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种类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FSC认证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咨询
发货地深圳或广州
FSC认证辅导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辅导
FSC认证咨询森林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FSC认证申请森林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森林FSC产销监管链体系标准
办理周期1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资料有效可查
材料协助完成
1.目的:
对FSC材料及产品进行贮存、收发管理,确保数据准确,标识清楚,追溯无误,避免混料的情况发生。
2.范围:
适用于FSC材料及产品的仓储管理。
3.权责:
3.1仓库部:负责FSC材料的收发贮存管理,并建立FSC帐户。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收料作业
5.1.1 FSC材料依照送货和单据,记入《FSC原材料出入帐》,要保持账目清晰,不得擅自涂改。
5.1.2签收后的物料,放入FSC相应声明区域,若的物料,须派专人搬运,确保在搬运过程中不会损坏物料。
5.2物料发放
5.2.1仓管员按经审核的《领料单》要求,核对物料规格、货号、数量及颜色等确定无误后再按单发料,FSC材料发放时需:FSC声明、材积、数量、材质、供应商证书编码等。
5.3成品入库及出货
5.3.1 仓管核对车间的入仓单,FSC产品:FSC声明、数量、材积、品名规格、材质等,交仓管核对无误后收货,并放入区域。
5.3.2出货时由销售人员开出送货单或出货单据,由仓管安排出货,同时登录在《FSC成品出入帐》中,FSC产品:FSC声明、数量、材积、品名规格、材质、号码或订及本公司的FSC证书号码。
5.4区域划分
FSC产品或材料存放区域,均需FSC相应声明、材质,其区域应与其它非FSC材料有明显的标识,并应让与FSC产品或材料相关的人员都知悉。
5.5 FSC材料及成品的盘点
5.5.1公司每年至少对FSC材料及成品盘点一次,并将盘点结果记录在《FSC销售统计表》、《FSC材料平衡表》中。
5.6记录保存
5.6.1 FSC的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按照这一标准的要求,术语和定义已经在FSC-STD-01-002 FSC 术语表中列出,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批准日期: FSC规范性文件被批复机构批准的日期。
组合产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林产品(例如,实木和刨花板)成分构成的产品,装配在一起形成另一种产品(例如,家具、乐器、胶合板、复合产品、包装与含有各种纸质组分的印刷材料)。
认证机构:执行符合性评估服务的机构,也可是认可的对象(改编自ISO/IEC 17011:2004(E)。
产销链: FSC产销链(CoC)是产品从森林,或在使用回收材料时从回收地点到具有FSC声明和/或成品和贴标产品的销售地点的路径。COC包括采购、加工、贸易和销售各个阶段及这些阶段到下一阶段供应链的过程涉及的所有权变化。
木片和纤维产品:使用削成碎片或去除纤维的木材制成的产品(例如:纸浆、纸张印刷材料、纸板、刨花板与纤维板。
声明贡献投入:在百分比或信用控制体系中,可以计入计算产品FSC混合或FSC回收声明的投入材料。包括如下合格的声明贡献投入:FSC认证材料、消费后回收材料和消费前回收纸张(说明:后一类排除其他的消费前回收材料,例如木头和软木)。接收的具有FSC混合x%和FSC回收x%声明的输入材料的数量可以计入声明贡献输入,并且与供应商销售文件上写明的百分比成比例(例如,如果接收到10kg带有FSC混合70%声明的材料,只有7kg算作是声明贡献的投入)。FSC混合信用和FSC回收信用材料的全部数量都可算作是声明贡献的投入(例如,投入量的)。
声明期:组织为每个产品组规定的可以做出明确FSC 声明的时间段。声明期的小值是完成一个批次的时间,包括接收,储存,加工,贴标和产品的销售。
信用账户管理
针对FSC混合和FSC回收投入,组织应使用供应商上的百分比声明和信用声明来确定能够贡献声明的投入的数量。
说明:供应的带有信用声明的材料应将全部数量作为能够贡献的声明的投入。
由不同质量输入制成的组合木制品产品组,高质量组份是受控材料或FSC受控木材时,组织应确保受控材料或FSC受控木材材料占不**过30%的产品组成(体积或重量)。
组织在信用账户累积的信用总数限定在24个月内。(意味着过期的信用不能用于产出声明)。24个月之前进入FSC信用账户的信用值应在下个月初从信用账户中扣除(加入信用账户的*25个月将其扣除)。
产出信用数量的确定应由每个产品组构成组分投入数量乘以转换因数得出。
