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产品的测量与监视
4.2.1产品出厂前,质量部根据公司制定的《成品检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中出厂检验和试验要求,对产品外观、包装、各种物理性能指标进行出厂检验。.
4.2.2当产品外观、包装、各种物理性能指标完全符合要求时,由检验员填写《成品检验记录表》随产品放行,发运给顾客。
4.2.3对公司不能检验的性能指标,质量部按原材料、成品检验规定的要求,每半年委托有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一次。

特殊工种培训
4.4.1 本公司特殊工种/岗位有:锡焊。在这些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参加国家专业机构组织的统一培训,取得资格证,并接受年审。相关资格证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收存。
4.4.2 不愿参加年审或换证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予以辞退。
4.5培训记录管理
4.5.1 业务培训由福建万家鑫轻工发展有限公司组织部门决定考核估方式,成绩登录于《培训记录表》上。
4.5.2 培训项目组织者在培训结束后,应整理相关培训资料,交人力资源部。
4.5.3 人力资源部每半年集中检查培训资料完整性并保存。以作为员工调用、晋升或工作分派之参考依据。

4.3.2 对于取得认证的产品,供应链部向确定的合格供方采购符合清单要求的关键原材料,并对合格供方进行日常控制。
4.3.3 生控部按照型式检验产品要求编制工艺流程图和工艺作业指导书,并于其中明确规定一致性控制点和控制方法。生产车间按照所编制要求组织生产和控制产品的一致性。
4.3.4 质量部按确定的型式认可结构制定相应的产品检验规程,其要求以不低于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实施检验。
4.3.5 生控部门负责规定认证产品的标志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志,确保其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保持一致。
4.3.6 质量部在来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测中,应于相关检验文件中规定一致性的检查点,并在检验过程予以实施。
4.4 变更控制
当需要对已确定的认证产品进行变更时,提出部门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质量部对变更部分是否能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后,填写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连同变更后的相关资料,报交认证中心审批,经批准后变更后的产品,才允许加贴认证标志,包括以下部分:
a、关键材料的供应商、型号规格、参数;
b、产品型号规格和使用标识;
c、影响产品性能变化的主要工艺;
d、依据标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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