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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尾GRS认证辅导-**回收标准认证-咨询到位 资料支持

    更新时间:2025-01-31   浏览数:8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产品数量:1000.00个
    价格:¥36000.00 元/个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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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应登记在《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重要环境因素应在《目标指标管理程序》中作出具体计划且实施,或通过运管理程序加以控制。
    b)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或补充识别(更新),重新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以保证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和及时性:
    1)增加新项目或施工新工程时;
    2)引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
    3)公司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时。
    4)法律法规变化、更新时。
    1.0  目的
    通过内部对各部门 SA 体系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审核与价,作为确保 SA 体系能持续改善的一种手段,以满足 SA8000 标准或其他约定文件的要求。
    0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对社会责任系统运行的内部审核工作。
    0 3.0  定义( ( 无) )
    0 4.0  权责
    4.1 管理者代表
    4.1.1 负责 SA 体系审核年度方案的制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4.1.2 负责安排审核小组成员,人员跟踪受审核部门的纠正和补救行动的实施。
    4.2 审核小组
    负责对 SA 体系实际运行状况的审核价工作。
    0 5.0  作业内容
    5.1 策划与准备
    5.1.1 每年初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制定本年度 SA 体系审核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执行。情况时由总经理决定是否需增加内审次数。
    5.1.2 本公司 SA 体系内审每年实施一次。
    5.2 内审员的选择和培训
    5.2.1 内部审核员不于 SA 推行小组,各部门熟悉本公司运作的管理人员均可进行内审工作。
    5.2.2 内部审核员必须接受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内审书。
    5.3 审核实施
    5.3.1 于正式审核前,由管理者代表筹组内审小组人员,说明本次审核之有关事项,选定审核组长负责本次审核作业。
    5.3.2 由审核组长发出“内部审核计划”,要保证审核的范围和要素有关。
    5.3.3 审核开始前,有审核组长负责召开起始会议,以利于审核员与被审核部门相关人员双方沟通了解。
    5.3.4 内审人员可根据“内审检查表”作为审核索引,请被审核部门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如程序书、工作书、相关的记录等进行现场观察、询问,检查 SA 系统运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5.3.5 上一次的审核报告也应列入文件中,若有未结案之纠正措施通知,亦应于审核时予以追踪。
    5.3.6 对于审核结果必须加以说明,如“符合、不符合、不适用或列入观察项”。
    5.3.7 内审员发现有不合格事项,填写“不合格项纠正与补救行动表”描述不符合事项之状况,定期跟进改善。
    5.3.8 内审活动完成后,管理者代表需同受审核部门主管及相关人员举行结束会议,通报审核结果。
    5.4 审核报告
    5.4.1 内审组长应根据审核实施具体过程中的发现,编制一份内部审核报告,主要需阐明具体审核实施情况、审核结果,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发放。
    5.4.2 各责任部门接到审核报告后,在一周内依相关规定开始实施补救和纠正,当填写完整“不合格项纠正与补救行动表”内相关栏目,交管理者代表备案。
    5.4.3 管理者代表负责内部审核结果提交管理审会议讨论。
    5.4.4 管理者代表负责结果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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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目的
    实行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台风、水灾、失事件、侵犯员工人身安全事件、火警事故、员工打斗事件、员工、突发生病事件等。)的预防工作,确保减少事故发生的频度和事故所造成的影响。
    0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行政部:接报突发事件发生消息后,紧张有序的组织抢救和报警。
    4.2 各部门:出现或突发性危险应立即报告行政部。
    4.3 安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工作,对突发事件要*组织排除。
    0 5.0  作业内容
    5.1 或突发性危险的预防
    5.1.1 行政部安排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厂人员遵守消防法规和搞好安全及健康工作的自觉性。
    5.1.2 安全要积极开展消防检查,排除消防,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建议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1.3 行政部应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对电工、锅炉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5.1.4 所有消防器材必须尽心适当的维护和保养。
    5.1.5 本公司在各部门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5.2 或突发性危险的疏散与救护
    5.2.1 当相关人员发现有险情时应时间报告行政部或公司相关负责人,同时就近用灭火器灭火,并敲碎报警按钮报警。
    5.2.2 行政部接警后立即用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报警时须说明险情单位地点、险情部位、险情物资,险情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2.3 接警后公司安全应以快的速度通知各负责人,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
