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认证服务业
认证种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服务内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培训辅导
所在地深圳
时间40天
证书有效可查
*
周期1个月左右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ISO9001:2015
内审员培训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
资料协助完成
材料顾问整理
贵公司配合事项
推行会召集人和顾问师协调后,排订时程,通知各相关部门。
请各部门主管参与讨论,并决定品质体系文件架构。
召集人和顾问师协调后,排订时程,通知各相关部门。
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成立跨功能小组,以利APQP等跨部门相关活动的展开。
请各部门确实按照所排定的日期完成各项品质体系文件及各项企业信息收集和绩效指标
由推行会督导各部门执行,并定期召开检讨会(原则上每月一次),内容包括APQP小组运作情形
由贵公司排定内部品质审核并由顾问师示范审核作业。
请管理代表和各部门协助准备管理评审资料。
各部门主管参加培训
由管理代表根据审核计划安排部门主管及内审员陪审
ISO9001认证过程的标识控制:
制造部编制“生产计划单”,经制造部经理审批后组织安排生产。“生产计划单”应填明订、顾客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颜色、交货期等要求。
车间或班组领取零部件时,由车间或班组长填写 “领料单”。仓库员按“领料单”发料前应在该单上标出“进货批号”。
生产车间或班组根据“生产计划”填写“随工单”上订,同时将“领料单”的编号转换成“随工单”的编号及年月日期。
生产转序时,由操作人员在“随工单”上标注加工的半成品的数量及签字,并经过检验员确认。
仓库发料时按“生产计划单”、“领料单”的要求发放零部件,零部件名称、型号、数量、颜色、日期、进货批号等。对因来不及检验而紧急放行的零部件,应按程序要求办理手续,同时作好标识和留样检验工作。
各工序完工后应进行送检。经检验合格后,由相邻两工序班组长完成转序工作。下道工序负责人应开据“领料单”(必须写明“订”),上道工序应按单转序,并完成相应的签收手续。
如因某种原因导致标识模糊不清、丢失或责任人未签名等,下一工序人员有权拒绝该产品的下一步操作,并及时报告检验员或车间检查,按规定要求恢复。

ISO9001认证对产品一致性核查和变更控制的相关记录由质量原材料检验或验证和定期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测量、监视进厂原材料的特性,以验证进厂原材料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满足顾客的期望。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有影响主要原材料的测量和监视。
3 职责
3.1质量部制定检验和试验标准以及验收标准。
3.2质量部负责产品测量与监视。
3.3质量部负责原材料、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及验证。
4 工作程序
4.1原材料进厂后的测量与监视
4.1.1原材料进厂后,放在的待验区,并作好标识。
4.1.2仓管员根据采购单,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准确,产品标识等质量保证文件是否齐全。
4.1.3质量部按《进货检验规程》,由质检员负责在验货现场进行验证。并对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等逐一核对。
4.1.4原材料验证完成,由质量部对原材料进行抽样,对原材料部分性能指标进行检验,并填写《进料检验记录表》,合格后,填写《原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4.1.5原材料放行
4.1.5.1当生产急需时,原材料来不及检验就投产,需要生产制造部和质量部同意,总批准后,方可按紧急放行处理,原材料投入生产,并做好相应的标识,以便后续追溯。
4.1.5.2当检验结果出来,若检验结果不合格,则立即停止生产,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部负责管理。

产品ISO9001认证一致性及变更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产品认证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认证产品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符合性或认证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的控制。
3. 职责
3.1 质量部负责确定认证产品的结构、关键元器件/材料型号规格、标志、铭牌以及包装标志等,并确保符合认证规定要求。
3.2 质量部负责组织本程序的实施。
3.3 供应链部负责按采购要求实施采购。
3.4 生控部车间按确定产品结构组织批量生产。
4.工作程序
4.1 确认分供方
供应链部按采购要求选择供方,并按《供应商选择评价控制程序》对供方评定合格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
4.2 产品型式检验
4.2.1质量部和生控部共同确定型式试验样品,交检测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跟踪结果。
4.2.1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一经确认,妥善保管封样样品,批量生产的产品必须与其保持一致。
4.3 生产过程的控制
4.3.1 生控部填写《认证产品关键原材料清单》,按《文件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ISO9001认证质量目标达成度评估结果的处理
质量目标达成度评估结果通常有两种情况:已达成目标,未达成目标。
如评估结果表明已达成目标时,则部门主管应对作业绩效和目标值进行如析和处理:
a) 连续性实际作业绩效与目标相差甚远或持续未能达标,且管理控制上未存在相应过失或未发生因某一特定因素导致不稳定时,可判定为质量目标不适宜,应根据情况对质量目标进行适宜性调整。
b) 间断性或偶然性实际作业绩效未达成目标值,由主要责任部门组织相关会议进行问题自查和落实相应对策提高运作绩效,或依《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原因分析和专案改善。
质量目标的调整与更新
日常运作期间,相关部门主管或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提出调整时,或者管理评审会议提出调整时。
来自外部要求,经公司层(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评估认为可行时。
如未发生上述情况,由质量部每年对《质量目标管理表》更新一次。
质量管理体系(QMS):
为指企业内部建立的、为保证产品质量或质量目标所必需的、系统的质量活动。它根据企业特点选用若干体系要素加以组合,加强从设计研制、生产、检验、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活动,并予制度化、标准化,成为企业内部质量工伯的要求和活动程序。
质量保证:
指为使人们确信某一产品、过程或服务的质量所必须的全部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这种活动的标志或结果,就产品提供“证据”,目的在于确保用户和消费者对质量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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