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和评价
建立《分析与评价管理程序》,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公司建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和信息并进行分析结果评价,制定并执行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
b) 顾客满意程度;
c)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和有效性;
d) 策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e) 针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f) 外部供方的绩效;
g)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的需求。

4.4.3 技术部应根据校准周期的要求和设备使用情况,在年初编制年度检定计划,以保证设备按规定周期复检;
4.4.4 检定后的设备以悬挂或粘贴等方法表明检定状态(标签上必须标注校验单位或部门、设备编号、本次检定日期、有效期等内容),有铅封要求的仪器设备必须保持铅封状态;
4.4.5 对需要进行内部校准的设备,使用部门应编制相应的《内部校准规程》,规定校准的方法、使用设备、验收标准及校准周期等内容,经技术部批准后实施,并填写《内校记录表》。
4.5 监控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5.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操作时必须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4.5.2 工作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4.5.3 设备处于周检期内,且具有检验和试验工作所需的准确度、精密度。
4.6 在校准周期内如果长期连续使用(或使用频度较高),要定期对测量和监控设备进行校准,以预防失准。
4.7 当发现测量和监控设备未进行检定(包括**出校准周期)或处于失准状态而使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使用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阶段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如可能因此而出现不合格时,应及时书面报告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置。在对设备进行校准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测量工作。
4.8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存放、保管、运输
4.8.1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存放场所应符合对环境的要求,并有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
4.8.2 携带式的或小型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在非工作期间应单独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4.8.3 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运输使用单位要*专人负责,并应设置有效的安全防震措施,不得与其它物品混装。经搬运后重新安装的设备需要重新校准。
4.9 用于校准的依据,应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的有关标准,当不存在上述基准时,用于校准的依据,应自行形成文件。
4.10 当计算机软件用作检验手段时,在使用前由技术部加以确认,编制《有效软件目录》。并规定周期再确认。

设计和开发的输入
公司应确定与产品和服务要求有关的输入,并对这些输入进行及时的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并确保要求的内容清楚完整。这些输入应包括:
1) 功能和性能要求;
2) 来源于以前类似产品活动的信息;
3) 法律法规要求;
4) 公司承诺实施的标准和行业规范
5) 由产品和服务性质所决定的、失效的潜在后果;
应对以上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并应解决相互冲突的设计和开发输入;公司应保留有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8.3.3 设计和开发控制
应对设计和开发过程进行管理以确保:
1) 规定拟获得的结果;
2) 在设计的适宜阶段,应组织对设计进行评审,以评价设计和开发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3) 在设计的适宜阶段,应实施验证活动,以确保设计和开发的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
4) 在设计的适宜阶段,应实施确认活动,以确认顾客符合的要求,方可进行服务试用;
5) 对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中确定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
6) 保留这些活动的成文信息。

-/gbafcjj/-
http://iso9001fsc1.b2b1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