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了消除不合格产品/服务发生/潜在的原因,确保不合格现象不会再次发生或发生,特制订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过程。
3.0 职责
3.1管理者代表对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不合格,组织改进。
3.2业务部经理负责对来自客户方的质量问题,组织制定的改进措施。
3.3质量部组织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组织改进。
3.4供应链部组织产品供应链控制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组织改进。
3.5生控部负责对影响生产质量的安全问题组织改进。
4.0工作程序
4.1 纠正措施
4.1.1 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A.同一供方同一产品,连续出现不合格时。
B.产品供应链中出现质量事故,或性质严重的服务问题时。
C.发生相关方投诉时。
D.内部审核出现不合格时。
E.管理评审出现不合格时。
F.发生其他不严重符合方针、目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时。
4.1.2不合格问题纠正实施过程
4.1.2.1当出现4.1.1 A、B情况时,由生控部经理,从严重性和资源投入方面综合考虑评价实施纠正措施的必要性。
1)在确认后,仓管员或供应链部填写《不符合和纠正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并和相关人员一起分析原因,确定纠正措施。
2)对内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问题,在肯定其必要性后,交相关人员分析原因,确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4.1.2.2当出现4.1.1 C的情况时,由业务部填写《不符合和纠正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栏,交给管理者代表确定责任部门。然后由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制订并实施纠正措施。业务部实施效果验证。
4.1.2.3当出现4.1.1 D 情况时,由审核组发出《不符合项报告》,记录不合格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并定出纠正措施,审核员确认后负责跟踪验证。详见《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4.1.2.4 当出现4.1.1E的情况时,由质量部填写《不符合和纠正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及“原因分析”栏,交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质量部跟踪验证。
4.1.2.5 当出现4.1.1E的情况时,管理者代表评价采取纠正措施的必要性。质量部根据其意见填写《不符合和纠正措施处理单》中“不合格事实”及“原因分析”栏,交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质量部跟踪验证。

审核组的成立
4.2.1内审员由经过培训具有内审员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者代表每次应下发任命书并指派一名为审核组长
4.2.2 审核员不可以审核本部门,以确保审核的公正性。
4.2.3审核组长的基本职责如下:
——协助选用审核成员,审批检查表;
——审核时程的安排及审核进度的掌握与状况协调;
——审核结果的后裁决权(*性);
——不收被审核部门无关因素的影响(独立性)
——提供审核总结报告。
4.2.4审核员的基本职责如下:
——依照审核预定时程表拟定检查表;
——依据检查表执行审核并如实记录所观察到的现象;
——开具不符合报告给发现不符合项的部门并追踪其改善状况。

监视与测量设备的管理
4.2.1测量和监控设备的初次校准
a) 新购置的测量和监控设备,设备管理员对其进行初步验收后,送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定或自行校准,合格后方能发放使用。对合格品应贴上表明其状态的性标识;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该设备编号,建立《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记录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家等,并填写《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
b)标准必须具有可溯源值的国家基准,有据可查;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设备,应记录用于校准的依据;
c)质量部门负责测量、监控设备的发放。
4.2.2 测量、监控设备的周期校准
每年十二月份质量部门编制下年度《计量校准计划》,根据计划执行周期校准。
a) 对需外校的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按计划组织收集,送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校准检定,并将校准结果填写入内校记录表中。
b) 对需进行自行校准的设备,质量部门应编制相应的《内校规程》规定校准的方法、使用设备及校准周期等内容,经质量部经理审核,生产制造部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由质量部门实施,并填写《内校记录表》。
4.2.3校准合格的设备,校准人员贴《合格证》,并标明有效期;部分功能或量程校准合格的,贴《限用证》或《准用证》,标明限用的范围;校准不合格的,贴《不合格证》,修理后重新校准;对不便粘贴标签的设备,可将标签贴在包装盒上,或由使用者妥善保管。具体标签式样如下:长*宽=80mm*50mm

编制作业指导文件
4.1.2.1 生产部对产品生产中的关键过程编制必要的作业指导书。如《生产作业指导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等作业文件,生产部负责人组织实施。
4.1.3 主要过程控制
4.1.3.1料单汇总:
a.所有料单均须交生产部汇总、编写料单编号后交主管安排生产。
b.料单编号编写规则:
流水号
年度后二位数字
c.生产部须将各料单填写于“料制汇总表”,并制作相应的电脑档,以便随时调用所需料单资料。
d.料单包括:
生产单,业务依据合同内容及现场状况开立。
4.1.3.2生产排程控制
a.根据产量计算采购周期,材料购备时间,并依项目的进度产能需求、人力需求概略估计出制造可(需)投入生产日期及生产完成日期。
b.根据以上排程确认产能是否平衡,若产能平衡则排定于“生产计划表”上,主管排定,提报生产部经理审核。
c.产能充足时,协调采用加班调整,或请其他部门增加人员以调整,必要时可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产销协调会协调交期,也可委外作业。
d.产能不足时,生产部须促请业务部门加强接单、生产单位安排人员训练、整理整顿、调休、新生产方式开发等方式调整。
4.1.3.3 进度管制
a.生产部依“生产计划表及产品加工图”安排生产,及时调整生产。
b. .生产部不能按“生产计划表”实施时及时将不能实施原因向上反应,以便调整计划。
c.原料不能按计划采购回厂时,采购部应及时将信息返馈给出相关单位,以便调整计划。
d.因订单交期变化,须请业务部门与客户协商,并取得客户同意。
e.“生产计划表”可依据项目实际情况更新,并分发给生产部作为配合依据。
f.生产部完成工厂内能有工序,经质量部确认合格后填写“产品入库单”移交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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