e) 根据FSC-POL-01-004组织与FSC合作政策,如果脱离FSC组织的清单包括承包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组织,此后其没有提供外包服务给FSC认证的组织。
组织应为其承包商提供文件程序,确保:
a) 用于生产FSC认证产品的材料,在外程中,不应与任何其他材料混合
或受到污染;
b) 承包商应保存输入、产出记录和依据外包合同或协议加工或生产的所有FSC认证材料相关的运送文件;
c) 如果承包商代表组织在产品上贴FSC标签,承包商应只在那些外包协议的范围内的合格产品上贴FSC商标。
在分程中,组织应保留所有材料的法律所有权。
说明:不要求组织重新获得分包产品的物理所有权(产品可由承包商直接运送给客户)。
组织应按照条款5.1的要求识别用于分包的材料的。分包后,不要求承包商对材料的进行识别。
当组织作为FSC认证的承包商时,其FSC证书范围应包括外包服务,确保满足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
当组织作为FSC认证的承包商,且发包组织是非FSC认证的组织时,组织可以直接购买用于分程的原材料。为了保证产销链没有中断,材料应直接从FSC认证的供应商运送到组织。(例如,非认证的发包组织在发包前不能取得材料的物理所有权)。
FSC认证各个标准 :
1、FSC-STD-40-004(VERSION 3.0) FSC产销链认证标准
2、FSC-STD-40-004a (VERSION 2.0) FSC产品分类
3、FSC-STD-50-001(VERSION2.0) 证书持有者标签使用指南
4、FSC-DIR-40-004 FSC产销链指令
5、FSC-STD-40-003(VERSION 2.1) 多地点产销链认证标准
6、FSC-POL-01-004 FSC组织政策
FSC声明的解读:
FSC 声明:体现在FSC 认证或FSC 受控木材产出产品的销售文件上的声明。
FSC声明有:FSC 、FSC混合x%(FSC MIX X%)、FSC回收x%(FSC RECYCLED x%)、 FSC混合信用(FSC MIX CREDIT) 、FSC回收信用(FSC RECYCLED CREDIT)和FSC受控木材。
1)“FSC ”:来源于FSC认证森林的木料或非木质森林物料
2)“FSC Mix”:由源自FSC认证的森林的原材料、受控与/或回收的原材料所组成的产品
3)“FSC Recycled”:完全来源于回收材料
4)“FSC Controlled”:产自非FSC认证森林或人工林,由经过FSC认可的认证机构根据FSC产销链与/或FSC受控木材要求(FSC-STD-40-005或FSC-STD-30-010)进行了符合性评估,赋予FSC声明的材料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健康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2生产现场应整齐清洁、布局合理,设置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消毒、除尘、降噪设施、应急设备,消除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
3生产设备检修时,、各生产车间必须把安全卫生设施列入检修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使用。
4各部门、车间对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防护措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撤离通道。对操作人员发放防护用品,开展防护知识培训。
5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场所,公司依法每年委托有的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场所监测。
6生产部应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员工健康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将有毒有害和“三废”消除在生产作业前,确保生产过程少产生或不产生。
7采购部、仓库、生产车间应加强生产所用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转运、使用和报废处理。
8人事部组织各部门、车间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定期举行演练,增强员工自救、救人能力。
9生产厂区严禁吸烟,办公区域等公共场所严格控制吸烟。
10加强对职工食堂安全、卫生督查,相关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严禁使用和销售伪劣变质食品。
11使用饮用水时,应确保产品具有质监部门的强制检定的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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