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操作性前提方案
5.4.1根据前提方案的输入要求,应在如下方面分别建立操作性前提方案:
a) 与食品接触或与食品接触表面接触的水和冰的安全;
b) 防止交叉污染;
c) 有毒化学物质的标记、储存和使用;
d) 人员卫生;
e) 清洁和消毒:包括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包括设备、手套、工作服)的清洁度,手的清洗与消毒,厕所设施的维护与卫生的保持;
f) 虫害控制;
g) 交叉污染的预防措施;
h) 包装程序;
i) 对采购材料(如原料、辅料、化学品)、供给(水、空气、蒸汽、冰等)、清理(如废弃物和排水系统)和产品处理(如贮存和运输)的管理;
j) 生产加工和检验的作业过程。
5.4.2 每个操作性前提方案均应包括控制措施,明确如下内容:
a) 目的和范围:说明该操作性前提方案对哪些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进行控制(包括适用的终产品、场所、工艺和危害类型)。
b) 职责和运行:说明该操作性前提方案及其控制措施的过程是如何进行的,应过程职责和权限的细节。
c) 监视:规定能够证实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s))有效的相关监视程序(参数、频率和记录要求)。
d) 纠正和纠正措施:当监视显示控制措施不适用时应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5.4.3 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验证:
a) 目的:验证操作性前提方案的有效性。
b) 方法:检查监视记录,验证方案是否得到实施;运行操作性前提方案,检查作业人员是否遵守规范,设备是否运转正常,仪器是否得到校准,以确定其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水平是否在预期范围内。
c) 频率:运行或变更后重新运行时和不**过六个月的时间间隔进行。进行。
d) 职责:由HACCP小组负责。
e) 记录:参加人员应填写验证签到表(会议签到表),编写操作性前提方案验证报告记录验证过程和结果。对验证不合格开立文件更改申请表或不合格处理单以对其进行纠正。
5.4.4 操作性PRP(s)应与组织的经营规模和类型,以及生产和(或)处理的产品性质相适应;无论是整体应用,还是用于特定产品或生产线,操作性PRP(s)应在整个生产体系中实施。

1 目的
规定顾客满意度测量和监控工作的方法,来保证所获得顾客对公司所提品/服务满意度,进行准确的测量和有效的监控.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产品/服务的顾客满意度测量及监控工作。
3 职责
3.1. 销售部负责顾客满意度的测量、分析及相关信息传递.
3.2. 质量部、生产等部门协助销售部对顾客满意度测量结果进行分析、比较和监控.
4 运作程序
4.1 销售部每年一~两次向半年或一年内的新老顾客,进行顾客满意度的测量,测量用的方法在实施前由销售部/质量部及相关部门进行策划并评审,确保方法有效和可操作性。
4.2 测量的方法可以采用以下适用的方法:
-- 商务信函调查
-- 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4.3 发放方式可以是:
-- 信函
-- 传真
-- Email
-- 上门走访
-- 上网调查
4.4 销售部将所回收信息进行确认,(信息不足的情况如不满意,未说明原因等);与顾客确认,并补足相关信息.
4.5 销售部将所有对产品/服务,各项评价不满意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确认、处理.
如信息不足,继续与顾客联系,提供进一步的相关信息.
如非公司原因,向客户说明非公司原因的情况.
如公司原因:
-- 综合分析评价不满意,则对该原因的责任部门,执行《纠正措施控制程序》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或进行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向客户说明公司对该问题所进行对策和执行效果。
-- 综合分析评价非不满意,但单项评价有不满意,则将该情况通报相关责任部门,要求该部门负责人进行宣导和工作预防的对应。
4.6 销售部按公司各项产品/服务进行顾客满意度的分类,统计和评价,并编制《客户满意调查计划与记录表》和本次顾客满意度调查的工作报告,报管理者代表,工作报告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 顾客满意度调查的基本情况;
-- 顾客满意度调查公司存在的问题;
-- 顾客满意度调查公司存在问题的对策和改进意见;
4.7 由销售部将顾客满意度测量的情况在管理评审会议上报告。
4.8 由销售部将《顾客满意度调查表》中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对策建议汇总于《客户满意调查计划与记录表》中,报管理者代表确认公司是否采取相应的质量改进来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经总经理批准。
4.9 由各责任部门按《客户满意调查计划与记录表》中批准要求,进行纠正预防措施或改进。

处置:
4.4.1 来料不合格,由销售部与供方联络,按不合格情况分作退货或让步接收处理,让步接收的物资必须对产品主要质量特性影响不大的情况。
4.4.2 生产过程中一般不合格半成品的处置:
a. 一般不合格半成品由质检员对不能返工或返工不经济判为废品
b. 对能返工可达到标准的一般不合格半成品由质检员及时安排返工,返工品在工位器具上注明,并对返工后的半成品要重新检验。
c. 当未能遵循公司的SSOP,GMP等规范时,应对产品受到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影响进行评估。当不符合情况危害到食品安全时,应将受影响的产品作为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和处置。
4.4.3 顾客退货及不合格成品的处置。
顾客退货原则上由销售部保修、包退、包换。
顾客退货和不合格成品,由质量部部长确定处置方案, 对无法实施返工的成品或返工不经济的判为废品。
对不影响使用的缺陷、可由销售部负责与顾客协商让步接收,但必须向顾客说明不合格的实际情况,并以不影响使用为前提。
对可返工产品由生产部制定返工处置方案、方案应包括:
a) 负责返工的工序
b) 所用技术方法及配备工具、设施、物料
c) 质量要求
d) 完成时间
4.5 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理
4.5. 1 在**出关键限值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由关键控制点监视人员直接识别潜在不安全产品,对其进行标识和隔离。
4.5. 2 不符合操作前提方案条件下生产的产品,现场生产人员**将其标识和隔离。通知品管人员评价不符合的原因和对由此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满足如下情况的取消标识和隔离,否则应更改标识为潜在不安全产品。
a)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b) 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7.4.2);
c) 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
4.5. 3 对潜在不安全产品由品管人员从如下方面获得证据可作为安全产品放行,否则应作为不合格产品处理(5.1)
a) 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
b) 证据显示,特定产品的控制措施的整体作用达到预期效果(即达到7.4.2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c) 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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