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种类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
FSC认证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咨询
发货地深圳或广州
FSC认证辅导FSC森林管理体系认证辅导
FSC认证咨询森林管理体系认证顾问
FSC认证申请森林管理体系认证申请
价格费用优惠面议
适用标准森林FSC产销监管链体系标准
办理周期1个月左右
证书有效可查
公司机构正规
审核流程协助推进
资料有效可查
材料协助完成
(1)厂纪厂规
(2)消防安全劳动保护
(3)FSC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
(4) FSC-COC体系文件/标准
FSC(ForestStewardship Council)简介
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会,是一个非、非营利组织,致力于促进**社会责任的森林管理。它成立于1993年,其发
起者为国际上一些希望阻止森林遭到破坏。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会 FSC
CoC的建立是为确保所有认可森林产出的木材从森林→工厂→终消費者均处于受控的狀況,并与非认可森林的木材分开:
数量控制
标识及隔离
FSC chain of custody standard for companiessupplying and manufacturing FSC-certifiedproducts.
FSC产销链对供应和制造FSC认证产品的企业评估标准
FSC-STD-40-004 V3.0
j进行CoC认证
1 如果证书范围内包含符合下列要求的一个或者多个地点(两个或者更多),组织则有进行立CoC认证:
a) 立CoC证书范围中的一个地点:
i. 作为证书持有者;
ii. 负责给外部客户开具证书范围内认证的和非认证的材料或产品的;
iii. 控制FSC商标的使用。
b) 立CoC认证证书范围内的所有地点:
i. 在一个共同的所有权结构下运营;
ii. 由证书持有者直接管控;
iii. 对证书范围内互相产出的材料或者产品具有的业务关系;
iv. 位于同一个国家.
2 对于立CoC认证,认证机构应对证书范围内的所有地点进行审核,评估覆盖FSC-STD-40-004中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FSC-STD-40-003中规定的要求不适用。
说明:这种模式下,每次审核,针对证书范围的的所有地点(例如,不适用抽样),FSC-STD-40-004中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都应被认证机构评估。
FSC-STD-40-004是所有CoC认证组织适用的主要标准,根据组织的证书范围,组织可能还需要结合表A中的补充标准进行认证。
下面列出的文件可以作为FSC-STD-40-004适用的补充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日期的参考文献,使用参考文本新的版本(包括修订版)。
适用于CoC证书持有者的FSC规范性文件
FSC-STD-40-004 产销链认证标准
FSC-STD-40-004a FSC 产品分类标准 (FSC-STD-40-004的补充标准)
FSC-DIR-40-004 FSC产销链指令
FSC-POL-01-004 FSC与组织联合政策
补充的规范性文件 (按照证书的范围适用) 活动 适用的规范性文件
联合或者多地点认证
FSC-STD-40-003 多个地址的产销链认证
采购受控木材
FSC-STD-40-005 采购受控木材的要求
FSC-DIR-40-005 FSC受控木材指令
采购回收材料
FSC产品组合和FSC认证项目中使用回收材料的标准
FSC 商标使用
FSC-STD-50-001证书持有者使用FSC商标的要求
补充要求
贴标要求
1 按照FSC-STD-50-001规定的要求,组织可在FSC认证的产品上贴FSC标签。如表E规定,FSC标签类型应与相应销售文件上的FSC声明相匹配。
表 E. FSC声明和相应的FSC标签 产出的FSC声明 FSC 标签
FSC
FSC
至少70%的FSC混合百分比
FSC 混合
FSC 混合信用
FSC 混合
FSC 回收木制品 -至少含有70%以上的消费后回收材料
FSC 回收
FSC 回收纸制品 –无阈值
FSC 回收
FSC 回收信用
FSC 回收
2 只有符合FSC贴标条件的FSC产品可用FSC商标宣传
3 全部使用来自小规模和/或社区生产者的投入材料生产的产品可以贴FSC小规模和/或社区标签。
外包
1 组织可将其产销链范围内的活动外包给FSC CoC认证的和/或非FSC CoC认证的承包商。
说明:组织的外包安排受认证机构风险评估和现场审核为目的抽样影响。
2 外包协议中的活动是那些组织产销链证书范围内的活动,如采购,加工,储存,贴标和为产品开具。
说明:如果只是运输和物流活动中作为停靠点,那么储藏的地点不涵盖在外包协议中。但是,如果货品在卖给客户之前,组织将储存货品这项服务外包,则这个地点被认为是组织储存地点的延伸,因此需要签署分包协议。
3 在将外包活动包给新的承包商之前,组织应通知认证机构其承包商分包的活动,名称和联系方式。
4 组织应与每个非FSC认证承包商制定外包协议,规定承包商应遵守如下内容:
a) 遵守所有适用的认证要求和关于外包活动的适用的组织程序;
b) 不能用FSC商标进行推广(例如,用于承包商的产品或);
c) 不能再次分包任何加工;
d) 接受组织的认证机构审核承包商的;
1.目的
1.1为了更好的与供应商、客户和其他相关方沟通FSC事宜。
1.2及时快速处理相关FSC的投诉、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2.适用范围
供应商、客户和其他相关方对公司的意见及投诉的处置。
3.权责
3.1业务部负责与相关方沟通FSC投诉明细,记录相关意见。
3.2品管部针对投诉原因,对相关部门发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并对改善措施和效果进行纪录。
3.3各相关部门配合协调业务部的工作,快速处理投诉内容。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业务部认真听取相关方关于FSC方面的意见与投诉,收到投诉的2周内告知投诉人收到投诉,并以文件的形式以记录,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中。
5.2品管部进行验证投诉资料或投诉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落实各部门的具体纠正要求,并将要求改善的内容传达给业务部相关人员。
5.3品管部需在3个月内完成调查投诉,并说明回应投诉的计划行动。如果需要更长的时间完成调查,应通知投诉者及公司的认证机构;
5.4各相关部门针对投诉和在此过程中发现的影响遵守认证要求的缺陷,进行具体原因分析,提出采取适当的行动,做好各自的改善工作与改善计划。
5.5必要时,公司对相关受影响的FSC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5.6投诉已成功解决或关闭时,业务部通知投诉者和公司的认证机构,并协同各部门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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