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CCP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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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认证培训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内审员培训
HACCP认证辅导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建立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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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CP认证程序
申请HACCP认证的程序
第三方认证机构的HACCP认证,不仅可以为企业食品安全控制水平提供有力佐证,而且将促进企业HACCP体系的持续改善,尤其将有效提高顾客对企业食品安全控制的信任水平。在国际食品贸易中,越来越多的进口国或客户要求供方企业建立HACCP体系并提供相关认证,否则产品将不被接受。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HACCP认证协调中心朱晓南介绍,HACCP体系认证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即企业申请阶段、认证审核阶段、保持阶段、复审换证阶段。
企业申请阶段
首先,企业申请HACCP认证必须注意选择经认可的、具备和背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这样才能确保认证的性及效力,确保认证结果与产品消费国验证体系相衔接。在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由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会统一管理,其下属机构合格评定认可会(英文缩写为:CNAS)负责HACCP认证机构认可工作的实施,也就是说,企业应该选择经过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从事HACCP的认证工作。
认证机构将对申请方提供的认证申请书、文件资料、双方约定的审核依据等内容进行评估。认证机构将根据自身资源及CNAB授权的审核业务范围决定受理企业的申请,并与申请方签署认证合同。
在认证机构受理企业申请后,申请企业应提交与HACCP体系相关的程序文件和资料,例如:危害分析、HACCP计划表、确定CCP点的科学依据、厂区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车间布局图等。申请企业还应声明已充分运行了HACCP体系。认证机构对企业提供和传授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认证费将根据企业规模、认证产品的品种、工艺、安全风险及审核所需人天数,按照CNAB制定的标准计费。
认证审核阶段
认证机构受理申请后将确定审核小组,并按照拟定的审核计划对申请方的HACCP体系进行初访和审核,鉴于HACCP体系审核的技术深度,审核小组通常会包括熟悉审核产品生产的审核员,审核员是那些具有特定食品生产加工方面背景并从事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审核员。必要时审核小组还会聘请技术对审核过程提供技术。申请方聘请的食品安全顾问可以作为观察员参加审核过程。
HACCP体系的审核过程通常分为两个阶段,阶段是进行文件审核,包括SSOP计划、GMP程序、员工培训计划、设备保养计划、HACCP计划等。这一阶段的评审一般需要在申请方的现场进行,以便审核组收集更多的必要信息。审核组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将进行的危害分析,在此基础上同申请方达成关键控制点(CCP)判定眼光的一致。审核小组将听取申请方有关信息的反馈,并与申请方就*二阶段的审核细节达成一致。*二阶段审核必须在审核方的现场进行。审核组将主要评价HACCP体系、GMP或SSOP的适宜性、符合性、有效性。其中会对CCP的、纠正措施、验证、人员的培训教育,以及在新的危害产生时体系是否能自觉地进行危害分析并有效控制等方面给予特别的注意。
现场审核结束,审核小组将根据审核情况向申请方提交不符合项报告,申请方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并经审核小组验证后关闭不符合项,同时,审核小组将终审核结果提交认证机构作出认证决定,认证机构将向申请人颁发认证。
保持阶段
鉴于HACCP是一个安全控制体系,因此其认证有效期通常多为一年,获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内保证HACCP体系的持续运行,同时必须接受认证机构至少每半年一次的监督审核。如果获证方在有效期内对其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进行了重大更改,应通知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将视情况增加监督认证频次或安排复审。
复审换证阶段
认证机构将在获证企业HACCP有效期结束前安排体系的复审,通过复审认证机构将向获证企业换发新的认证。
此外,根据法规及顾客的要求,在有效期内,获证方还可能接受及顾客对HACCP体系的验证。
1 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技术依据:各项原辅料验收标准和产品标准
2 采购品的监视和测量
2.1采购员与质量技术部对采购商品按相关的检测规程进行验收,合格的,由仓库负责查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情况等与原料采购合同符合后放行入库,否则应标识为不合格。
2.2采购品的验收应填写原料检验记录。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应要求供方提供生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检疫合格证等,作为记录的一部分。
2.3采购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的验收按《产品检测规范》要求执行
2.4原料、辅料、与食品接触材料不得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其他采购品紧急放行和让步放行时,应:
a) 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仓库及品检负责人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但必须抽取样品封存或送检。
b) 任何紧急放行的产品必须具备可靠的可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后能有效地追回。应在放行的产品上或后续的记录上加上“紧急放行”标识。
c) 在紧急放行的同时,检验员应继续完成该批产品的检验;不合格时应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产品进行追踪处理。

内审准备
1每次内审前,由管代/食品安全小组长负责任命审核组长,组建审核组。
2 审核组长负责根据内审计划安排以下内容, 对审核组成员进行分工,编制《内部审核实施计划》:
a)审核目的、性质、范围和依据;
b)内部审核的工作安排;
c)审核组人员名单;
d)审核时间、地点;
e)受审核部门及审核要点;
f)预定时间,持续时间,会议时间;
g)审核报告分发范围及日期;
3审核组收集并审阅受审部门的质量活动有关的程序文件、工作文件及以往审核报告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经审核组长批准后备用于内审。
4 《内部审核实施计划》经管代/食品安全小组长批准后提前5—10天发放给受审区域,受审区域若对计划有异议,于内审**天反馈给审核组长以便及时调整。
5内审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内审员不允许审核自己的工作,以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性、立性。
6 审核组长在审核3天前,与受审部门负责人接触,约定审核时间、陪同人员等问题。

采购产品的质量要求、分类及供方的分类
1质量技术部根据采购产品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对采购产品进行分类,并制定《采购物资技术标准》。产品和供方的分类如下:
A类供方—— 原辅料的供方。
B类供方—— 工器具、清洁剂、消毒剂等的供方。
C类供方—— 采购量小的其他产品(服装、鞋帽及其他用品)。
2供方的选择与评价
2.1 A类、B类供方由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对供方进行调查,填写《供方调查表》。
