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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深圳、广州、东莞、佛山、惠州、中山、汕头、珠海、湛江、江门、肇庆、揭阳、阳江)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BRC食品安全**标准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GRS**回收标志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体系认证等。

    HACCP认证材料 咨询协助 条件预判

    更新时间:2025-05-03   浏览数:140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产品数量:1000.00个
    价格:面议
    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HACCP认证顾问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顾问 HACCP认证培训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内审员培训 HACCP认证辅导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建立辅导 HACCP认证申请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申请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V1.0 周期40天左右 申请材料顾问协助 所需资料整套备齐 办理流程按辅导要求进行推进
    HACCP认证的要求及内容:
    1、文件管理要求;
    2、记录管理要求;
    3、力要求;
    4、合规义务识别与评价;
    5、方针目标系统建立;
    6、职责与部门分工确认;
    7、沟通内容与沟通流程要求;
    8、前提计划(人力资源、良好卫生规范(见规范中的附录A)、产品的设计与开发、采购管理、监视与测量、标识与追溯、产品放行、产品撤回与召回、致敏物质的管理、产品防护、食品欺诈预防、应急准备与响应);
    9、危害控制计划;
    10、 不合格和纠正措施;
    11、客户投诉管理。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食品配送经营管理,减少和避免不安全食品危害,在产品出现有碍消费者健康的问题时能够有效召回,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运、出售的不安全食品。
    3职责
    3.1管理者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审批。
    3.2采购部负责不安全产品召回的进出手续的处理工作。
    3.3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召回程序
    4.1先建立并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2采购部要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的记录,保存期限应**过产品的保质期。
    4.3当已销售产品被消费者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质量标准问题时,采购部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并要求其出具不符合,不合格现象和已产生的后果。
    4.4采购部要将不符合送管理者审批,管理者召开企业会议进行讨论,并根据产品不符合的性质决定是否进行召回。
    4.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的,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公司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4.6当会议决定需要召回时,管理者要负责成立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并一名成员为小组组长,总管不安全产品召回工作。
    4.7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人员应当包括(但不于以下人员):
    1)技术人员;
    2)销售人员;
    3)财务人员;
    4)公众关系人员;
    5)法律人员。
    4.8不安全产品召回小组要制定《产品召回计划》,产品召回计划要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范围区域;
    3)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
    4)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
    5)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6)公司的义务和责任;
    7)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承担情况;
    8)召回的预期效果。
    4.9《产品召回计划》经管理者批准,交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评估后实施、并且发布召回公告。
    4.10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生产者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等;
    3)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时间、区域范围;
    4)公司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流程。
    4.11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司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销售的,食品召回公告应当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发布。
    4.12对已经召回的不安全产品和存放于库存中尚未发出的不安全产品,要单存放,醒目标识,并由食品安全小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可外聘有关进行评估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如销毁、无害化处理等)。
    4.13在食品安全小组未出具结果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4.14食品安全小组要查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4.15召回工作的完成:
    a)实施一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b)实施二级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c)实施召回的,食品生产者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4.17当实施不安全产品召回后食品安全小组应将召回情况记录在《不安全产品召回结果及处理记录》上。
    4.18适当时公司应进行模拟召回,以演练、评估和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
    HACCP认证材料
    是否有对记录进行管理的程序 是否与保存期限的规定?保存期限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记录管理的实况 是否对记录进行了清理,并列出了清单
    对记录的标识、储存、检索、保护是否与书面程序的要求相一致
    记录是否填写正确、字迹清楚
    储存是否便于存取和检索
    储存环境如温度、湿度是否适宜,防尘、防蛀等保护措施是否得当
