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信息的更新、描述前提方案和HACCP计划文件的更新
验证策划
可追溯性系统
纠正
纠正措施
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
撤回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确认、验证和改进)总则
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
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内部审核
单项验证结果的评价
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
(改进)持续改进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

总则
食品安全小组应策划和实施公司内仓储、分装所建立的控制措施和控制措施组合进行确认所需的过程,并验证和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8.2 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
在实施包含于操作性前提方案OPPR和HACCP计划的控制措施之前,及在变更后(见8.5.2),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应组织进行确认(见*):
a)所选择的控制措施能使其针对的食品安全危害实现预期控制;
b)控制措施和(或)其组合时有效,能确保控制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并获得满足规定可接受水平的终产品。
当确认结果表明不能满足一个或多个上述要素时,应对控制措施和(或)其组合进行修改和重新评价(7.4.4)。
修改可能包括控制措施(即生产参数、严格度和(或)其组合),和(或)原料、生产技术、配送方式的变更。

5 工作步骤
5.1危害的识别
5.1.1 危害识别的输入:
a) 危害分析预备步骤的输出:产品描述表、布置图和流程图、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的描述等;
b) 经验;
c)外部信息,尽可能包括与所论该类产品有关的流行病学和其他历史数据;
d) 来自食品链中,与终产品、半成品和食品链终端(消费阶段)食品的安全可能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
5.1.2 危害识别的步骤:
a)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部门都应参加食品安全危害的识别,并提交初步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清单》(初稿),明确每一个产品或过程流程图上的每一个步骤的所有危害发生的可能性。
b) 食品安全小组将各部门识别的《食品安全危害识别清单》(初稿)进行汇总,确定合理预期发生的食品安全危害,形成《食品安全危害识别清单》(讨论稿)。
c) 必要时,食品安全小组组织各部门对《食品安全危害识别清单》(讨论稿)进行会审,后经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批准后定稿。
5.1.3 危害识别的规范:
a) 应明确危害的种类和产生的原因。
b) 在识别危害时,应考虑特定操作的前后步骤、生产设备、生产服务和周围环境、以及食品链的前后联系。
c) 食品安全危害识别清单应列出了在所有产品类型、过程类型和加工设备类型(潜在可能(即理论上的)发生的危害;
d) 当下一环节是实际消费时,只要可能,应针对每个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终产品中食品安全危害的可接受水平。并将确定的结果和依据记录入《食品安全危害识别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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