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
4.4.1 各部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技术,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于操作有特别要求的设施、设备的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4.4.2 若发生设备事故,各部门须立刻报告公司,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损失情况,提出纠正措施,形成报告上报公司。对事故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4.4.3 在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之前,应按规定检查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4.4.4 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时,应停止使用,及时报告品管部,购销部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确定需重新检测的范围并重新检测,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校准。
4.4.5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设施完好,并作记录。机电单位负责设施设备的特殊维护。
采购计划和实施
4.3.1接触食器货品类的包装、作业器具:由物资需求部门编制《采购单》,交产品中心门,由其审核汇总并咨询其他相关部门和仓库情况,确定采购需求,经总经理批准后,集中采购。
4.3.2应急采购:对于急用物资,由需求部门编制《采购单》并附录请购报告,经**批准后,由产品中心门按要求采购。
4.3.3填写《采购单》须充分表述采购对象的信息,如产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付方式、质量要求。
4.3.4 A/B类采购品只能选用《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提供,如果不能从《合格供方名录》选取择合格供应商,应执行5.2条的规定,或由总经理批准选用其他供应商。
4.3.5 A类采购品的采购,应与供方正式签订《采购合同》编制订购单由供方确认并出具送货清单。适用时,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期、产品或服务标准、检验规程或规范、图样及交货方式和地点。
4.3.6 实施采购前,应向多个供应商进行产品调查才能决定采购。
4.3.7 每次采购活动结束,供应商均要出具和相应报销凭证和质量保证书。
4.3 响应的**
4.3.1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和各食品主管应与当地**(食品和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中心、消防机关、抢险救灾中心、医院等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抢险救灾途径。
4.3.2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突发事件与本部门有关的项目,有计划地对岗位责任人进行应急措施教育和模拟训练,并作好相关记录。
4.3.3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认为可行并有必要时,可组织训练或演习。
4.3.4 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等,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4.3.5 保持应急预案所需的标识,包括对应急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标识、应急电话的标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