    过期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处置
    现行记录是否完整?能否提供足够信息?信息是否可靠、可见证
    记录能否做到对相关活动、菜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
    员工在需要时能否从组织的记录/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应信息
    是否制定了沟通的程序 组织是否有沟通的程序?程序中是否对沟通的方式、内容做了规定?程序制定过程中是否听取了员工意见
    内部沟通的内容
    是否就影响食品安全的事项进行内部沟通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及时获得了变更的信息?这些变更的信息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菜品或新菜品
    原料、辅料和服务
    生产系统和设备
    生产场所,设备位置,周边环境
    清洁和卫生方案
    包装、储存和分销系统
    人员水平和(或)职责及权限分配
    法律法规要求
    与食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有关的知识
    组织遵守的顾客、行业和其他要求
    内部沟通的内容 来自外部的相关方的有关问询
    表明与菜品有关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抱怨
    影响食品安全的其他条件
    内部沟通的要求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在内部沟通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能否确保食品安全小组得到其所需要的任何信息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将信息体现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上
    管理者是否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情况形成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HACCP认证材料
    采购产品的质量要求、分类及供方的分类
    1质量技术部根据采购产品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对采购产品进行分类,并制定《采购物资技术标准》。产品和供方的分类如下:
    A类供方—— 原辅料的供方。
    B类供方—— 工器具、清洁剂、消毒剂等的供方。
    C类供方—— 采购量小的其他产品(服装、鞋帽及其他用品)。
    2供方的选择与评价
    2.1  A类、B类供方由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对供方进行调查,填写《供方调查表》。
    A类和B类供方要调查及收集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如卫生证等;
    b) 主要产品类型以及产能、;
    c) 人员、技术、设备设施的现状;经营历史和市场信誉、企业形象等。
    d) 综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要时或顾客有需求时);
    e) 其他能力;
    f) 样品。
    2.2 供方资料收集齐全后,由采购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如采购部、质量技术部)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填入《供方评定记录》,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成为合格供方。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
    a)对供方的相关经验进行评价;
    b)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情况及品质处理情况进行评审;
    c)对供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验证其按要求提供所需产品的能力;
    d)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度;
    e)调查供方的财务状况、服务和支持能力。
    2.3选择供方的基本原则
    a) 供方须是所供应产品的生产商户(基地)或其的代理商。
    b) 供方须提供一定时限的合理的保持服务,并有能力提供保证。
    c) 对长期一直品质良好,交货期稳定准时,信誉良好,服务优良的供方,**选择。
    d) 在相同条件下,**选择获得ISO9001、HACCP、ISO14000认证的供方。
    e) 选择3家以上的相同采购对象的供方,对其物资的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综合比较。
    f) 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大型系统解决方案应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否则应有相关的等价补偿包括退换货等。
    HACCP认证材料
    当发生以下变化时:HACCP小组要对HACCP计划的适宜性重新确认,可以在开管理评审会议时同时进行,参见《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a.原料发生变化;
    b.产品和工艺有了变化;
    c.验证数据出现相反的结果;
    d.经常出现对关键限的偏离;
    e.在对生产过程的观察中发现了新的问题;
    f.销售方式和消费者发生变化;
    g.当发生其它变化时。
    HACCP小组负责对消费者投诉进行评估来评价HACCP体系;
    (见《与顾客有关要求控制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当出现了新的危害或新的控制技术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强制性标准)发生变化时,HACCP小组要重新确认HACCP计划;
    HACCP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核,每年至少一次;
    (见《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HACCP小组根据需要负责组织和协调第三方审核,利用内、外审核结果来评价HACCP体系。
    对每批终产品按照《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以及《检验规程》要求进行检验以验证评价HACCP体系的有效性。
    对SSOP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关的验证;
    (见《卫生标准操作规范》)
    HACCP小组要对培训的充分性进行评价(包括HACCP计划的培训、对执行卫生程序标准的培训);
    (见《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支持性文件
    《HACCP计划表》、《卫生标准操作规范》、《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管理评审控制程序》、《检验规程》
    HACCP认证适用的范围:
    依据HACCP体系认证实施规则附件一《适用于HACCP认证的食品链产品/服务分类》里面的规定,可以申请办理HACCP认证的有这些类别:1)、易腐动物产品的加工;2)、易腐植物产品的加工;3)、易腐动植物混合产品的加工;4)、常温产品的加工;5)、饲料生产;6)、宠物饲料生产;7)、餐饮业;8)、零售/批发;9)、食品代理/贸易;10)、易腐食品与饲料的运输和贮藏的提供;11)、常温下稳定食品与饲料的运输和贮藏的提供;12)、食品包装和包装材料的生产;13)、(生物)化学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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