员和实验室评价后,当产品不能放行时,产品应按如下之一处理:
a)在仓库*的区域进必要的外观去除作业,以确保食品安全危害消除或降至可接受水平;
b)销毁和(或)按废物处理。

危害分析工作单
危害分析的总结,包括已确定的危害、危害评价的结果、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的结果,应由食品质量和安全小组编列入《危害分析工作单》中。
5.5 危害分析记录的控制
危害分析记录控制包括《食品安全危害识别清单》、《危害评估清单》、《控制措施识别和评价表》和《危害分析工作单》是应按《文件控制程序》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
5.6 危害分析的验证和更新
5.6.1 验证的目的:识别导致危害变化的需求,必要时进行危害分析更新,确保危害分析结果的持续适宜和有效。
5.6.2 验证的职责和方法:食品安全小组评审如下方面的信息:
a) 通过沟通获得的信息;包括危害识别输入(见4.1.1)的变化;
b) 单项验证结果的评价结果;
c) 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结果;
d)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的结果。

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减少不合格品的影响,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购进食品、仓储进货、仓库和销售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的控制。
3 职责
3.1 质控部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监督检查各部门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置情况,并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跟踪验证。
3.2 部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识别、控制和处置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并对措施的有效性跟踪验证。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
4.1.1 严重不合格:直接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食品安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不合格。
4.1.2 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服务质量与食品安全的不合格。
4.1.3 潜在不安全产品:**出关键限值或部分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的条件下生产的产品。
4.2 不合格购进物资的评审和处置
4.2.1 购进物资到货后,经检测判为不合格品,保管员不得验收,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报公司分管副经理提出处理意见,采购员负责与供方联系退货或换货。
4.2.2 一般不符合应在现场及时返工纠正;严重不合格品或重要物资不允许让步接收。
4.3 不合格食品的评审和处置
4.3.1 一般不合格品:经加工制作后的产品,如出现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服务质量与食品安全的不合格,应在现场及时返工纠正,如不能返工及时报废处理。
4.3.2 严重不合格品:明显不符合标准要求,不满足顾客要求或不符合法规要求,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相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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