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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期2个月左右
适用标准GRS回收标准认证
材料协助整理
资料顾问完成
a)环境因素的识别范围因覆盖公司范围内活动、工程施工、施工和服务各方面,包括相关方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b)环境因素识别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c)在识别环境因素时,考虑对公司活动、工程施工及服务具有重要影响,且能够控制和可能对其施加影响的各个方面。包括:
1) 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
2) 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
3) 固体废弃物、废渣和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存放、搬运、
4) 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 对土壤的污染
6) 对周边社区及居民生活的影响
7) 能源及资源的消耗
d)环境因素评价时因考虑对环境影响的规模、范围、发生的频次、社会关注程度、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资源消耗等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价环境因素。
e)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和公司的环境方针,评价、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采取与公司能力相适应的控制措施。
1.0 目的
加强对废弃物、化学品及三废(废水、废气、噪音)的管理及控制,保护社会环境,达到国家法
律法规的要求。
0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废弃物、化学品及三废的管理。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环境保护的组织工作。
4.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参与本公司环境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
0 5.0 作业内容
5.1 废弃物的管理
5.1.1 公司废弃物分为三类,可回收废弃物、不可回收废弃物与危险废弃物。
5.1.2 不可回收废弃物由产生部门人员负责分类存放在的垃圾桶内后,定期倒到公司垃圾储存区,由环卫人员进行处理。储藏桶外应有标识和警示标志。
5.1.3 可回收废弃物
可回收废弃物由有需求单位回收,对涉及到的回收单位,由管理者代表核查其。
5.1.4 危险废弃物
危险废弃物由各产生部门人员负责分类并集中到存放地点,委托由环保主管核准的有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存放有害废弃物的储藏桶应有桶盖、桶盖箍以及桶塞。确保桶盖、桶盖箍以及桶塞可防止储存桶翻倒时废弃物外泄,并可防止雨水。
5.1.5 废弃物管理具体见《废弃物管理办法》
5.2 化学品的管理
5.2.1 化学物品使用前必须密封,不得敞开。
5.2.2 易燃化学物品存放区须配备灭火器材。其周围 2M 内不准放有易然品和杂物。
5.2.3 化学物品必须存放于区域,各化学物品应有相对应的 MSDS。
5.2.4 化学品应有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化学物品的储存管理和安全状况,避免发生泄漏,对环境产生影响。
5.2.5 化学物品的空容器由各部门用完后送至化学品容器放置区, 交供应商回收或按 4.1.4进行管理。
1.0 目的
通过内部对各部门 SA 体系的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审核与价,作为确保 SA 体系能持续改善的一种手段,以满足 SA8000 标准或其他约定文件的要求。
0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对社会责任系统运行的内部审核工作。
0 3.0 定义( ( 无) )
0 4.0 权责
4.1 管理者代表
4.1.1 负责 SA 体系审核年度方案的制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4.1.2 负责安排审核小组成员,人员跟踪受审核部门的纠正和补救行动的实施。
4.2 审核小组
负责对 SA 体系实际运行状况的审核价工作。
0 5.0 作业内容
5.1 策划与准备
5.1.1 每年初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制定本年度 SA 体系审核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执行。情况时由总经理决定是否需增加内审次数。
5.1.2 本公司 SA 体系内审每年实施一次。
5.2 内审员的选择和培训
5.2.1 内部审核员不于 SA 推行小组,各部门熟悉本公司运作的管理人员均可进行内审工作。
5.2.2 内部审核员必须接受机构的培训并取得内审书。
5.3 审核实施
5.3.1 于正式审核前,由管理者代表筹组内审小组人员,说明本次审核之有关事项,选定审核组长负责本次审核作业。
5.3.2 由审核组长发出“内部审核计划”,要保证审核的范围和要素有关。
5.3.3 审核开始前,有审核组长负责召开起始会议,以利于审核员与被审核部门相关人员双方沟通了解。
5.3.4 内审人员可根据“内审检查表”作为审核索引,请被审核部门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如程序书、工作书、相关的记录等进行现场观察、询问,检查 SA 系统运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5.3.5 上一次的审核报告也应列入文件中,若有未结案之纠正措施通知,亦应于审核时予以追踪。
5.3.6 对于审核结果必须加以说明,如“符合、不符合、不适用或列入观察项”。
5.3.7 内审员发现有不合格事项,填写“不合格项纠正与补救行动表”描述不符合事项之状况,定期跟进改善。
5.3.8 内审活动完成后,管理者代表需同受审核部门主管及相关人员举行结束会议,通报审核结果。
5.4 审核报告
5.4.1 内审组长应根据审核实施具体过程中的发现,编制一份内部审核报告,主要需阐明具体审核实施情况、审核结果,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发放。
5.4.2 各责任部门接到审核报告后,在一周内依相关规定开始实施补救和纠正,当填写完整“不合格项纠正与补救行动表”内相关栏目,交管理者代表备案。
5.4.3 管理者代表负责内部审核结果提交管理审会议讨论。
5.4.4 管理者代表负责结果跟踪。
1.0 目的
确公司在推行社会责任系统文件能及时、正确地在各部流通,并保留适当记录以该系统的符合性。
