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广东省内(深圳、广州、东莞、佛山、惠州、中山、汕头、珠海、湛江、江门、肇庆、揭阳、阳江)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BRC食品安全**标准认证、FSSC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认证,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GRS**回收标志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体系认证等。

    太原FSC认证申请

    更新时间:2025-02-23   浏览数:25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认证服务
    发货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产品数量:9999.00单
    价格:面议
    FSC认证费用面议,根据年销售额 发货地深圳或广州 价格或费用面议 办理流程顺畅 机构名称汉墨咨询 服务项目FSC森林认证 区域全国 注册方式咨询客服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COC森林产销监管链体系标准 周期1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申请材料协助整理 所需资料顾问整理
    1.目的
    对于公司FSC/COC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为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
    2. 范围
    适用于与FSC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FSC管理手册》的发布,实施及修改的审批。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其他管理体系文件的发布,实施及修改的审批。
    3.3 质检部负责组织体系文件的编制定稿及定期评审,并负责体系文件的发放、更改等管理。
    3.4 质检部负责质量标准、作业书、图样的制定、发放、更改、控制和管理。
    3.5 质检部负责各类文件的归档以及行政文件的收发和管理。
    3.6 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
    4.0 程序
    4.1 文件的分类
    4.1.1体系文件包括:《FSC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公司各种基础管理文件。
    4.1.2 合同文件包括:销售合同、供方合同、供货合同的附件、记要等
    4.1.3 技术文件包括:质量标准(本公司、客户、国际)、检验规范、操作规程、图样、作业书、工艺等。
    4.1.4 外来文件包括:与FSC管理体系有关的外来文件。如政策、法规、标准等。
    4.1.5 公司管理性文件:各种行政管理制度,部分外来的管理性文件,其中包括与FSC管理有关的政策、法规、标准等,由质检部管理。
    4.2 文件的拟稿和审批
    4.2.1 《FSC管理手册》由质检部拟定,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4.2.2 《程序文件》由各相关部门拟定,各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4.2.3 公司管理性文件由相关部门拟稿,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1.目的
    用于区别FSC和非FSC产品,防止不同类别、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用和误用,同时可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以及CYC存放区域的隔离。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制定产品的标识、隔离方法并负责监督管理全公司产品标识工作的实施,当需要对责任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3.2生产部各车间和储运部根据规定做好本单位负责的产品标识及存放,并有责任在搬运、加工、贮存过程中做好标识的保护和移置工作。
    4.程序
    4.原料的标识。
    4.1.1储运部原料库对采购的FSC原料必须标识,并将其存放于FSC或非FSC区域,质检员必须将FSC原料码放在标有FSC标识区域,易于辨认和区分。
    4.1.2加工单位必须把FSC产品存放区域明显标识,加工时根据物料上是否带有FSC标识,分别将其存放与FSC或非FSC产品的区域。
    4.2生产过程的标识
    各加工工序对FSC产品单进行标识,使用标识牌和生产流程卡,并存放在的区域。
    4.3产成品的标识
    每个订单产品的标签上必须带有FSC的明显标识。
    4.4标识的管理
    质检部负责对各类标识的有效性进行,发现标识有损坏、丢失等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更换。
    4.5产品的追溯
    各部门根据顾客、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产品安全性等因素并考虑公司自身的追溯性需求,在相关单据上填写成品批号和原料批号,以便实现追溯。
    太原FSC认证申请
    FSC森林认证正是由环境非组织和民间组织在认识到一些国家在改善森林经营中出现政策失误,国际间组织解决森林问题效果有限,以及林产品贸易不能其产品源自何种森林以后,作为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一种市场机制,在20世纪90年代初发起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它力图通过对森林经营活动进行立的评估,将"绿色消费者"与寻求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扩大市场份额,以求获得更高收益的生产商联系在一起。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传统方法(如发展援助、软、技术援助和海外培训等)大多忽视了商业部门,特别是忽视了木材产品的国际贸易。在世界范围内,仅20%的林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但贸易对森林的直接影响是很明显的。人们认识到,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基础的林产品贸易也能促进环境保护。FSC森林认证的特之处在于它以市场为基础,并依靠贸易和国际市场来运作。
    太原FSC认证申请
    FSC认证需要准备的材料与资料
    FSC成品的仓库台账,FSC产品销售统计表,各组产品的生产材料损耗统计表,生产工序标识卡。生产流程图等,还有营业执照等信息
    太原FSC认证申请
    成品的处理与销售的记录保存。
    相关单据以及产品认证信息,如,认证产品描述、认证公司的认证信息,运输单据等FSC产品清单中销售给所有客户的FSC认证产品的销售记录与所销售的FSC认证成品的价值,由销售部作好单据的记录与保存。
    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FSC标志使用控制程序
    相关文件记录:
    FSC销售数量登记表
    销售合同
    合同评审表

    箱单
    提单
    产品发货单
    1.目的
    规范本公司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工及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者。
    3.引用文件
    3.1 劳部发[1995]405 号《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3.2 《劳动法》
    4  职责与权限:
    4.1 公司质检部是公司职工培训的主管部门。
    4.2 公司各级人员及部门依据《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及有关规定,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4.3质检部对公司各级、各部门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检查监督。
    5  规定:
    5.1各级部门进行的安全培训工作执行《培训控制程序》。本《规定》逐级对各环节安全培训内容、要求做出规定。
    5.2 入企培训
    5.2.1 新进入企业人员(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和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5.2.2 公司级安全培训
    5.2.2.1公司级安全培训由质检部组织实施,由公司、公司安全员或外聘老师负责授课。
    5.2.2.2公司级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劳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5.2.3生产级安全培训
    5.2.3.1生产级安全培训由生产行政责任人负责,由生产处长、生产安全员负责授课。
    5.2.3.2生产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生产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5.2.4 班组级安全培训
    5.2.4.1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班长负责,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授课。
    5.2.4.2 班组级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5.2.5 本公司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必须再学习、再考核。
    5.2.6 本公司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生产级或班组级安全培训。
    5.3 本公司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5.3.1 公司主要负责人、公司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执行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十二条、*十三条。
    5.3.2 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生产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
    5.3.2.1 本公司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生产部负责,安全培训时间不可少于二十四学时。
    5.3.2.2 本条规定的安全培训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5.3.3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培训
    5.3.3.1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由本公司生产部与质检部共同负责,培训时间不可少于二十四学时。
    5.3.3.2 本条规定的安全培训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班组、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5.4 培训:
    5.4.1 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执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
    5.4.2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各部门车间要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5.4.3 发生较大、重大事故及未遂事故后,生产部、质检部及有关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5.5 日常培训:
    5.5.1 公司各级、各部门和车间负责人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5.5.2 各单位应积采用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及开展安全活动等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5.5.3 在大修或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时,各生产部门均应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培训。
    5.5.4 职工及较大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人员复工时,所在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相应安全培训。
    5.5.5 各车间单位要根据季节特点做好相应的季节性安全培训。
    5.5.6 培训考核与培训档案建立按照《培训控制程序》执行。
    http://iso9001fsc1.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