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
4.4.1 各部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于操作有特别要求的设施、设备的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4.4.2 若发生设备事故,各部门须立刻报告公司,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损失情况,提出纠正措施,形成报告上报公司。对事故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4.4.3 在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之前,应按规定检查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4.4.4 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品管部,购销部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校准。
4.4.5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设施完好,并作记录。机电单位负责设施设备的特殊维护。
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标识
4.3.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状态分准用、停用、报废三种。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合格的标识为“准用”,失准或**过校准周期而未校准的标识为“停用”,不能正常工作,标识为“报废”。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由使用部门严格按照该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4.2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设备的使用要求确保适宜的环境。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准处理
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仓储部报告。质控部对该设备检验和实验过的结果重新评价和检验。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停用、备用、报废
4.6.1停用、备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仓储部做好标识,并确保适宜的贮存环境。
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搬运、贮运期间做好防震、防潮、防锈蚀的保护工作,确保完好的准确度;
4.6.2需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首先由仓储部鉴定后,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

1. 目的
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公司对辅材料、器具的采购过程,包括对相应供应商的选择评价。
3.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对合格供应商的批准。
3.2采购部负责采购管理:
3.2.1对供应商的选择、调查、评价及编制合格供方名录;
3.2.2负责采购合同的签署及订单的下发;
3.3质控部负责采购商品的质量验证。
3.4相关部门配合上述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4. 工作流程
4.1供应商的分类
重要物资(A):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物资(等仓储的食品类货品、接触食器货品类的包装、作业器具等);
一般物资(B):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外包装等)、生产设备的易损件、易耗件等。
C类供应商——其他供应商。
4.2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
4.2.1 A/B类供应商由相应产品中心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A类供应商要调查及收集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如卫生证等;
b) 主要产品类型以及产能、;
c) 人员、技术、设备设施的现状;经营历史和市场信誉、企业形象等。
d) 质量、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要时或顾客有需求时);
e) 其他资格能力证明;
f) 样品。
B类供应商调查其是否有固定的农产品来源或生产基地,固定经营地址,并且在过往的供货历史中没有不良记录。
4.2.2 供应商资料收集齐全后,由采购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填入《供方评定记录表》,经产品中心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成为合格供应商。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
a) 对供方的相关经验进行评价;
b) 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情况及品质处理情况进行评审;
c) 对供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验证其按要求提供所需产品的能力;
d) 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度;
e) 调查供方的财务状况、服务和支持能力。
分析并确定潜在危害:从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方面进行危害分析并确定与产品、工艺、包装类型、贮存有关的潜在危害,并填入危害分析表内。
4.1.4分析并确定显著危害:显著危害是指必须予以控制的、有理由可能发生的、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险的危害,当某一潜在危害被确定是显著危害时,必须在危害分析表中相应列出判定依据、预防措施和是否CCP相关内容。
4.1.5关键点的确定可采用按照CAC(食品法典会)推荐的判断树法进行判定。
4.1.6当发生下列变化(但不限于下列变化)时:必须考虑重新进行危害分析,这些变化包括但不于:原料和辅料、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加工、产量、包装、人员、销售方式、预期用途和消费者等。
4.1.7公司必须规定预防措施以把危害降低到可接受水平,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a) 产品说明(标签、预期用途等);
b) 作业控制;
c) 贮存和销售控制;
d) 卫生控制;
e) 设备维护;
f) 培训等

7.4.3 危害评价
食品安全小组应对每种已识别的食品安全危害(7.4.2)进行危害评价,以确定消除危害或将危害降至可接受水平是否是生产安全食品所必需的;以及是否需要控制危害以达到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应根据食品安全危害造成不良健康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发生的可能性,对每种食品安全危害进行评价。应描述所采用的方法,并记录食品安全危害评价的结果。
7.4.4 控制措施的选择和评价
基于7.4.3的危害评价,食品安全小组根据公司车间内鲜肉分解生产线,从原产品的预处理、相关作业、到入库冷冻的特点,应选择适宜的控制措施组合,预防、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在选择的控制措施组合中,应根据7.3.5.2中的描述,对每个控制措施控制确定的食品危害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应对所选择的控制措施进行分类,以决定其是否需要通过操作性前提方案或HACCP计划进行管理。
选择和分类应使用包括评价以下方面的逻辑方法:
a)相对于应用强度,控制措施控制食品安全危害的效果;
b)对该控制措施进行监视的可行性(如及时监视以便能立即纠正的能力);
c)相对其它控制措施该控制措施在系统中的位置;
d)该控制措施作用失效的可能性;
e)一旦该控制措施的作用失效,结果的严重程度;
f)控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地制订,并用于消除或将危害水平大幅度降低;
g)协同效应(即,两个或更多措施作用的组合效果优于每个措施单独效果的总和)。
属于HACCP计划管理的控制措施按照7.6实施,其它控制措施应作为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s))按7.5实施。
控制措施分为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CCPs),并记录评价的结果。
7.4.5 危害分析及控制措施分类见《HACCP计划》中的危害分析工作单。
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
7.10.3.1 总则
仓库作业、分解作业及相关设施区域应采取措施处置所有不合格产品,以防止不合格产品入库或出厂进入食品链。
当产品在公司的控制之外,且被确定为不安全时,由办公室负责处置,采取撤回(见7.10.4)/召回措施。
7.10.3.2 放行的评价
受不符合影响的每批产品应在仓库作业员或实验室抽样、分析和(或)其它验证活动证实受影响批次的产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才可在销售前作为安全产品放行。
7.10.3.3 不合格品处置
经质检员和实验室评价后,当产品不能放行时,产品应按如下之一处理:
a)在仓库*的区域进必要的外观去除作业,以确保食品安全危害消除或降至可接受水平;
b)销毁和(或)按废物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制度
4.6.1档案管理职责
办公室负责全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工作。
4.6.2档案管理要求
A.由公司统一配置档案橱和档案袋(盒);
B.办公室要明确一名档案管理员(可)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员要履行职责,严守机密,妥善保管整理,做到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丢、防盗等;
C.档案资料每月度进行整理并存档;
D.使用或查阅档案资料时,要经食品安全小组长批准,对外出借复印件,同时做好调阅记录和归还注销记录,归还时应检查、点收清楚;
E.过期或无保存价值档案资料的销毁执行本程序4.4条款规定;
F.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要严格交接手续,列出交接清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监督。
4.6.3质量体系档案的分类和编号
A.公司将质量体系档案分为五类,即:生产管理类、品质管理类、劳资人事类、国际业务类、采购业务类。
B.档案盒的编号及标识
公司只对档案盒进行编号,编号的前两位分别为各类的汉语拼音首字母(如“PG”代表品质管理类),*三位为阿拉伯数字代表档案盒的顺序号。档案盒要体现档案科目、建立日期、建档部门的标识。
C.档案盒内编号
a.档案盒内设置档案目录索引,体现档案盒内文件的件号、名称、归档日期、归档人。
b.档案盒内文件的左上角加盖档案管理章,体现档号、件号、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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