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 Recycled产品贴标要求降低:
降低回收木质产品FSC标签的阈值要求,从85%降至70%(与FSC混合产品的贴标要求的阈值一致)。
细化产品组要求
►强化FSC产品组清单:
组织应保留一份新的产品组清单,该清单包含以下信息:
a) 按照FSC-STD-40-004a中列出的产品类型;
b) 产出产品适用的FSC声明。如果组织想要在FSC证书数据库中公开其产品有资格粘贴FSC小规模或者社区企业的标签,也可以说明;
c) 树种(包括学名和常用名),当树种信息决定产品特征时。

前言
手册管理
标准概述
公司简介
术语与定义
产销监管链体系架构及职责
通用要求
FSC声明的控制
FSC贴标要求
参考文件及表单记录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标签使用授权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关于FSC-POL-01-004的自我声明书

材料类型:如果为合格进货,则为可用于FSC产品组合的原始或回收材料类别
合格输入:材料类别符合进入某个FSC产品组合具体要求的原始与回收材料进货
质量管理:
1.1 职责
1.1.1 组织应任命一名管理代表,全权负责组织遵守本标准适用的所有要求。
1.1.2 全体相关员工应了解组织程序,并具备实施组织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的能力。
1.2 程序
1.2.1 组织应根据其规模与复杂程度,建立、实施并维护程序与/或涵盖本标准适用要求的工作指导。
1.2.2 组织应确定负责各个程序的人员,以及实施该项工作所要求的与/或培训。
1.3 培训
1.3.1 组织应根据为各个程序确定的与/或培训方法,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
1.3.2 组织应记录与本标准实施相关的员工培训。
1.4 记录
1.4.1 组织应保留包括本标准适用要求的新完整记录。
1.4.2 所有记录与报告,包括采购与销售文件、培训记录、生产记录、数量汇总与商标批准等的保留时间应由组织确定,少应为五(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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