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种类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FSC认证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咨询
发货地深圳或广州
FSC认证辅导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辅导
FSC认证咨询森林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FSC认证申请森林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森林FSC产销监管链体系标准
办理周期1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资料有效可查
材料协助完成
(1)厂纪厂规
(2)消防安全劳动保护
(3)FSC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
(4) FSC-COC体系文件/标准
补充要求
贴标要求
1 按照FSC-STD-50-001规定的要求,组织可在FSC认证的产品上贴FSC标签。如表E规定,FSC标签类型应与相应销售文件上的FSC声明相匹配。
表 E. FSC声明和相应的FSC标签 产出的FSC声明 FSC 标签
FSC
FSC
至少70%的FSC混合百分比
FSC 混合
FSC 混合信用
FSC 混合
FSC 回收木制品 -至少含有70%以上的消费后回收材料
FSC 回收
FSC 回收纸制品 –无阈值
FSC 回收
FSC 回收信用
FSC 回收
2 只有符合FSC贴标条件的FSC产品可用FSC商标宣传
3 全部使用来自小规模和/或社区生产者的投入材料生产的产品可以贴FSC小规模和/或社区标签。
外包
1 组织可将其产销链范围内的活动外包给FSC CoC认证的和/或非FSC CoC认证的承包商。
说明:组织的外包安排受认证机构风险评估和现场审核为目的抽样影响。
2 外包协议中的活动是那些组织产销链证书范围内的活动,如采购,加工,储存,贴标和为产品开具。
说明:如果只是运输和物流活动中作为停靠点,那么储藏的地点不涵盖在外包协议中。但是,如果货品在卖给客户之前,组织将储存货品这项服务外包,则这个地点被认为是组织储存地点的延伸,因此需要签署分包协议。
3 在将外包活动包给新的承包商之前,组织应通知认证机构其承包商分包的活动,名称和联系方式。
4 组织应与每个非FSC认证承包商制定外包协议,规定承包商应遵守如下内容:
a) 遵守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和关于外包活动的适用的组织程序;
b) 不能用FSC商标进行推广(例如,用于承包商的产品或);
c) 不能再次分包任何加工;
d) 接受组织的认证机构审核承包商的;
j进行CoC认证
1 如果证书范围内包含符合下列要求的一个或者多个地点(两个或者更多),组织则有进行立CoC认证:
a) 立CoC证书范围中的一个地点:
i. 作为证书持有者;
ii. 负责给外部客户开具证书范围内认证的和非认证的材料或产品的;
iii. 控制FSC商标的使用。
b) 立CoC认证证书范围内的所有地点:
i. 在一个共同的所有权结构下运营;
ii. 由证书持有者直接管控;
iii. 对证书范围内互相产出的材料或者产品具有的业务关系;
iv. 位于同一个国家.
2 对于立CoC认证,认证机构应对证书范围内的所有地点进行审核,评估覆盖FSC-STD-40-004中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FSC-STD-40-003中规定的要求不适用。
说明:这种模式下,每次审核,针对证书范围的的所有地点(例如,不适用抽样),FSC-STD-40-004中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都应被认证机构评估。
Scope and General - 范围及概述
A. Scope - 范围
B. Status and effective date - 现状及生效日期
C. References - 参考文件
D. Terms and definitions – 名词与定义
PART I: Universal Requirements - 通用要求
1. Quality management - 质量管理
2. Scope of Chain of Custody system - COC体系范围
3. Material sourcing - 原材料采购
4. Material receipt and storage - 材料的获得及储存
5. Volume control - 数量控制
6. Sales and delivery - 销售及运输
组织应保留一份新的产品组清单,该清单包含以下信息:
a) 按照FSC-STD-40-004a中列出的产品类型;
b) 产出产品适用的FSC声明。如果组织想要在FSC证书数据库中公开其产品有粘贴FSC小规模或者社区企业的标签,也可以说明;
c) 树种(包括学名和常用名),当树种信息决定产品特征时。
转换体系的应用
转换体系是FSC控制体系的一种,为做出产出的声明提供了一种简单的方法,直接将投入的FSC声明转换成产出。在组织加工的整个阶段,通过保证与不合格材料的分离,将投入和产出的材料连接。
转换体系可以被用于所有产品组类型,FSC声明和活动中。
由于消费前回收的木材没有有效的产出声明,因为不能作为转换体系的合格投入。
说明:以食品和药品为目的的非木质林产品只能使用转换体系。
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健康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
2生产现场应整齐清洁、布局合理,设置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消毒、除尘、降噪设施、应急设备,消除和减少职业危害因素。
3生产设备检修时,、各生产车间必须把安全卫生设施列入检修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使用。
4各部门、车间对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采取防护措施,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和应急撤离通道。对操作人员发放防护用品,开展防护知识培训。
5对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场所,公司依法每年委托有的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场所监测。
6生产部应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员工健康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将有毒有害和“三废”消除在生产作业前,确保生产过程少产生或不产生。
7采购部、仓库、生产车间应加强生产所用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转运、使用和报废处理。
8人事部组织各部门、车间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定期举行演练,增强员工自救、救人能力。
9生产厂区严禁吸烟,办公区域等公共场所严格控制吸烟。
10加强对职工食堂安全、卫生督查,相关设施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严禁使用和销售伪劣变质食品。
11使用饮用水时,应确保产品具有质监部门的强制检定的QS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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