    5.2.4 救灾指挥部可应用公司广播,向需要疏散的人员发出通报。通报应根据火情而定,首先是火层,其次是火层以上楼层,再次是可能蔓延的火层以下楼层。
    5.2.5 通报时要做到语气温和沉着,稳定员工情绪,避免造成惊慌混乱场面。
    5.2.6 疏散工作由各车间主管负责在短的时间内将全部员工疏散到安全地带。
    5.2.7 疏散到安全地带以后,行政部应携带职工花名册清点人数,健康安全代表负责伤员的护理工作。
    5.3 安全警戒
    5.3.1 在疏散的同时,各重要部门必须坚守岗位。如电话总机、水、电负责人。
    5.3.2 保安人员一定要协助维持现场秩序。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看管好疏散物品,引导消防队进入现场与救灾指挥部组成联合指挥部。
    5.3.3 警戒人员应密切监视控制区,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救灾指挥部。
    5.4 日常管理
    5.4.1 安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现场所有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的巡回检查,及时处理有关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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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目的
    确保所遵守的法律法规充分适宜,并且属版本。
    0 2.0  适用范围
    2.1 所有与 SA8000 系统相连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利益团体。
    2.2 公司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收集活动。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行政部:负责收集法律法规
    4.2 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收集行动的实施
    0 5.0  作业内容
    5.1 收集
    5.1.1 行政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实施收集活动,收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际公约。
    (2)国家劳动卫生及国家法规。
    (3)地方相关安全的社会责任要求。
    (4)有关行业要求
    5.1.2 公司每年年初收集的社会责任书籍和资料,以获得新颁的法规及其他要求,确保法律法规的及时和有效性,公司可以通过机构、行业协会、图书馆、书店、性报刊杂志、网站、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获得社会责任信息。管理者代表每六个月对地方劳动局、卫生局等
    行管部门进行一次走访,电话和传真联络,以获得资料。各部门每季初对所获得的法规交文控中心汇总分析。
    5.1.3 法律及其他要求的识别、摘录。文控中心对所收集的法律法规、条例、国际公约及其他要求的每一条进行逐步判别,以识别出与本公司相关社会责任、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并摘录相关内容形成文件、受控并分发至所有执行部门。摘录一定要分类,并将重要要求知会相关部门。
    5.1.4 行政部应与相关的利益团体建立热线通道,在法律法规的收集过程中,能随时联络咨询,以持续维持版本。
    5.2 核对和更新
    5.2.1 收集到新版法律法规后,应交管理代表审核确认。
    5.2.2 旧版之法律法规,应与颁发新版同时自动作废。
    5.3 行政部应制定以上活动之《法律法规一览表》把相关的证据登录。
    5.4 对公司社会责任运行状况实施效果,管理者代表应每年组织行政部和各部门主管一起,价本公司遵守法规的情况及需改善的方面综合并形成记录。行政部应依更新后的健康安全卫生法规,及时修订薪酬及安全方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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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目的
    **员工及公司之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健康与安全隐患,并使公司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SA8000 的要求。
    0 2.0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的员工及公司所有与健康及安全相关联的因素。
    0 3.0  定义( ( 无) )
    0 4.0  权责
    4.1 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公司和法规的要求制定健康与安全检查制度。
    4.2 各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实施制度内容。
    4.3 管理代表及员工代表监督制度的执行。
    0 5.0  作业内容
    5.1 健康检查
    5.1.1 定期由行政部统一组织安排员工参加体检。
    5.1.2 体检不合格者,由行政部安排休息、或参照劳动法办理有关手续。
    5.2 环境卫生检查
    5.2.1 环境卫生由行政部安排,分定期或不定期之方式对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5.2.2 受外界影响使公司环境恶劣之情形,行政部应及时向高层汇报并诉之法律。
    5.3 安全检查
    5.3.1 消防安全检查:安全负责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的全面检查及维护保养。
    5.3.2 电工组负责每半个月巡查供电系统,(包括配电屏、配电箱、开关、插座和电源线),用电器(照明、设备工具)。
    5.3.3 生产安全检查:
    (1)安全不定期的抽查。
    (2)各生产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实施日常的检查。
    (3)非生产部门由各部门主管负责日常检查。
    5.4 饮用水卫生检查
    5.4.1 饮用水卫生状况由健康安全代表不定期检查。
    5.4.2 员工身体状况的由健康安全代表负责,各部门基层负责人提供协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3 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健康与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检讨,通报结果,持续改善,每 3 个月一次。
    5.4.4 健康与安全检查活动均应记录,存档备查。
    5.5 设备管理规定
    按法规要求定期由具的单位定期检测与保养。
    公司为应对不断变化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获取、分享、创新和应用企业需要的各方面知识:
    A从失败、临近失败或成功中汲取的经验和教训;
    B公司员工的知识和工作经验;
    C顾客、合作伙伴及供应商等外部方面对企业有益的知识;
    D公司内部已经存在的有用知识;
    E与竞争对手比较而获得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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