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1)按职责分工负责收集与公司有关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和分类按《成文信息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收集积累要求
a.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建立统一文件编号。相关编号见《成文信息管理制度》
b.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务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档案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或拷贝件保留。
c.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3)收集、积累方法
a.收集和积累为做少3档准备。由ISO 办监督,行政人事部执行。在每次档前提前通知各部门文档员收集待档的电子文档,并存放于服务器所在部门文件夹中的“待归档”文件夹,由各部门主管审核。
b.各部门一份文件登记表,重要电子文件每份均需在“电子文档登记表”中登记。
c.电子文档登记表应与电子文档的备份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d.电子文档按其性质在标题前标注其性质:草稿性电子文档、非正式电子文档、正式电子文档、无纸电子文档、文本文件、图象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多媒体文件、计算机程序、数据文件。
e.电子文件的整理,应按内容、保管期限、密级等因素按文件夹分类存放。
5.15.10 局域网管理体系文件控制
5.15.10.1电子文件不违背《成文信息管理制度》要求,以“电子文件为主、纸质文件为辅”的原则。
5.15.10.2计算机中与管理体系相关的所有文件夹和文件名称的命名应采用实名、全称或简称的方式,避免采用数字、字母代号和个性化的名称;以防止文件和资料的混乱、丢失和无意中删除。
5.15.10.3对于保密和未经授权不得阅读的文件和资料,必须进行文档加密和标识,对于重要文件和资料必须设置为“只读”属性,以避免无意中被修改

风险评价判断的依据:Ⅰ、Ⅱ、Ⅲ、Ⅳ、Ⅴ;Ⅰ—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Ⅱ—曾经发生
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Ⅲ—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Ⅳ—直接观察可能导致事故,但无适当的控制措施;Ⅴ—定量评价(LEC法)
4.3.1 风险评价方法。
4.3.1.1 对一般因素、较易判断的行为性违章违规因素,采取直接是非判断法评价
4.3.1.2 对其他情况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分析,确定危险源,即:
D值 危险程度 危险等级 措施要求
>320 较其危险 5级 立即停工整改
160~320 高度危险 4级 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 3级 需要整改
20~70 一般危险 2级 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 1级 可以接受
4.3.1.3危险源评分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L取值 人员处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E取值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C取值
完全可以预料 10 24小时处于其中 10 3人以上死亡/财产损失在100万元以上 100
相当有可能 6 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内处于其中 6 1~2人死亡/财产损失在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 40
有可能,但不经常 3 每周一次 3 数人重伤/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 15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1 每月一次 2 重伤/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5万元 7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5 每年几次 1 轻伤/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 3
较不可能 0.2 非常** 0.5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财产损失在3千元以下 1
实际不可能 0.1

4.1环境因素的识别
4.1.1识别环境因素应考虑的方面:
4.1.1.1识别的范围: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活动(过程)、服务;
4.1.1.2识别的对象:可控制的、可施加影响的;
4.1.1.3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4.1.1.4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4.1.1.5类型:水体排放、大气排放、固体废弃物、土地污染、能源和资源的使用和消耗、噪声、能量释放、物理属性;
4.1.2各个部门识别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并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
4.1.3环境因素的识别步骤:
4.1.3.1确定具体过程(如某一活动、产品或服务)。
4.1.3.2确定该过程伴随或潜在的环境影响。
4.1.3.3识别环境因素并填写“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
4.1.3行政人事部负责汇总各部门识别的环境因素。
4.2环境因素的评价
4.2.1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分析环境因素的影响,按照是非判断法及打分法对各环境因素进行打分,填写在《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中的分数栏,并从中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
4.2.2评价原则:
4.2.2.1消耗类确定重要环境困素时考虑下列情况
a.使用频率;
b.使用量;
c.缺乏性;
d.可再生利用;
e.可节约程度;
4.2.2.2污染类(污染物及噪声排放)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时考虑下列情况
a.影响范围;
b.影响程度;
c.发生频次;
d.排放符合性;
e.相关方关注程度
4.2.3是非判断法(也叫定性评价法)
该种方法适用于难以定量判断或可直观判断的环境因素的评价,是非判断法根据制定的评价准则,进行对比、衡量并确定重要因素。当符合以下评价准则之一的,即可判为重要环境因素:
a.违反国家或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环境因素(如**标排放污染物,水、电消耗指标偏高 等);
b.国家法规或地方**明令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或限期替代使用的物质(如氟里昂替代、石棉和、使用淘汰的工艺、设备等);
c.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废物(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共47类,医疗废物的排放等);
d.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可能造成严重环境影响(如化学品意外泄露、火灾、环保设备故障或人为事故的排放);
e.环保主管部门或组织的上级机构关注或要求控制的环境因素。
5.2.4打分法(也叫定量评价):当用是非判断法无法确定时

-/gbafcjj/-
http://iso9001fsc1.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