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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不符合 如果结果会影响管理体系达到预期结果的能力,则应判为严重不符合: 1) 组织必须向认证机构提供对原因及其所引发风险展开调查的客观证据,以及有效实施纠正措施的证据; 2) 认证机构应评审纠正措施计划并实施现场跟踪审核,以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关闭严重不符合。如果书面证据足以排除严重不符合,则认证机构可决定进行书面材料评审。跟踪审核应在审核结束后28天内完成; 3) 认证机构应在审核结束后28个日历日内关闭严重不符合。如果在此期限内未能关闭严重不符合,则应暂停认证证书; 4) 如果完成纠正措施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则纠正措施计划应包含在采取*性纠正措施之前,为降低风险而需要采取的任何临时措施或控制。 3 关键不符合 如果在审核期间发现因组织未采取适当措施而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或者合法性和/或认证一致性受到威胁,则应判为关键不符合: 1) 当在获证场所提出关键不符合时,认证证书应立即暂停且较长六(6)个月; 2) 如果在审核期间被判定为关键不符合,则组织必须向认证机构提供对原因及其所引发风险展开调查的客观证据,以及提议的纠正措施计划。相关内容应在审核后14天内提供给认证机构; 3) 认证机构应在常规审核后六(6)周至六(6)个月内开展跟踪审核,以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实施情况。跟踪审核应是完整的现场审核,较少为一天。跟踪审核顺利完成后,将恢复证书和当前的审核周期,下次审核应按原计划进行(跟踪审核属于追加审核,并不能取代年度审核)。应记录审核并上传报告; 4) 如果关键不符合在六(6)个月内未得到有效解决,则应撤销认证证书; 5) 如果是认证审核(初始认证),则应重新进行完整的认证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