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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各部门和综合部收集的法律、法规,应包括国家、地方或相关部门颁布的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行政文件、制度等。其它要求应包括行政规范、与机构协定、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规定、通知、标准和相关方要求等。
b) 公司各部门和综合部保存使用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文件,并将其要求传达给全体员工和相关方。
c) 为适应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化,建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综合部负责在每年年初发布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1.0 目的
为确公司工作过程符合 SA8000 标准要求,特制定此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涉及 SA8000 系统要求的各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工作惩罚、工作安排等。
3.0 定义:( ( 无) )
4.0 权责
4.1 行政部:根据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规制定合适作业管理制度。
4.2 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5.0 作业内容
5.1 工作时间的规定
5.1.1 根据《劳动法》,本公司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不多于 8 小时,每周正常工作是 40 小时,其余时间均为加班加点作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内上班时间及加班时间不**过国家规定。
5.1.2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提供员工合理适当的休息时间,员工每周至少休息.
5.1.3 员工加班(平时、休息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同时执行当地工资标准制度。
5.1.4 员工实际工作时间以考勤卡为准。
5.1.5 凡有关公司制定或更改之作业作息时间,须形成制度化加以记录,并以文件化系统保存归档。
5.2 工作惩罚的规定
5.2.1 员工出现工作失误,不得**出公司规定的处罚范围,不得安排员工从事各种惩罚性的作业,更不得对员工身心、精神、信仰实施打击。
5.3 工作安排
5.3.1 对工作安排不当引起的投诉,部门主管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5.4 员工考勤卡、每日作业统计表等有能反映员工工作时间、数量的记录均应当存档保存备查。
5.5 作业记录按照 SA 记录的规定保存。
5.6 工作的安排不得有任何歧视及强迫性劳动的行为。对加班加点应符合劳动法要求,在征得员工的同意方可执行。

1.0 目的
为防范惩戒行为,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特制定此程序。
0 2.0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对惩戒性措施及歧视方面投诉。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行政部:负责对员工意见及投诉及时进行收集
0 5.0 作业内容
5.1 公司应尊重员工的人格和尊严,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体罚、辱骂或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上述惩戒性措施。当员工确实违反法律或纪律,应由管理者代表和员工代表组织采用一种公开公平的,旨在教育员工让他知道自己的错误并及时纠正不良行为的处罚措施,严禁扣
款、殴打的惩戒行为。
5.2 惩戒性投诉的内容
5.2.1 对员工采取惩戒性措施,应交由员工代表与管理者代表一同价与仲裁,并及时答复员工。
5.2.2 对任何存在的有关歧视性罚款、性侵犯的现象进行处理。
5.3 对惩戒及投诉的处理
5.3.1 本公司规定定期开启总经理意见箱,收集员工意见及建议,并按总经理安排意见进行处理。
5.3.2 一般性意见与建议,由行政部处理,将处理情况通知投诉者,并征询其满意程度。
5.3.3 对有争议的问题或典型性的意见,应由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员工代表一起商讨解决方案。
5.3.4 所有投诉处理结果,行政部应进行公开。
5.3.5 本公司保证重要的意见投诉者不受到歧视。
5.3.6 每 3 个月由管理者代表负责召集行政部、各部门经理、员工代表等相关人员,针对上 3个月员工投诉意见及建议进行总结。
5.4 本公司可以参照劳动法规对违反厂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员工采取相应的处罚。一般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1.0 目的
通过定期和适时地对本公司社会责任体系进行全面检查和价,保证本公司的 SA 体系持续有效地满足 SA8000 标准和相关利益团体的要求,确保体系的适应性。
0 2.0 范围
本公司涉及 SA8000 的所有组织要素。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总经理:对社会责任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负直接责任,主持管理审活动。
4.2 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审活动,并将有关资料供管理审讨论和决议。
4.3 行政部及文控中心:负责审资料的准备。
0 5.0 作业内容
5.1 审前的准备
5.2.1SA 管理者代表发布召开管理审会议的通知,并经总经理批准。
5.2.2 相关人员负责准备所需的文件资料记录。
5.2.3 由总经理或经理主持管理审会议。
5.3 审会议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的议程:
5.3.1SA8000 政策宣传贯彻情况。
5.3.2 社会责任体系的守法状况和绩效估。
5.3.3 内部审核、外部(顾客)审核状况。
5.3.4 纠正及补救行动的完成状况。
5.3.5SA 体系的资源状况价。
5.3.6 对 SA 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及充分性的价。
5.3.7 对 SA 体系进行改善的建议或意见。