0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社会责任系统所有文件资料及记录的控制。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文控中心:对本公司社会责任系统文件进行发放、列帐及版本控制,并编制 SA 记录总览表。
0 5.0 作业内容
5.1SA 文件控制
5.1.1 社会责任系统文件由 SA 管理者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对照标准进行规划,并安排编写。依该系统手册规定之相关权限批准后,交文控中心依相关规定发行、修订、回收、保存及作废管理,文件的发放由授权人指引发至相关部门,并执行文件分发的签收。保证该有文件的地方皆
有现行有效的版本可供需要时,防止作废文件在现场使用并定期对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充分进行审。
5.1.2 SA 文件编码规则:
1.0 目的
通过定期和适时地对本公司社会责任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和价,保证本公司的 SA 体系持续有效地满足 SA8000 标准和相关利益团体的要求,确保体系的适应性。
0 2.0 范围
本公司涉及 SA8000 的所有组织要素。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总经理:对社会责任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负直接责任,主持管理审活动。
4.2 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审活动,并将有关资料供管理审讨论和决议。
4.3 行政部及文控中心:负责审资料的准备。
0 5.0 作业内容
5.1 审前的准备
5.2.1SA 管理者代表发布召开管理审会议的通知,并经总经理批准。
5.2.2 相关人员负责准备所需的文件资料记录。
5.2.3 由总经理或经理主持管理审会议。
5.3 审会议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议程:
5.3.1SA8000 政策宣传贯彻情况。
5.3.2 社会责任体系的守法状况和绩效估。
5.3.3 内部审核、外部(顾客)审核状况。
5.3.4 纠正及补救行动的完成状况。
5.3.5SA 体系的资源状况价。
5.3.6 对 SA 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及充分性的价。
5.3.7 对 SA 体系进行改善的建议或意见。
5.3.8 上一次管理审的结果跟踪。
5.3.9可能引起管理体系的变更和有关修改情况。
5.4 审会议至少要对以下事项做决议结果:
5.4.1SA 体系重大问题讨论的结果。
5.4.2 对 SA 体系的适应性、有效性、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完善的内容(工资、工时、健康卫生)。
5.4.3 社会责任体系的有效性方面的改进。
5.4.4 与员工有关部门的体系要求的变更。
5.4.5 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体系实施审、判别达成公司政策及本标准要求的规定。
5.5 审记录及审报告
5.5.1 由 SA 代表人员编制“管理审报告”,其中必须包含审结论及审要求等相关内容,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分发至相关人员,受控由文控中心存档。
5.6 审结果的实施
5.6.1 需要时,文控中心根据“管理审报告”编制“不合格项纠正与补救行动表”,经 SA 管理者代表审核,下达各有关部门按《事故调查不符合及纠正、补救行动控制程序》的规定实施纠正和补救行动。SA 管理者代表负责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追踪验证。
5.6.2 管理审发现的重大问题,应通过修改、补充、完善体系文件来加以改进和巩固,以不断提高体系的适应性。
外部交流渠道应畅通,了解并**考虑相关方要求,使员工参与体系的重要活动和事务,使公众理解和认可公司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决心。
a)公司综合部应建立管理程序确保公司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信息进行沟通。
b)公司综合部负责接收、处理公司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c)公司综合部负责接收、处理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管理者代表组织公司各级部门、各层次之间及时的协商与交流,使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d)职业健康安全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员工表所关心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
e)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信息,要及时传达到公司内部的全体员工,通过协商与交流,使员工参与。
f)公司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信息沟通与交流管理程序》,用于:
(1)工作人员:
——适当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适当参与事件调查;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和评审;
——对相应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更进行协商;
——对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发表意见
——参与公司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参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等活动;
——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职业健康安全代表或的管理者代表的权力。
应告知工作人员关于他们的参与安排,包括谁是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代表。
(2)与承包方就影响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变更进行协商。
适当时,公司应确保与相关的外部相关方就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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