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种类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FSC认证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咨询
发货地深圳或广州
FSC认证辅导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辅导
FSC认证咨询森林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FSC认证申请森林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森林FSC产销监管链体系标准
办理周期1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资料有效可查
材料协助完成
1.目的:
记录FSC-COC系统执行过程中以及FSC-COC运行活动的重要信息,作为体系改善和追溯的依据,并据以衡量系统运作及FSC-COC运行提供有效性及符合性。
2.范围:
用于FSC-COC系统有效运作的信息记录。
3.权责:
3.1规范记录收集的表格格式:文控
3.2记录分类、归档、保存与销毁:各相关部门
3.3公司外借人员调阅记录的核准:由管理者代表核准.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凡有关文件的制定者,应依本程序的规定,规划有关作为日后追溯及衡量系统有效运作的记录,各相关单位应对记录编制索引文件,并按表格性质(如:时间,客户类别或供货商类别等)分类归档保存。
5.2表格规划:
5.2.1相关文件的制定者,应依记录种类的要求,在文件中规划表格格式,以记录有关的信息。
5.2.2规划表格时,应赋予表格适切的名称,以让使用者能够掌握表格记录信息的种类。
5.2.3表格应依《文件管理程序》的编码规则,赋予表格的表格编号,公司记录均列入《FSC记录清单》。
5.3记录填写
5.3.1记录填写时应力求清晰,避免潦草。
5.3.2如记录过程中需要更改时,则由记录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5.4记录的保存
5.4.1记录的保存单位,应依记录的性质或时间分类归档保存。
5.4.2当记录须装箱储存时,在外箱上写上箱内记录的名称与记录时间存放,记录保存时,应考虑储存环境,记录的性质(如磁盘)与重要性,避免记录的损坏,变质与遗失。
5.5记录的调阅
5.5.1非职务上需要,记录保管单位要拒绝非相关人员调阅记录。
5.5.2当公司外界人员须调阅记录时,应由管理者代表或副管理者代表同意,方可借阅或复印。
5.6记录的销毁
5.6.1记录**过保存期,由保存单位销毁过期无效的记录。
5.6.2相关文件的制作者,应在规划表格时,规定记录的保存期限,FSC体系相关记录保存期至少五年。
5.6.3记录销毁:各单位记录**过保存期,应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才可以进行销毁作业。
基于条款14.1的要求,以下组织不具备多地址CoC认证的:
a) 组织没有从认证范围内增加或移除参与地点;
b) 协会;
c) 有盈利性成员的非营利性组织。
对于多地点CoC认证,证书范围内所有参与地点都应符合FSC-STD-40-004和FSC-STD-40-003中规定的适用的认证要求。
说明:认证机构审核CoC多地点认证基于FSC-STD-20-011中定义的抽样方法。
CoC联合认证
如果证书范围内包含2个或者多个满足下列要求的立法律实体(在FSC-STD-40-003中成为参与地址),则可进行CoC联合认证:
a) 应符合如下“小”的定义:
i. 不**过15名员工(全职);或
ii. 不**过25名员工(全职),且年营业额不**过1,000,000美元。
说明:年营业额标准仅适用于有盈利性活动的组织
b) 持有证书的组织联通所有参与地点应位于同一个国家
说明:FSC-PRO-40-003 授权FSC国家办公室定义详细的国家CoC联合认证标准。国家标准由FSC批准并代替上文的条款15.1a),并在FSC上发布(在FSC-PRO-40-003a中)。
对于联合CoC认证,证书范围内所有参与地点都应符合FSC-STD-40-004和FSC-STD-40-003中规定的适用的认证要求。
说明:认证机构审核CoC联合认证基于FSC-STD-20-011中定义的抽样方法
e) 根据FSC-POL-01-004组织与FSC合作政策,如果脱离FSC组织的清单包括承包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组织,此后其没有提供外包服务给FSC认证的组织。
组织应为其承包商提供文件程序,确保:
a) 用于生产FSC认证产品的材料,在外程中,不应与任何其他材料混合
或受到污染;
b) 承包商应保存输入、产出记录和依据外包合同或协议加工或生产的所有FSC认证材料相关的运送文件;
c) 如果承包商代表组织在产品上贴FSC标签,承包商应只在那些外包协议的范围内的合格产品上贴FSC商标。
在分程中,组织应保留所有材料的法律所有权。
说明:不要求组织重新获得分包产品的物理所有权(产品可由承包商直接运送给客户)。
组织应按照条款5.1的要求识别用于分包的材料的。分包后,不要求承包商对材料的进行识别。
当组织作为FSC认证的承包商时,其FSC证书范围应包括外包服务,确保满足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
当组织作为FSC认证的承包商,且发包组织是非FSC认证的组织时,组织可以直接购买用于分程的原材料。为了保证产销链没有中断,材料应直接从FSC认证的供应商运送到组织。(例如,非认证的发包组织在发包前不能取得材料的物理所有权)。
1 针对每个产品组,组织应为做出的立的FSC百分比声明规定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
