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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深圳、广州、东莞、佛山、惠州、中山、汕头、珠海、湛江、江门、肇庆、揭阳、阳江)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BRC食品安全**标准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GRS**回收标志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体系认证等。

    成都FSC认证资料 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协助申请 方便快捷

    更新时间:2025-02-22   浏览数:44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产品数量:9999.00单
    价格:面议
    FSC认证费用面议,根据年销售额 发货地深圳或广州 价格或费用面议 办理流程顺畅 机构名称汉墨咨询 服务项目FSC森林认证 区域全国 注册方式咨询客服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COC森林产销监管链体系标准 周期1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申请材料协助整理 所需资料顾问整理
    1.  目的
    对管理体系所需的记录予以控制。
    2.  范围
    使用于为从原料进厂到销售整个过程FSC认证过的物料与非认证过的物料区分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和报告。
    3.  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的管理记录。
    3.2 各部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部门管理记录。
    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编制的管理记录格式。
    4.  程序
    4.1 各部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门管理记录。
    4.2 管理记录的格式、标识编号:
    各部门的管理记录格式,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审批,报质检部备案。管理记录的标识编号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3 管理记录的填写
    管理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应将该项目用单杠划
    去。
    4.4 管理记录的保存、保护与销毁
    4.4.1 各部门的资料员必须把所有的管理记录分类、依日期顺序整理好,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以便查阅。所有的管理记录保持清洁,字迹工整清晰。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采购和销售文件、培训记录、生产记录、数量统计、标签批准等FSC管理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五年,若**过保存期限或其他情况需要销毁时,由资料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由授权人执行销毁。
    4.4.2 质检部编制《FSC/COC管理记录清单》,将公司所有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包括名称、编号(版本)、保存期、使用部门等内容,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并汇集备案记录的原始样本。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记录进行设计更改,同时把更改后的记录报质检部备案,更改前的记录需保存的必须保存,需要销毁的必须销毁。
    1.目的
    用于区别FSC和非FSC产品,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同时可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以及CYC存放区域的隔离。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制定产品的标识、隔离方法并负责监督管理全公司产品标识工作的实施,当需要对责任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3.2生产部各车间和储运部根据规定做好本单位负责的产品标识及存放,并有责任在搬运、加工、贮存过程中做好标识的保护和移置工作。
    4.程序
    4.原料的标识。
    4.1.1储运部原料库对采购的FSC原料必须标识,并将其存放于FSC或非FSC区域,质检员必须将FSC原料码放在标有FSC标识区域,易于辨认和区分。
    4.1.2加工单位必须把FSC产品存放区域明显标识,加工时根据物料上是否带有FSC标识,分别将其存放与FSC或非FSC产品的区域。
    4.2生产过程的标识
    各加工工序对FSC产品单进行标识,使用标识牌和生产流程卡,并存放在的区域。
    4.3产成品的标识
    每个订单产品的标签上必须带有FSC的明显标识。
    4.4标识的管理
    质检部负责对各类标识的有效性进行,发现标识有损坏、丢失等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更换。
    4.5产品的追溯
    各部门根据顾客、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产品安全性等因素并考虑公司自身的追溯性需求,在相关单据上填写成品批号和原料批号,以便实现追溯。
    成都FSC认证资料
    FSC森林认证和林产品标签体系一般包括以下基本要素: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标准:标准是认证评估的基础。
    森林经营的认证(一致性评估):以立方式按照标准对森林经营单位进行正式审核。
    产销链的审核:通过对文件的评估、认证产品的销售或购买数量,以及对仓库和产品生产过程的定期检查确定产品的来源。
    林产品的标签:以森林经营的认证与产销链的审核为基础,企业可以申请标签作为传递信息的工具。  授权:对认证机构的能力、可靠性和立性进行认定。它是对认证和标签过程的补充,其目的是提高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可信度。
    成都FSC认证资料
    1.目的
    对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的FSC产品使用的原料是通过FSC认证的原料,并且与非认证物料区分。
    2. 范围
    适用于FSC产品组所有的生产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销售部负责FSC产品合同签定通知单的编制,并通知生产部门。
    3.2生产部根据合同签定通知单编制FSC产品的生产计划,并下发到各生产车间实施生产,生产车间负责生产环节的协调指挥、调度、工序控制,保证生产必需的原料。
    3.2生产部负责编制FSC产品的相应工艺规程、质量标准
    3.3品管部负责产品的验证和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
    3.4储运部负责采购FSC认证的原料,销售部FSC产品的交付及售后服务。
    3.5储运部负责FSC物料的数量检验、、存放工作。
    4.程序
    4.1对公司FSC认证产品的所有的关键控制点进行控制。根据标准要求和公司工艺流程、生产实际,并经过分组讨论确定了公司以下过程和地方为关键控制点。
    公司CYC过程有原料采购过程、入库、领料过程、成品贴标、入库、出库过程等主要过程。
    公司需要重要控制的地方有材料库、各车间、成品存放储运部等地方。
    公司生产的产品物料比例确定如下:
    产品:礼品盒、纸袋、不干胶、吊牌、瓦楞纸箱
    原料:涂层纸板、非涂层纸板、不干胶、牛皮纸、瓦楞纸板
    为了控制关键控制点,具体部门职责如下:
