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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产品特性
公司的终产品为鲜肉、肉制品的销售服务产品,公司应在文件中对终产品特性予以描述,其详细程度为实施危害分析所需(见7.4),适用时,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产品名称或类似标识;
b)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化学、生物和物理特性;
c)预期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
d)包装;
e)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厂商的标识和其(或)处理、制备及使用的说明书;
公司应识别与以上方面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描述应保持更新,包括需要时按照7.7要求进行的更新。
其他特性见《HACCP计划》。
7.3.4 预期用途
公司应考虑鲜肉、肉制品的销售服务的预期用途和合理的预期处理,以及非预期但可能发生的错误处置和误用,并应将其在文件中描述,其详略程度为实施危害分析所需(见7.4)。
公司应识别客户的使用要求;
上述描述应保持更新,包括需要时按照7.7要求进行的更新。
其预期用途见《HACCP计划》。
7.3.5 流程图、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
7.3.5.1 流程图
公司应绘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所覆盖的作业流程图。流程图应为评价食品安全危害可能的出现、增加或引入提供基础。
流程图应清晰、准确和足够详尽。适宜时,流程图应包括:
a)操作中所有步骤的顺序和相互关系;
b)源于外部的过程;
c)作业及器具投入点、作业点;
d)终产品、必要中间产品或副产品放行点及废弃物的排放点。
根据7.8要求,食品安全小组应通过现场核对来验证流程图的准确性。经过验证的流程图应作为记录予以保持。
流程图见《HACCP计划》。

危害分析工作单
危害分析的总结,包括已确定的危害、危害评价的结果、控制措施的识别和评价的结果,应由食品质量和安全小组编列入《危害分析工作单》中。
5.5 危害分析记录的控制
危害分析记录控制包括《食品安全危害识别清单》、《危害评估清单》、《控制措施识别和评价表》和《危害分析工作单》是应按《文件控制程序》和《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
5.6 危害分析的验证和更新
5.6.1 验证的目的:识别导致危害变化的需求,必要时进行危害分析更新,确保危害分析结果的持续适宜和有效。
5.6.2 验证的职责和方法:食品安全小组评审如下方面的信息:
a) 通过沟通获得的信息;包括危害识别输入(见4.1.1)的变化;
b) 单项验证结果的评价结果;
c) 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结果;
d)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的结果。

潜在不安全产品的评价:
除非监视外的其他证据能证实控制措施有效;或针对特定产品的控制措施的组合作用有证据说明达到预期效果以及抽样、分析和其他验证活动证实受影响批次的产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外,不得放行潜在不安全产品。
部门经理负责识别、评估潜在不安全产品,采取纠正措施。
4.4 不合格服务的评审和处置
4.4.1 严重不合格
a﹚由质控部及相关部门共同分析产生严重不合格的原因并制定处置方案,向受其影响的顾客表示歉意,并在顾客同意的情况下采取减免、赔偿措施或重新提供服务等处置方法;
b﹚对造成严重不合格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培训教育并处罚,将处理结果填写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中;
c﹚对顾客重新提供服务后,由人事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实施跟踪验证,执行《纠正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4.4.2 一般不合格
a﹚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置,及时当场纠正或当日解决,向受其影响的顾客表示歉意,经顾客同意后,可重新提供服务或减免;
b﹚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服务质量教育,必要时给予处理,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跟踪验证。
4.4.3 潜在不安全产品:
对无证据表明产品可安全放行的潜在不安全产品,应由部门经理确认并对相应产品实施处理,包括重新加工或直接销毁和按废物处理。
4.5 各部门须将《不合格品处理单》提交人事部。为消除不合格,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对发现的问题和潜在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具体执行《纠正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6 在按上述要求评价前,所有不合格品须在控制下予以保留,当不合格品已经不在本部门控制范围内,应启动《通知和召回程序》。
4.7 撤回:为能够并便于完全、即使地撤回确定为不安全产品的终产品批次,管理者应*有权启动撤回的人员和负责执行撤回的人员,并且在适当的时候应策划实行撤回演练,并做好记录,具体安排见《通知和召回程序》

可追溯系统
公司对预包装食品(粮油、干货、调味品、冷藏冷冻食品)的贮藏作业范围建立且实施了可追溯性系统,以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供应商、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
可追溯性系统应能够识别原料和终产品分销途径。
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规定的时间保持可追溯性记录,以进行体系评价,使潜在不安全产品和如果发生撤回时能够进行处置。可追溯性记录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顾客要求,例如可以是基于终产品的批次标识。
7.10 不符合控制
公司贮藏作业范围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不符合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实施控制,仓库协助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对不符合实施控制,各部门负责相关的纠正、纠正措施、潜在不安全食品的处置、撤回/召回等实施和管理。
根据终产品的用途和放行要求,仓库应确保关键控制点(见7.6.5)**出或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时,受影响的终产品得以识别和控制。
a)识别和评价受影响的产品,以确定对它们进行适宜的处置;
b)评审所实施的纠正。
所有纠正由质检员批准并予以记录,需要时,由仓管人员或总经理批准,记录包括不符合的性质及其产生原因和后果以及不合格批次的可追溯性信息。
7.10.2 纠正措施
当关键限值发生**出(见7.6.5)和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时,应采取纠正措施。以识别和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的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并在不符合发生后,使相应的过程或体系恢复受控状态,这些措施包括:
a)评审不符合(包括顾客抱怨);
b)对可能表明向失控发展的监视结果的**势进行评审;
c)确定不符合的原因;
d)评价采取措施的需求以确保不符合不再发生;
e)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f)记录所采取纠正措施的结果;
g)评审采取的纠正措施,以确保其有效。
仓库组织实施纠正措施应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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