5.3.8 上一次管理审的结果跟踪。
5.3.9可能引起管理体系的变更和有关修改情况。
5.4 审会议至少要对以下事项做决议结果:
5.4.1SA 体系重大问题讨论的结果。
5.4.2 对 SA 体系的适应性、有效性、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完善的内容(工资、工时、健康卫生)。
5.4.3 社会责任体系的有效性方面的改进。
5.4.4 与员工有关部门的体系要求的变更。
5.4.5 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体系实施审、判别达成公司政策及本标准要求的规定。
5.5 审记录及审报告
5.5.1 由 SA 代表*人员编制“管理审报告”,其中必须包含审结论及审要求等相关内容,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分发至相关人员,受控由文控中心存档。
5.6 审结果的实施
5.6.1 需要时,文控中心根据“管理审报告”编制“不合格项纠正与补救行动表”,经 SA 管理者代表审核,下达各有关部门按《事故调查不符合及纠正、补救行动控制程序》的规定实施纠正和补救行动。SA 管理者代表负责*人员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追踪验证。
5.6.2 管理审发现的重大问题,应通过修改、补充、完善体系文件来加以改进和巩固,以不断提高体系的适应性。

1.0 目的
确保所遵守的法律法规充分适宜,并且属版本。
0 2.0 适用范围
2.1 所有与 SA8000 系统相连结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利益团体。
2.2 公司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收集活动。
0 3.0 定义
(无)
0 4.0 权责
4.1 行政部:负责收集法律法规
4.2 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收集行动的实施
0 5.0 作业内容
5.1 收集
5.1.1 行政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实施收集活动,收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际公约。
(2)国家劳动卫生及国家法规。
(3)地方相关安全的社会责任要求。
(4)有关行业要求
5.1.2 公司每年年初收集的社会责任书籍和资料,以获得新颁的法规及其他要求,确保法律法规的及时和有效性,公司可以通过机构、行业协会、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网站、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渠道获得社会责任信息。管理者代表每六个月对地方劳动局、卫生局等
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走访,电话和传真联络,以获得资料。各部门每季初对所获得的法规交文控中心汇总分析。
5.1.3 法律及其他要求的识别、摘录。文控中心对所收集的法律法规、条例、国际公约及其他要求的每一条进行逐步判别,以识别出与本公司相关社会责任、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并摘录相关内容形成文件、受控并分发至所有执行部门。摘录一定要分类,并将重要要求知会相关部门。
5.1.4 行政部应与相关的利益团体建立热线通道,在法律法规的收集过程中,能随时联络咨询,以持续维持版本。
5.2 核对和更新
5.2.1 收集到新版法律法规后,应交管理代表审核确认。
5.2.2 旧版之法律法规,应与颁发新版同时自动作废。
5.3 行政部应制定以上活动之《法律法规一览表》把相关的证据登录。
5.4 对公司社会责任运行状况实施效果,管理者代表应每年组织行政部和各部门主管一起,价本公司遵守法规的情况及需改善的方面综合并形成记录。行政部应依更新后的健康安全卫生法规,及时修订薪酬及安全方面制度.
-/gbafcjj/-
外部交流渠道应畅通,了解并**考虑相关方要求,使员工参与体系的重要活动和事务,使公众理解和认可公司改进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决心。
a)公司综合部应建立管理程序确保公司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信息进行沟通。
b)公司综合部负责接收、处理公司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信息。
c)公司综合部负责接收、处理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管理者代表组织公司各级部门、各层次之间及时的协商与交流,使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d)职业健康安全代表负责组织各部门员工表所关心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
e)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信息,要及时传达到公司内部的全体员工,通过协商与交流,使员工参与。
f)公司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信息沟通与交流管理程序》,用于:
(1)工作人员:
——适当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
——适当参与事件调查;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和评审;
——对相应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更进行协商;
——对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发表意见
——参与公司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参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事务等活动;
——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职业健康安全代表或*的管理者代表的权力。
应告知工作人员关于他们的参与安排,包括谁是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代表。
(2)与承包方就影响他们的职业健康安全的变更进行协商。
适当时,公司应确保与相关的外部相关方就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事务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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