2 针对FSC混合或FSC回收投入,组织应使用供应商上的百分比声明和信用声明来确定能够贡献声明的投入的数量。
说明:供应的带有信用声明的材料应将全部数量作为能够贡献声明的投入。
3 组织应使用下列公示来为每个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计算FSC百分比:
FSC% = QC x 100
QT
FSC% = FSC 百分比
QC =投入材料的声明贡献数量
QT =林产品投入的总量
4 如果在多个实际地点上使用百分比体系,百分比的计算应基于所有地点上收到投入的平均百分比;
a) 百分比计算应于相同产品组中的产品;
b) 所有地点都应在一个共同的所有权结构中立证书或者多地址证书的范围内;
c) 所有地点应在同一国家或在欧盟区内;
d) 所有地点应使用同一综合管理软件;
e) 所有参与交互地点百分比计算的地点的FSC百分比应至少达到50%
说明:FSC将监测在多地点水平上应用百分比体系组织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收益和成本,并于2年后进行再评估。在多地点水平上应用百分比体系的组织应按照FSC的要求来提供信息并参与到监测过程中。
5 针对每个产品组,组织应基于以下信息计算FSC百分比:
a) 相同声明期或工作任务单的投入(单个百分比); 或
b) 特定数量的先前声明期的投入(滚动平均百分比)。
6 计算投入百分比的时间段不应**过12个月,除非业务性质的要求,并要获得认证机构的批准。
7 使用单个百分比方法的企业可将计算出的FSC百分比用于产出产品的FSC声明,可以是在相同声明期/工作任务单中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下个声明期中的生产的产品。
8 使用滚动平均百分比方法的企业应将从特定数量先前声明期中计算的FSC百分比用于后续声明期中产出产品的FSC声明。
9 按照条款9.7和9.8,在后续声明期中使用FSC百分比的组织应确保投入材料供应的波动不会用于增加以FSC声明出售的产出产品的百分比。组织应,在报告期限内,其年度数量汇总报告中,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数量与其接收到的投入材料对声明贡献的数量和转换因数是匹配的。
如果产品是原材料或者是半成品,并且客户是通过FSC认证的企业,组织可只销售那些销售文件和交付文件中带有“FSC受控木材”声明的产品。
5.7 如果FSC声明和/或证书号码不能在销售文件或交付文件中体现,组织应通过补充文件(例如,补充信件)将要求的信息提供给客户,这种情况下,组织应得到认证机构的许可,并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a) 应存在可以将补充文件和销售或交付文件连接的清楚的信息;
b) 不能够有使客户误解补充文件中哪些产品是FSC认证的,哪些不是FSC认证产品的风险;
c) 如果销售文件中包含带有不同FSC声明的多种产品,在补充文件中应为每个产品交互引用其FSC声明。
5.8 销售定制产品的组织(例如,木工,建筑承包商,建筑公司),不需要在补充文件中按照条款5.1对的要求那样列出FSC认证的产品,组织可为建筑或者其他相关服务提供补充文件。补充文件应包含下列信息:
a) 能够充分将服务与补充文件连接的参考信息;
b) 用于相关数量和FSC声明的FSC认证组成清单;
c) 组织的证书号码。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健康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2生产现场应整齐清洁、布局合理,设置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消毒、除尘、降噪设施、应急设备,消除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
3生产设备检修时,、各生产车间必须把安全卫生设施列入检修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使用。
4各部门、车间对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防护措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撤离通道。对操作人员发放防护用品,开展防护知识培训。
5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场所,公司依法每年委托有的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场所监测。
6生产部应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员工健康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将有毒有害和“三废”消除在生产作业前,确保生产过程少产生或不产生。
7采购部、仓库、生产车间应加强生产所用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转运、使用和报废处理。
8人事部组织各部门、车间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定期举行演练,增强员工自救、救人能力。
9生产厂区严禁吸烟,办公区域等公共场所严格控制吸烟。
10加强对职工食堂安全、卫生督查,相关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严禁使用和销售伪劣变质食品。
11使用饮用水时,应确保产品具有质监部门的强制检定的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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