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标识
4.3.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状态分准用、停用、报废三种。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合格的标识为“准用”,失准或**过校准周期而未校准的标识为“停用”,不能正常工作,标识为“报废”。
4.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4.4.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由使用部门严格按照该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4.2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设备的使用要求确保适宜的环境。
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准处理
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仓储部报告。质控部对该设备检验和实验过的结果重新评价和检验。
4.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停用、备用、报废
4.6.1停用、备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仓储部做好标识,并确保适宜的贮存环境。
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搬运、贮运期间做好防震、防潮、防锈蚀的保护工作,确保完好的准确度;
4.6.2需报废的监视和测量设备首先由仓储部鉴定后,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

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减少不合格品的影响,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购进食品、仓储进货、仓库和销售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的控制。
3 职责
3.1 质控部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监督检查各部门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置情况,并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跟踪验证。
3.2 部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识别、控制和处置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并对措施的有效性跟踪验证。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
4.1.1 严重不合格:直接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食品安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不合格。
4.1.2 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服务质量与食品安全的不合格。
4.1.3 潜在不安全产品:**出关键限值或部分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的条件下生产的产品。
4.2 不合格购进物资的评审和处置
4.2.1 购进物资到货后,经检测判为不合格品,保管员不得验收,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报公司分管副经理提出处理意见,采购员负责与供方联系退货或换货。
4.2.2 一般不符合应在现场及时返工纠正;严重不合格品或重要物资不允许让步接收。
4.3 不合格食品的评审和处置
4.3.1 一般不合格品:经加工制作后的产品,如出现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服务质量与食品安全的不合格,应在现场及时返工纠正,如不能返工及时报废处理。
4.3.2 严重不合格品:明显不符合标准要求,不满足顾客要求或不符合法规要求,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相应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

评审对象包括以下内容:
A. 食品安全方针、目标的适宜性;
B.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
C.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与ISO22000标准、法律法规、市场环境和顾客要求的适宜性和充分性;
D.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4评审策划
办公室根据总经理要求,在管理评审之前策划并实施《管理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到相关各部门。
4.5评审输入
A. 办公室提交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B. 办公室提交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
C. 各部门提交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环境变化;
D. 食品安全小组提交紧急情况、事故和撤回(包括撤回)情况;
E. 办公室体系更新活动的评审结果;
F. 销售人员提交包括顾客反馈的沟通活动的评审;
G. 销售部提交供方的能力评价;
H. 办公室提交外部审核或检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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