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深圳
业务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9001认证顾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辅导
ISO9001认证辅导顾问现场协助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ISO9001:2015
周期1个月左右
ISO9001认证咨询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
申请材料顾问协助
所需资料咨询整理
1 目的
确保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顾客实际的和潜在的需求,并确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满足顾客对质量、价格、交货期及服务的要求。
2 范围
产品实现的策划、交付后的活动、数据分析。
3 术语
无
4 职责
生产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识别顾客需求,对产品要求进行评审、并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跟进、
协调。
5 工作程序
5.1 顾客要求的识别:
销售人员应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为追赶顾客期望、提高满意度而选择满足的其他要求;
——与先前表述存在差异的合同或订单要求。
5.2 合同草案的编制
销售人员根据与顾客就功能要求,解决方案,设备配置,供货期,工期,付款方式,付款条件、
开据方法和种类等内容的洽谈,并经过与生产部等沟通,确保充分了解顾客实际的和潜
在的需求,并确公司有足够的能力满足顾客对质量、价格、交货期及服务的要求后,草拟合同。
5.3 合同分类
按不同性质合同可分为常规合同和合同。
5.4 合同评审
5.4.1 合同评审原则
5.4.1.1 合同评审应在向顾客签订合同、接受订单、订单及合同更改之前进行。
5.4.1.2 合同评审应遵循:自评与互评,初评与终审相结合;以满足用户的需求为目标;提供性价
比的产品与服务;能满足公司经济效益指标要求;合同的可操作性强的原则。
5.4.2 合同评审内容
5.4.2.1 生产部业务人员根据与用户洽谈的情况参考合同范本草拟合同文本。并通过与公司相关部门:生产部、管理部实施合同/订单评审,并填写“合同评审表”,就评审内容进行说明。
5.4.2.2 生产部业务人员负责从技术上确定我方的产品/解决方案能否满足用户需求,提供的产品性能、参数、设备配置是否合理,与其他系统的兼容关系如何实现等;
5.4.2.3 管理部根据对合同签订方、及税率等问题是否清楚等进行确认;并对合同的付款方式、付款条件是否合理并可操作进行评审;
5.4.2.4 生产部就公司生产设备的制造能力、日常生产状况进行评审;
5.4.2.5 生产部对产品质量控制是否能够满足需求、测量设备是否满足测试要求进行评审。
5.5 合同由生产部负责归档。
5.6 合同的更改
5.6.1 顾客提出更改要求时由生产部在与各进行沟通的基础上与顾客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有双方联络认可资料作为凭证),同时将合同变更内容书面送达相关部门;
5.6.2 公司内部对合同内容有异议时,由生产部征得客户同意后,将合同变更内容送达客户确认后按要求执行;
5.6.3 顾客对产品提出的口头要求未形成文件时,在接受顾客口头要求前管理部要对顾客要求进行汇总,书面得到客户确认后按规定要求执行。
产品和服务的放行
公司应在适当阶段实施策划的安排,以验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已被满足。
公司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应按规定的要求,在适当阶段进行评审、验证、确认和质量评定、质量抽查等,以证实产品和服务符合规定要求。产品在放行前应有检验人员签署、经审批后方能放行,除非得到有关人员的批准,必要时应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未经授权人员批准的产品不得交付给顾客。
不合格输出的控制
公司应确保对不符合要求的输出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公司应根据不合格的性质及其对产品和服务的影响采取适当措施。这也适用于在产品交付之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以及在服务提供期间或之后发现的不合格服务。
公司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输出:
a)纠正;
b)对提品和服务进行隔离、限制、退货或暂停;
c)告知顾客;
d)获得让步接收的授权。
对不合格输出进行纠正之后应验证其是否符合要求。
公司应保留下列形成文件的信息:
a)有关不合格的描述;
b)所采取措施的描述;
c)获得让步的描述;
d)处置不合格的授权标识。

与认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03年8月20日*18次会议通过,2003年9月3日*共和国令*390号公布施行 根据2016年2月6日《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次修正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2011年7月2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41号公布
根据2015年5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CNAS-CC01:201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CNAS-EC-013:201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关系;
1988年12月《*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明确实施质量认证工作.
1989年8月《*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颁布实施,明确在进出口商品领域开展质量认证工作。
1993年2月,《*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明确质量认证制度为国家的基本质量监督制度

撤销认证证书后,认证机构应及时收回撤销的认证证书。若无法收回,认证机构应及时在相关媒体和上公布或声明撤销决定。
认证机构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应当在其上公布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国家认监委。
认证机构有义务和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各类无效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被继续使用。
认证机构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严禁以牟利为目的受理不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不能有效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申请认证证书的转换。
认证机构受理组织申请转换本机构的认证证书,应该详细了解申请转换的原因,进行必要的现场审核。
转换于现行有效认证证书。被暂停或正在接受暂停、撤销处理的认证证书以及已失效的认证证书,不得接受转换申请。
被执法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列入“”的(如7.2条*[3]项)、被发证的认证机构撤销证书的(如7.3条),除非该组织进行彻底整改,导致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已消除,否则不应受理其认证申请。

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环境控制的归口管理,识别和规划环境条件,采购相关的设施及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其贯彻执行、监督检查、验证。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环境的管理和需求识别。
3总经理负责各类工作环境的所需设施及规章制度的审批。
程序
1工作环境的规划与实施
1.1环境的规划:公司行政部负责办公总体环境条件的规划及统一安排;负责制定环境管理办法、员工行为准则,并负责制定有关环境的要求及规章制度。
1.2各部门负责有关环境条件的提出、执行和检查。
1.3各部门的环境条件要求应与整体规划要求相一致。
2硬环境控制过程
2.1硬环境设施的控制
a.识别与审批:公司行政部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对各部提出所需环境条件的要求进行审核确认,并填写《计划外采购单》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b.环境设施的采购:经批准后的《计划外采购单》由行政部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c.检查:行政部对环境设施进行检查,符合环境要求则继续使用,不符合的应及时进行处置。
d.处置分为三类:
(1)修理设施,使其恢复原功能;
(2)更新设施,更换新设施;
(3)撤消原设施,不再使用。
处置的实施由行政部责成责任部门按《设备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1.目的
保证出厂产品进行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达到有关技术标准和用户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成品的终检验工作。
3.职责:
3.1 生产部是成品终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终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3.2 生产部负责产品终检验技术标准的制定。
3.3 各工段、仓库负责产品终检验的协助工作。
4.工作程序:
4.1 检验准备
4.1.1 按成品检验报告各细则备好相应的检验设备,确保其可靠、齐全、有效。
4.1.2 成品检验项目为外观检验,并执行零缺陷的规定。
4.1.3 每一批次的产品,发货前都要进行成品检定。
4.2 检验与记录,检验人员按成品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和方法逐项检验,不得漏项漏检。
http://iso9001fsc1.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