    a)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排产单》以及生产单位能力,确定FSC产品的发货日期,并以《生产派工单》形式通知各相关车间。各生产车间每天记录《工序生产记录》、《生产日报表》、记录《FSC生产统计表》,以确定FSC物料的数量以及百分比情况。
    b)生产部根据FSC产品的要求制定产品工艺设计。包括编制工艺流程等对过程编制作业书。
    c)生产部根据FSC产品订单及车间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制定FSC产品的生产计划,经主管经理批准后下发到各相关部门。
    d)储运部根据订单要求,采购通过FSC认证的原料保证一定数量,严格按着《原料采购控制程序》。
    e)储运部严格按《原料接受及储存控制程序》的要求对FSC产品进行存放。
    f)生产各车间、储运部严格按《标识、隔离控制程序》要求,保证FSC其他产品单存放。
    g)生产车间严格按着生产过程的具体要求,保证生产FSC的产品原料是通过FSC认证的原料。
    h)生产车间严格按FSC产品《标识、隔离控制程序》把FSC产品入库。
    成都FSC认证资料
    使用客户公司的FSC标签
    如果客户需要在他们的产品上使用他们自己公司的FSC标签,必须先确认客户是否通过FSC的相关认证,是否有权使用FSC标签。客户如果已经通过认证,可以使用FSC标签,客户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同时还需要提供准备在产品上使用的标签,收集齐相关数据后提交给认证机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使用在客户的产品上。同时要将审批记录,客户授权书保留五年以上。如果客户需要使用修改过后的FSC标签,则需要再次授权与审批,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使用修改过后的FSC标签。
    客户公司的FSC标签只能使用在客户授权的客户的产品上,不能使用在任何其
    他地方,同时对标签的使用必须符合FSC-COC的规范。
    文件
    “FSC-STD-50-001”  持证人使用FSC商标的要求。
    记录    FSC标志使用记录表
    1.目的
    规范本公司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工及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者。
    3.引用文件
    3.1 劳部发[1995]405 号《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3.2 《劳动法》
    4  职责与权限:
    4.1 公司质检部是公司职工培训的主管部门。
    4.2 公司各级人员及部门依据《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及有关规定,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4.3质检部对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检查监督。
    5  规定:
    5.1各级部门进行的安全培训工作执行《培训控制程序》。本《规定》逐级对各环节安全培训内容、要求做出规定。
    5.2 入企培训
    5.2.1 新进入企业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和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5.2.2 公司级安全培训
    5.2.2.1公司级安全培训由质检部组织实施,由公司、公司安全员或外聘老师负责授课。
    5.2.2.2公司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劳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5.2.3生产级安全培训
    5.2.3.1生产级安全培训由生产行政责任人负责,由生产处长、生产安全员负责授课。
    5.2.3.2生产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生产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5.2.4 班组级安全培训
    5.2.4.1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长负责,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授课。
    5.2.4.2 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5.2.5 本公司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必须再学习、再考核。
    5.2.6 本公司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生产级或班组级安全培训。
    5.3 本公司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5.3.1 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执行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十二条、*十三条。
    5.3.2 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生产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
    5.3.2.1 本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部负责,安全培训时间不可少于二十四学时。
    5.3.2.2 本条规定的安全培训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5.3.3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培训
    5.3.3.1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由本公司生产部与质检部共同负责,培训时间不可少于二十四学时。
    5.3.3.2 本条规定的安全培训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班组、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5.4 培训:
    5.4.1 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执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
    5.4.2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各部门车间要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5.4.3 发生较大、重大事故及未遂事故后,生产部、质检部及有关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5.5 日常培训:
    5.5.1 公司各级、各部门和车间负责人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5.2 各单位应积采用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及开展安全活动等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5.5.3 在大修或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各生产部门均应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培训。
    5.5.4 职工及较大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人员复工时,所在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安全培训。
    5.5.5 各车间单位要根据季节特点做好相应的季节性安全培训。
    5.5.6 培训考核与培训档案建立按照《培训控制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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