A类和B类供方要调查及收集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许可证,如卫生证等;
b) 主要产品类型以及产能、;
c) 人员、技术、设备设施的现状;经营历史和市场信誉、企业形象等。
d) 综合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要时或顾客有需求时);
e) 其他能力;
f) 样品。
2.2 供方资料收集齐全后,由采购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如采购部、质量技术部)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填入《供方评定记录》,经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成为合格供方。
评价方式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
a)对供方的相关经验进行评价;
b)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情况及品质处理情况进行评审;
c)对供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验证其按要求提供所需产品的能力;
d)调查供方的顾客满意度;
e)调查供方的财务状况、服务和支持能力。
2.3选择供方的基本原则
a) 供方须是所供应产品的生产商户(基地)或其的代理商。
b) 供方须提供一定时限的合理的保持服务,并有能力提供保证。
c) 对长期一直品质良好,交货期稳定准时,信誉良好,服务优良的供方,**选择。
d) 在相同条件下,**选择获得ISO9001、HACCP、ISO14000认证的供方。
e) 选择3家以上的相同采购对象的供方,对其物资的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综合比较。
f) 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大型系统解决方案应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否则应有相关的等价补偿包括退换货等。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不断地满足顾客或相关方的要求,根据信息反馈和数据分析的真实结果,作进一步改进,并维持这一活动,达到持续改进的终目的。本程序对持续改进的各项活动实施规范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发现的不合格/潜在不合格的改进过程。
三、职责权限
3.1食品安全小组负责组织对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产品持续改进的策划,对出现或潜在的安全问题发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3.2各部门负责实施相应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3.3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监督、协调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四、程序
4.1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发现与识别:
a)内审、外审发现不合格时;
b)顾客对产品安全性有重大投诉时;
c)过程、产品安全、CCP点出现重大问题时
d)培训效果的评价;
e)相关人员/部门的改进建议或合理化建议;
f)管理评审发现不合格时;
g)纠正/预防措施实施及统计分析结果;
h) 供方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i) 其他不符合安全方针、目标或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
j)其他情况,如安全专项检查等。
4.2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处理
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一经发现,由发现人/部门建立《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经食品安全
小组组长审批(审核中发现的由审核组长审批)后,由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部门主管确认并负责分析原因、制订和执行纠正或预防措施,直到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原因被消除。后由《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验证通过后,资料由食品安全小组保存。
4.3原因分析、制订措施并执行
a.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收到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针对不符合/潜在不符合情况深入分析原因,必要时组织相关一起讨论确定原因,分析结果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原因栏;
b.责任部门针对上述确定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确保防止不符合的再次发生或潜在不符合的发生,并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措施栏;
c.责任部门根据确定的措施,确定完成日期,并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实施完成,实施完毕后,反馈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编发部门进行验证;
d.对于措施的实施引起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更改的情况,依据《文件控制程序》规定实施。
4.4措施的验证与跟踪:
a.《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发出部门对纠正部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实施情况;
b.《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发出部门员收到责任部门反馈实施改进完毕的信息后,及时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评价,评价结果记录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效果验证栏;
c.对于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措施无效或未全面实施,由验证部门要求责任部门重新按照5.3的要求处理;
d.对于连续两次验证发现同一不符合/潜在不符合的措施无效时,由验证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依据4.2规定进行处理。
4.5《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记录的管理:
a.《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关闭后,,其复印件由责任部门保存,原件交食品安全小组存档。
b.为消除实际或潜在不合格原因所采取的任何纠正或预防措施,应按问题的重要性及本公司所承受的风险程度相适应,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公司内外的需要;
c.重要的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相关记录应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
在HACCP中,有七条原则作为体系的实施基础,它们分别是
1 实施危害分析;
2 测定关键控制点(CCPs),一项CCP就是一个在关键点上控制得到实施的步骤。在预防或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或将其降至一个可接受的水平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3 确定关键限制因素(一个关键因素可以满足一个CCP准则);
4 建立CCPs的体系;
5 当监测表明某项CCP失控,采取可操作的纠正措施;
6 建立确保HACCP体系有效运作的确认程序;
7 建立涉及所有程序和针对这些原则的实施记录,并文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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