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召回的程序
4.3.1 得到不安全原料或产品信息的部门需立即通过可追溯性体系确定不安全原料或产品的范围和批次,并报告行政人事部;
4.3.2 项目部 确认信息真实、可靠、准确后,报告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4.3.3采购部收到通知后立即查阅采购记录,如果发现采购了造成危害的相关原料,应立即将其隔离,停止采购并召回相关原料;
泉州益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编 号 YX-SP-07
版 本 A/0
页 码 * 2 页,共 2 页
4.3.4各食堂、餐厅收到召回通知后立即查阅近期出入库记录、采购计划,若已形成产品,立即隔离原料和未销售的产品并停止生产,对已售出的产品立即通知顾客实施召回.
4.3.5顾客反映的不安全产品各部门直接评估、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发生紧急情况(如食物中毒),除实施召回程序外,同时启动《突发事件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3.6召回产品的处理
召回产品的处理方式可分为:
a)按原有(或其他)预期用途确定为安全产品;
b)以确保其成为安全产品的方式重新加工;
c)其他用途;
b)销毁.
4.3.7召回产品在处理之前,应在相关部门监督下予以保留,进行标识和隔离;在召回产品处理后,相关部门负责人需以书面形式《不合格(潜在不安全)品处理单》,并注明为召回产品处理,报告食品安全小组组长产品处理情况;
4.3.8管理部填写《食品召回公告书》,并记录存档,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总结召回的原因、
范围和结果,整理形成《产品召回演练记录》,上报总经理,同时此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
输入.
4.3.9对于重大问题的召回处理结果需上报主管部门.
4.4 纠正和纠正措施
4.4.1组织应通过使用验证试验、模拟召回或实际召回来验证召回程序(4.3)的有效性,并记录结果,利用结果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4.2 发生召回时,食品质量、安全小组应根据召回报告,对召回程序和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HACCP计划的制定
对已识别的关键控制点,必须按关键限值的要求进行监控,监控活动以《HACCP计划》的文件形式提供给实施现场。HACCP计划由食品安全小组制定,其内容包括:
1) 关键控制点名称;
2) 重要危害;
3) 关键控制限值;
4) 监控对象;
5) 监控方法;
6) 监控频率;
7) 监控人员;
8) 纠偏措施;
9) 监控记录;
10) 监控验证记录。

1.目的
对质量和食品安全活动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产品的不合格的原因,对出现的不合格采取纠正措施,控制其再度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对已发生的不合格采取的纠正措施。
3.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对具体活动中的已发生不合格进行分析并采取纠正措施。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重大纠正措施的决定,组织对重大纠正措施的评价和评审。
3.3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对一般纠正措施的评价和评审。
4.0定义
4.1 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注1:纠正可连同纠正措施一起实施。
注2:返工或降级可作为纠正的示例。
4.2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
注3:纠正和纠正措施是有区别的。
5.0作业内容
5.1 纠正措施:
5.1.1不合格产品的纠正:当原/辅料、产品在生产、运输、验收、储存、交付、成品入库过程中因泄漏、破损、过期、潮湿、性能不符卫生质量要求或达不到检验标准等的不合格品,由QA人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按照《潜在不安全产品和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5.1.2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不合格的处理:对体系审核、管理评审中出现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人员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
5.1.3 因生产过程造成公司出现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品或不合格现象时,由品控部收集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必要时召集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研讨会议,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向相关部门提出纠正措施。
5.1.4 当关键限值发生偏离和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s)时,应采取纠正措施。采用适当的措施以识别和消除已查明的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其再次发生;并在不合格发生后,可使相应的过程或体系恢复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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