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指导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辅导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辅导
食品安全体系内审员指导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培训
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流程食品安全管理流程梳理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预备信息的更新、描述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的文件的更新
食品安全小组在制订操作性前提方案(见7.5)和(或)HACCP计划(7.6)后,当发生生产工艺变更、设备更新等情况时,应更新如下信息:
a)产品特性(见7.3.3);
b)预期用途(见7.3.4);
c)流程图(见7.3.5.1);
d)过程步骤(见7.3.5.2);
e)控制措施(见7.3.5.2)。
必要时,应对HACCP计划(见7.6.1)以及描述前提方案(见7.2)的程序和指导书进行修改。
7.8 验证的策划
食品安全小组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评审。需要时,在文件中规定确定可行且有效的验证活动。
验证策划应规定验证活动的目的、方法、频次和职责。验证活动应确保:
a)操作性前提方案得以实施(见7.2);
b)危害分析(见7.3)的输入持续更新;
c)HACCP计划(见7.6.1)中的要素和操作性前提方案(见7.5)得以实施且有效;
d)危害水平在确定的可接受水平之内(见7.4.2);
e)公司要求的其它程序得以实施,且有效。
该策划的输出应采用适于组织运作的形式。
应记录验证的结果,且传达到食品安全小组。应提供验证的结果以进行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见8.4.3)。
当体系验证是基于终产品的测试,且测试的样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时(见7.4.2),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应按照7.10.3潜在不安全产品处置。

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仓库负责监视和测量的控制,对检验测量和实验室设备应提供证据表明采用的监视、测量方法和设备是适宜的,以确保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为确保结果有效性,必要时,所使用的测量设备和方法应:
a)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在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校准或检定的依据应予以记录;
b)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c)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防止损坏和失效。
校准和验证结果记录由仓库和加工车间等部门以保持。
此外,当发现设备或过程不符合要求时,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当测量设备不符合时,办公室应对该设备以及任何受影响的产品进行重新检验直至合格,对销售的产品由销售部按《通知与召回控制程序》实施撤回,办公室重新检验直至合格,不合格产品进行销毁处置。这种评价和相应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仓库按《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终产品检验及服务制度》规定对监视和测量实施控制并保存监视和测量结果的记录。

卫生和安全
4.3.1 车间应执行《*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操作流程及标准》等有关法规。
4.3.2 个人卫生须符合《卫生操作流程及标准》中的有关要求。
4.3.3 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重点加强对食品链的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4.3.4 保持贮藏作业、配送工具内外环境整洁,操作间、设施齐全;每天要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作业完成后进行常规卫生清洁,具体卫生标准执行《卫生操作流程及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4.3.5 区域卫生分片负责落实到人,卫生检查采取自查、公司每日抽查与每月普查相结合的形式;在检查中,凡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执行《不符合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
4.3.6 做好作业区域、贮藏的油、水、电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员工应掌握正确使用方法,公司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将结果记录在《作业管理考核记录》中。

4.3 响应的**
4.3.1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和各食品主管应与当地**(食品和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中心、消防机关、抢险救灾中心、医院等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抢险救灾途径。
4.3.2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突发事件与本部门有关的项目,有计划地对岗位责任人进行应急措施教育和模拟训练,并作好相关记录。
4.3.3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认为可行并有必要时,可组织训练或演习。
4.3.4 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等,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4.3.5 保持应急预案所需的标识,包括对应急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标识、应急电话的标识等。
-/gbafcjj/-
http://iso9001fsc1.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